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守则培训大纲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守则是武汉瑞得软件产业有限公司正式聘用的所有员工必须严格遵守的基本守则。第二条:本守则适用于经正式聘用从事公司业务的员工。下列人员除外。1 . 临时雇佣人员2 .顾问及其他委托业务人员第三条:被聘用的员工,必须承诺遵守本守则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第四条:本守则的解释权、修改权在武汉瑞得公司。第二章员工聘用 TOP第一条:员工聘用实行合同制。第二条: 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别, 由用人单位视需要量才任用。第三条:以下人员不能聘用。1 、未满 18 岁者。2、丧失劳动能力、有传染性疾病或其它严重疾病者。3、被司法机关惩办、有不良行为者。第四条:应聘者应聘时应呈
2、交下列材料:1 、按公司要求应聘者填写的公司调查材料。2、身份证明复印件。3、学历证明复印件。4、转职者在其它公司的奖惩记录。5、公司要求的其它材料。第五条:应聘者被录用时,须办理以下手续。1 、认真阅读“员工守则”,详细填写“员工登记表”。2、与公司签订员工劳动合同意向书。第六条:实行员工试用制, 试用期为三个月。公司有权根据情况适当延长试用期。第七条:员工试用期间,员工需参加用工上岗培训。由公司及所需部门负责考察并适时提出是否正式聘用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凡决定正式聘用的员工均需签订并严格执行员工劳动合同。 试用期间享受试用期工资待遇,正式聘用后根据本人条件正式定级。第八条:公司副总经理、各
3、部门负责人及相应人员由总经理聘任。第九条:员工招聘权在公司、各部门未经批准不得对外招聘。第十条:因业务需要,公司有权调整员工工作岗位。如员工确有正当理由持有异议时, 必须以书面报告形式呈交公司主管人员, 由公司主管人员协调解决,坚决反对拒不服从调动或无理顶撞领导。第三章员工行为准则 TOP第一条: 员工应明确认清并自觉遵守集体利益高于一切的原则。 学习与认识企业的管理目标与经营目标, 自觉按照企业的价值观来规范自身行为。第二条: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并遵循拼搏、敬业、热情、合作的企业员工精神,尽心尽责的做好本职工作。第三条:员工应积极参与和促进企业内部团结、坦诚、
4、交流、平等、合作的企业员工关系的形成与发展, 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促进企业的进步与健康发展。第四条:员工应珍惜自己的权利,明确认识自己的责任与义务,并在不断的学习与工作中将自身的发展与企业发展紧密联系起来。第五条: 各级主管及全体员工必须维护公司声誉、 树立公司形象保护公司利益、严防任何危害公司声誉损害公司利益的不良行为发生。第六条: 各级主管应明确其首要职责是维护企业利益、 促进队伍的建设与发展。 其首要工作是为一线员工做好服务, 帮助他们提高解决问题与分析问题的能力, 帮助一线员工使他们的自身价值在集体中得以实现。第七条: 员工之间提倡平等、 交流、 合作的员工关系, 反对官僚主义, 提倡
5、信息交流与共享,不以职务高低歧视同仁。第八条:严守公司机密,不以公司利益换取金钱与物质享受。第九条:善于学习、勤奋工作、全力以赴地做好本职工作。严禁在社会上做任何兼职及工作。第十条:爱惜公共财产,本着勤俭创业的精神开展工作。有效使用和严格保管好公司设施及办公用品,损坏或丢失照价赔偿。第H一条:工作时间不容许串岗,大声喧哗。第十二条:部门员工临时调用,需经部门经理协调、同意方可调用。第十三条:遵守公司的上、下班时间规定,不允许无故迟到、早退、 旷工等行为出现。第十四条:公司鼓励员工提出合理建议,对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的员 工给予鼓励和奖励。第四章工资、福利第一条:公司的工资标准由公司统一规定, 各
6、业务部门及员工工资发 放方式须预先上报公司,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执行。第二条:员工工资由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目标奖、销售提成四部分 构成。员工工资及岗位工资根据公司规定,由总经理决定交财务发放。第三条:员工的奖金与公司的经济效益及员工对公司的贡献大小挂 钩。奖金发放采取公开形式第四条: 员工工资实行不公开制, 如有意见可向业务考核部门或上级负责人主管提出。公司内部严禁私下议论工资,一经发现确实者,公司一律予以严厉批评。第五条: 凡与公司签定正式用工合同的员工, 应将自身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放于公司备案,并享有公司对员工的福利待遇。第六条: 公司负责为公司正式员工办理养老保险与失业保险及大
7、病统筹保险。具体实施办法根据公司相应文件执行。第七条: 公司对正式员工的住房福利, 根据公司的住房福利实施办法执行。第八条:公司为员工提供伙食补助。第九条:员工其它福利根据公司实际收益确定。第十条:休假制度。1 、凡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四年以上的员工均可享受年假,员工年假按年度安排, 不跨年度累计, 员工需在休假前一个月向主管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以便安排好工作。2、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满四年未满十年者,每年可休七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每年可休假十天;满二十年未满三十年者,每年可休假十五天;满三十年者,每年可休假二十天,休假期间,工资照发,奖金应不受影响。凡一年内病假超过十天,或请事假超过十天,以及
8、两者合计十五天以上(包括十五天)者,当年不再享受年假待遇。3、员工按规定享受探亲假的,不再安排年假。如当年已休假,而休假天数少于探亲假天数的,可予以补足。4 、因工作需要不能享受年假的,增发 100% 日工资。5、员工按国家规定享有探亲假,具体规定如下:A.父母或配偶在异地的员工,在公司工作满叁年后,开始享受探亲假;B.未婚员工探父母一年一次七天,已婚员工探望父母四年一次七天探望配偶一年一次七天。父母与配偶同在一地此两假不能累计。C.按国家有关规定报销员工探亲往返路费,探亲假不享受路途补助,超过规定的费用自理。6、婚假:法定婚假三天;晚婚(男二十五周岁以上,女二十三周岁以上)假十八天,异地结婚
9、可适当另给路途假;假期工资照发。7、产育假按国家制度执行。8、员工的配偶、子女及直系亲属不幸,休假三天;异地奔丧的适当给路途假。假期内工资照发。9、休假日期,由员工和公司根据工作情况商定。批准后方可执行。第十一条:病、事假工资制度。1 、 月病假在三天以内的 (含三天) , 需有医院诊断证明或部门主管证明,扣发日工资。2 、 月病假在三天以上者扣发双倍工资 (住院者扣日工资) 。 员工工龄 在五年以上者另行考虑。3、员工患病期间,公司可给予一定的疾病救济金。此基金发放由公司视个人具体情况而定。4 、员工请事假,二天以内的(含二天) ,扣发日工资;二天以上五天以内,扣 10% 月工资;事假在五天
10、以上,按天扣 5% 月工资。5 、 无故旷工半天的扣发 10% 月工资; 旷工一至二天的每天扣发20%月工资。6 、 2 小时算旷工半天;月迟到超过三次,每次按事假一天处理。7 、不提倡加班,必要加班时,加班3-4 小时按半天计, 5-8 小时按一日计,加班费为:节假日 20 元/ 日,平时 10 元/ 日第五章辞职、辞退TOP第一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员工,员工有辞职自由,但均须按规定履行手续。第二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必须提前一个月提交辞职报告,经批准后,办理辞职手续,并交回公司所有资料、工作证。第三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第四条:合同期满,根据公司与员工的双方意愿,可续签合同或终止合同。第五条:辞职、辞退员工在办理辞、退职手续前,必须先交回公司财物、文件及业务资料,办好工作交接,否则不予办理手续。由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第六条: 员工连续旷工二天或年累计旷工五天以上者, 公司有权予以辞退。 员工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者, 公司将予以辞退, 并追究法律责任:1 、严重损害公司声誉和形象者;2、故意使公司资产受到损害者;3、泄露商业机密,获取利益者;4、利用公司与客户关系,谋取个人利益;5、将公司专利性或代理性商业情报及商品提供给第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