1、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协议方:(开发单位,以下简称甲方)(按揭银行,以下简称乙 方)南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丙方)为支持个人贷款购房,促进住房消费,甲、乙、丙三方本着平等 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业务进行合 作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第一条合作原则甲、乙、丙三方承诺坚持依法经营、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合作 原则。第二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按揭业务适用的住房为:对符合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购买甲方开发建设并依法销 售的座落于的商品房的个人,丙方委托乙方发放公积金贷款。第三条贷款额度、期限和比例按揭贷款额度、期限和比例不超过丙方规定的
2、贷款限额、期限和 比例。按揭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 款利率标准执行。第四条甲方承诺一、甲方为确保与乙方、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2、具有良好资信;3、单位及个人正常、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4、所建楼盘 己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5、所建楼盘为主体结构封顶的期房;6、己交付的期房已全部转为现房抵押;7、商品房销售客观真实,无虚假销售行为、无套取、骗贷住房 公积金的行为;二、甲方在乙方开立售房款账户,并将销售资金结 算委托乙方办理。三、甲方将购房人的全部贷款用于本协议第二条所指住房的建造, 直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不得挪作他用,且愿意接
3、受乙、丙双方对 上述贷款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四、甲方同意在丙方承诺贷款额度内,对每一购房人的贷款提供 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并在丙方开设或丙方指定乙方 开设的履约保证金账户内存入足额的履约保证金。五、保证责任范围1、借款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2、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个人住房公积金被套取、骗贷,实际发 生的金额及费用;3、丙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六、保证期限从乙方、丙方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 至甲方为购房人办妥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抵 押登记,将房屋他项权证等房屋权属证明文件交受丙方委托的 乙方收妥之日止。七、甲方同意保证金按如下方式退还及使用:
4、1、期房阶段性保证转为现房抵押时,按实际发生额退还;2、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三个月以上,由乙方或丙方通知甲 方提醒催收,否则用保证金先行偿还,后由甲方向贷款户追偿;3、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个人住房公积金被套取、骗贷,按实际 发生额用保证金偿还。八、甲方发生破产、清算、解散、合并、变更等重大变故或将房 屋开发建设权转让他人时,必须提前30天通知乙方及丙方,如甲方 保证责任的转移必须得到丙方的同意,但在甲方承担的保证责任得 到重新落实前,甲方仍须履行保证责任。第五条乙方承诺一、乙方为确保与甲方、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1、 在年度住房公积金贷款规模内发放贷款;2、积极协助甲方将己交付的期房
5、全部转为现房抵押;3、个人住 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控制在丙方规定的范围内;4、每笔贷款客观真 实,无协助他人办理虚假贷款行为。二、对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保证在收 妥购房人全部资料之日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贷款手续。三、乙方在购房人签订的贷款合同生效之后,按照该合同约定划 款方式和付款时间及时将购房人款项划入甲方指定的在乙方开立的 账户内,并及时将划款凭证传递给甲方。四、借款人所购房屋竣工交付并办妥房屋所有权证和抵押手续后, 乙方负责及时将保证担保贷款转抵押担保贷款。房屋竣工验收交付 九十天后仍未办理抵押,乙方需向丙方提供未办理抵押贷款人名单 并详细说明原因。第六条丙方的承诺
6、与措施一、丙方为确保与甲方、乙方合作的顺利进行,承诺如下:1、在收件齐全、实地堪查后,对按揭项目作出准予或不准予的 答复。2、对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并符合条件的购房人,保证在收妥乙 方报送的购房人全部资料之日起及时审核,并作出是否发放贷款的 决定,并告知借款人。3、甲方履行保证责任后,丙方有义务支持、协助甲方向借款人 追索甲方代为支付的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若甲方代借款人偿还全 部欠款,丙方保证将贷款的抵押权益转让给甲方,有关费用由甲方 承担。二、丙方为保证与甲方、乙方合作过程中的利益,将采取如下措 施:若出现房屋竣工验收交付半年后仍未办理期房转现房抵押的,丙 方将停止对甲方办理下一个楼盘的按揭业
7、务,同时丙方根据情节有 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未办理抵押的借款人借款本息余额;丙方将 限制对乙方划拨新的贷款。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丙方暂停与其合作:1、提供虚假资料, 弄虚作假;2、己交付的期房未全部转为现房抵押;3、套取、骗贷住房公积 金;4、虚假销售。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丙方暂停与其合作:1、提供虚假资料, 弄虚作假;2、己交付的期房未全部转为现房抵押;3、套取、骗贷住房公积 金;4、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逾期率超过丙方规定的范围。购房人要求退房的,房产开发商应将购房人提取的个人住房公积 金退回丙方,以保证专款专用。否则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还。购房人要求退房的,房产开发商应将购房人的住房公积金贷
8、款退 回丙方指定银行账户,由丙方通知乙方与购房人结清住房公积金贷 款本息。否则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扣还。第七条保守商业秘密三方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在合同履行时和履行 结束后,负有保密义务。对任何一方因泄露商业秘密造成另外一方 或两方损失的,泄密一方负有赔偿责任。第八条违约责任甲、乙、丙三方同意严格遵守上述条款,违约方无条件承担因违 约而造成的全部经济责任。第九条协议的变更与解除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 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本协议合作期限内, 如无书面协议,各方均不得擅自变更协议内容或提前解除协议。第 十条纠纷解决方式双方在履行过
9、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 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生效 条件本协议经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十二条合作期限本协议的合作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合作期满后,各方依照 约定对借款人承担的有关连带责任保证等义务的条款不受合作期限 限制,继续有效。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约时间:年月日qr7. 50301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篇2编号: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开发并销(预)售的项目的按揭贷款达 成
10、如下协议:第一条为保证项目预售款和工程款不被挪用,甲方根据乙方提出 的申请,经审查,同意作为乙方销售项目的按揭贷款银行,乙方在 甲方开立指定账户。甲方对购买该项目借款人提供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为万元,贷款最高成数%,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贷款的用 途只能用于借款人购买该项目住房(商用房)。第二条根据开府国用(2015)第04031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土地 面积米,定名为,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有住房套,有商用房套, 杂物房套,车位个,预计售房款约为万元人民币,乙方特邀甲方作为 此售房款的监管机构。第三条乙方同意将借款人支付的首期房款存入 账户上。第四条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中国工商银行有关规定,在与借
11、款人办 妥有关贷款手续后,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把贷款全部划到乙方在甲方 开立的存款账户。第五条在房屋他项权证未办妥之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同意为 借款人(购房人)提供偿还贷款本息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并在 甲方指定账户上存入相当于全部按揭贷款余额的款项,作为履约 保证金,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动用该款项。如借款人在乙方提 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期间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 在接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90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 行上述还款义务,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账户中扣收。第六条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建造、预售和销售活期存款、结算和 物业租金、管理费的代收代付业务。1第七条乙方负责
12、协助借款人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如用在建工 程作抵押的,先办理抵押注记手续,并取得期房抵押证明交于甲方 保管;在项目竣工后,应协助甲方和借款人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 并将房屋他项权证等交由甲方保管。第八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二)方式解决:(一)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二)向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乙方保证购房人按个人购房借款合同设定的抵押物, 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若存在重复抵押或产权、财务纠 纷,乙方必须负责偿还甲方已发放该户借款本息。(二)乙方必须保证为购房人提供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所需之全部 购房合同正付文本一式 份
13、。乙方不得通过虚假交易合同,套取甲方贷款,否则,甲方可以乙方做虚假合同为由,要求乙方偿还该 户借款本息。(三)乙方不得利用他人以虚假房屋交易等方式,向甲方申请假 的个人住房贷款;甲方一经发现将终止向乙方提供一切贷款,并立 即收回己向乙方发放的所有贷款本息。第十条本协议一式肆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 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 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负责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年月日年月日2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篇3甲方(经销商):乙方(银行)为培育汽车消费市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甲、乙双方根据各自 业务的特点,
14、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风险共担的原则, 经协商一致,就汽车按揭贷款业务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弟一条:甲方为乙方开展汽车按揭贷款业务的特约经销商,负责 汽车消费市场的开拓,目标客户的选择,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汽车 按揭贷款所需要的各种资料。第二条:甲方应在乙方设立结算账户,营销资金通过乙方结算, 并保证将购车首付款(购车总价35%)及时足额存入该结算账户内。第三条:乙方只有在收到甲方提供的购销合同、首付款、相 关贷款资料。经审查购车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才能向甲方出具贷 款通知书,对以上材料不全的,乙方不发放贷款。第四条:乙方负责办理车辆保险。甲方做好目标客户的资格,资 信调查工作,并负责贷
15、款合同公证、车辆抵押等手续。甲方对于销 售的车辆有义务提供工商验证、检测、缴纳附加税,车辆牌照等配 套服务,并保证只有在办理完车辆入户上牌手续后方可将车钥匙交给购车人,另将车辆发票原件和车 辆行驶证复印件于办理完车辆牌照10日内一并交给乙方,并将有关 手续交乙方一份建档,否则,不能按时发放贷款,及其他一切责任 由甲方承担。第五条:甲方必须按购车额10%逐笔存入风险抵押金。甲方需 开设专户管理,平时不能随意支取。第六条:如果贷款(贷款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等)合同 到期,甲方无条件用风险金归还贷款本息,同时必须在当月内补齐 所用归还贷款本息的风险金。第七条:如果购车人有一户或者一户以上累计三
16、个月不还款,乙 方有权停办贷款业务,抓紧追款,追款甲、乙双方紧密配合,追缴 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待款项归还后,再恢复业务办理。第八条:由于甲方销售车辆的质量问题(以厂家的三包标准为准) 导致购车人不愿意偿还贷款本息时,甲方应及时归还购车人所欠贷 款本息及违约金。第九条:由于甲方的故意违法行为或与购车人恶意串通导致购车 人不愿或不能及时足额偿还到期贷款本息,甲方全部负责承担偿还 贷款本息及违约金。第十条:乙方的贷款条件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甲方 提供利率政策等相关信息;甲方应定期向乙方反馈汽车销售政策、 价格等市场信息。第十一条:如果发生纠纷或者争议,甲、乙双方本着友好协商方 式解决,协
17、商不成可选择仲裁或者诉讼方式解决。第十二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另行续签。本协议终止 后,甲、乙双方在有效期内签定的有关条款文本不受本协议终止的 影响。甲方(经销商):代表:乙方(银行):代表:年月签约地点:日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篇4编号:甲方:中国工商银行 分(支)行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开发的 项目的按揭贷款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为保证项目预售款和工程款不被挪用,甲方根据乙方提出 的申请,经审查,同意作为乙方销售 项目的按揭贷款银行,乙方在甲方开立指定账户。甲方对购买该项目借款人提 供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为 万元,贷款最高成数,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 年,贷款的用途只能用于借款人购买该项
18、目住房(商用房)。第二条根据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地块编号为,土地面积约,定 名为,总建筑面积为,有住房 套,有商用房 套,预计售房款约为 万元人民币,乙方特邀甲方作为此售房款的监管机构。第三条乙方同意将借款人支付的首期房款存入账户上。第四条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中国工商银行有关规定,在与借款人办 妥有关贷款手续后,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把贷款全部划到乙方在甲方 开立的存款帐户。第五条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中国工商银行有关规定,项目预售款和 工程款的监管期限自第一笔预售款存入乙方在甲方开立的帐户起至 该项目验收合格、结算完毕止。第八条在房屋他项权证未办妥之前,开发商同意为借款人 (购房人)提供偿还贷款本息的阶段性
19、连带责任保证,并在甲方指 定帐户上存入相当于全部按揭贷款余额_%的.款项,作为履约保证 金,未经如借款人在乙方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期间未按合同约 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日内履行还 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帐户中扣收。第九条乙方同意将甲方提供按揭贷款涉及的项目建造、预售和销 售活期存款、结算业务集中在甲方办理,所属物业的租金收入、管 理费收入和其他收入存入在甲方开立的帐户上,并要求按揭项目下 的物业管理单位到甲方开立存款帐户,物业管理单位统一为住户到 甲方办理代收代付各项费用的业务。第十条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和借款人办理房产抵押登
20、记手续,如用 在建工程作抵押的,先办理抵押注记手续,并取得期房抵押证明 交于甲方保管;在项目竣工后,应协助甲方和借款人办理房屋抵押 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等交由甲方保管。第十一条在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约定的其他事项:(一)乙方保证购房人按借款协议设定的抵押物,销售前没有设 置抵押权,且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若存在重复抵押或 产权、财务纠纷,乙方必须负责偿还甲方已发放该户借款本息。(二)乙方必须保证为购房人提供申请个人住房贷款所需之全部 购房合同正付文本一式份。乙方不得另行增加合同副本,否则, 甲方可
21、以乙方做虚假合同为由,要求乙方偿还该户借款本息。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 表)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按揭贷款业务合作协议篇5甲方: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开发并销(预)售的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为保证项目预售款和工程款不被挪用,甲方根据惭方提出 的申请,经审查,同意作为乙方销售项目的按揭贷款银行,乙方在 甲方开立指定帐户。甲方对购买该项目借款人提供单笔贷款最高限额为人民币20万元,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成数70%,贷款期限最长 不超过15年,贷款的作途只能作于购买
22、该项目住房。第二条根据号国有土地使用许可证,土地面积约,定名为,总建 筑面积为的住房套,乙方特邀甲方作为此售房示的监管机构。第三条乙方同意将借款人支付的首期房款存入帐户上。第四条乙方同意甲方按照中国银行有关规定,在与借款人办妥有 关贷款手续后,根据借款合同约定把贷款全部划到惭方在甲方开立 的存款帐户。第五条在房屋他项权证未办妥之前,开发商同意为借款人 (购房人)提供偿还贷款本息的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及回购责任, 并在甲方指定帐户上存入相当于全部按揭贷款余额%的款项,作为履 约保证金,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动用该款项。如借款人在乙方 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期间未按合同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
23、到甲方书面催款通知后2日内履行还 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上述还款义务,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 其开立的帐户中扣收。第六条甲方向乙方提供项目建造、预售和销售活期存款、结算和 物业租金、管理费的代了代付业务。第七条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和借款人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如用 在建工程作抵押的,先办理抵押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期房低押证 明交于甲方保管;在项目竣工后,应协助甲方和借款人办理房屋抵 押登记手续,并将房屋他项权证等交由甲方保管后,甲方同意 乙方自由支配履约保证金。第八条在本协议晌午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可选择以下方式解决:(一)向贷款人所在地仲载机构提起促裁;(二)向
24、贷款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乙方保证购房人按个人购房借款合同设定的抵押物, 其销售时没有另外设抵押权,且不存在任何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 若存在重复抵押或产权、财务纠纷,乙方必须负责偿还甲方已发放 该户借款本息。(二)乙方必须保证为购房人提供申请人住房贷款所需之全部购 房合同正付文本一式肆份。乙方不得通过虚假合同,套取甲方贷款, 否则,甲方可以以乙方虚假合同为由,要求乙方偿还该户借款本息。(三)乙方不得利用他人以虚假房屋交易方式,向甲方申请假的个人住房贷款;甲方一经发现将终止向乙方提供一切贷款, 并立即收回己向乙主发放的所有贷款本息。(四)为更好地方便客户办理银行按揭贷款手续,保证甲方贷
25、款 安全,在房屋他项权证未办妥交甲方保管期内,乙方将对所开发的 房地产住房项目提供全程回购保证。(五)乙方向甲方承诺:凡在购买住房的客户,如贷款出现违约, 根据借款人在中国银行按揭贷款的剩余部分由乙方回购,并由乙方 一次偿付贷款本息。(六)甲方通知乙方借款人发生违约,乙方如未主动履行还款义 务,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任何一个帐户中扣收。(七)借款人发生违约情况后,甲方若扣款不成功,乙方应承担 一切相关的法律责任。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加盖公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具有同等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负责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