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外贸会计“免、抵、退”税核算教学现状与教学改革探讨外贸会计“免、抵、退”税核算教学现状与教学改革探讨【摘 要】外贸会计实务中生产企业“免、抵、退”税的账务处理一直是职校外贸会计教学中的难题,面对免、抵、退税处理的一系列计算公式和由此得出的诸多数据,哪些要做分录?哪些不用做?长期困扰着学生。本文通过对自营出口生产企业增值税“免、抵、退”的实例分析,按会计操作流程进行列表处理,使学生在熟悉工作过程的同时明白其中的道理,达得了很好的教学效果。 【关键词】免抵退 会计操作流程 账务处理 一、 “免、抵、退”税概念解析 “免”税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免征生产销售环节的增值税,也就是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
2、从会计角度来讲,是指出口货物的销项税额等于零。即:销项税额-进项税额0,也就意味着本环节要退还相应出口产品包含的进项税额。 “抵”税是指以企业本期出口产品应退税额抵顶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因为生产企业除了外销,还有内销,内销要交增值税,而外销税务部门应退还企业增值税,所以到了和税务部门结算的时候,企业就可以用外销应退的税来抵内销应交纳的税。用公式表示就是:内销产品的应纳税额外销产品的免抵退税额应纳税额。这就是抵的概念。 “退”税是指按照上述过程确定的实际应退税额符合一定标准时,即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顶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顶完的部分可以予以退税。 二、会计账务处理中二种教学方法的对比 会计的账务处理(实务操作):教材一般是先列示公式,然后用实例把公式套进去,最后作会计分录。但事实上学生很难根据计算结果,分辨出哪些是需要进行账务处理的内容。以进料加工复出口贸易方式为例: 案例:越盛服装公司是一家生产型外贸企业,一般纳税人。生产的出口产品适用 13%的增值税退税率。2007 年 7-9 月的相关会计资料金额单位: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