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安徽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工作方案(试 行)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校园足球的各项政策措施,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安徽省青少年校园足球四级联赛工作方案(试行)。一、指导思想以中国足球改革发展总体方案(国办发2015 11号)教育部等6部门关于加快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的实施意见(教体艺20156号) 为指导, 充分 发挥足球育人功能,把增强学生体质健康、促进人格发展、培养意志品质、提高运动技能作为校园足球的基本要求,大力开展校园足球联赛活动,为提升人口素质、推动足球事业发展、振奋民族精神提供有力支撑。二、目标任务按照“谁主 办、谁负责 ”的原则,逐步建立 赛制稳定、赛系完备、赛纪严格的校园足球四级联
2、赛体系,政府主导、学校主体、行业指导、社会参与的校园足球联赛举办体制,以及分级管理、分段衔接、制度配套的办赛模式。在广泛开展校内足球竞赛的基础上,建立健全以学校或区域为单位参加的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校园足球联赛体系。引导学校广泛开展足球竞赛,吸引学生积极参与足球运动,提高广大青少年的足球知识、素养和技能,实现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体魄强健、全面发展的战略目标,培养大批青少年足球后备人才。-2-三、竞赛体系(一)校内竞赛1.校内竞赛是以班级或年级、院系等为参赛单位,在校内开展的竞赛活动。2.小学一、二年级以兴趣培养为主,开展丰富多彩的、趣味性足球活动。三年级以上可建立班级或年级足球代表队,开展
3、5人制或 8 人制校内足球竞赛。3.初中、高中应建立班级、年级、校级足球代表队开展竞赛。初中开展 8 人制和 11 人制、高中开展 11 人制校内足球竞赛。4.各高校都要成立足球俱乐部,组建班级、年级、院系和学校足球代表队,开展形式多样的足球竞赛。凡有条件开展足球运动的学校,都要参照上述要求组织校内竞赛。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组织校内竞赛,并参加校际联赛。(二)校际联赛校际联赛以学校或区域为参赛单位,分别开展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四级联赛。1.小学联赛。实行分片预选赛和全县 (市、区)总决赛。预选赛采用循环赛,总决赛采用赛会制比赛,每学年举办一次。2.初中联赛。分为男、女组,设县(
4、市、区)预选赛、省辖市选拔赛、省总决赛。预选赛采用循环赛,选拔赛和总决赛采用赛会制比赛,每学年举办一次。-3-3.高中联赛。分为男、女组,设省辖市预选赛、省总决赛。预选赛采用循环赛,总决赛采用赛会制比赛,每学年举办一次。优胜队参加全国分区赛和全国总决赛。4.大学联赛。设甲组、乙组和丙组。甲组为普通本科高校学生(非体育类专业的本科阶段学生,以及非体育类专业的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乙组为高职高专院校学生(专科阶段学生),丙组为体育院校和普通高校体育院系的学生(体育类专业本、专科学生,体育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其他愿意参加丙组联赛的大学生)。甲组、乙组、丙组按性别再分设男子组、女子组,每
5、学年举办一次。优胜队参加全国分区赛和全国总决赛。联赛组织形式待定。四、参赛资格1.身体健康,经常参加足球项目训练,经县级以上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者。2.代表学校参加足球联赛的,报名时必须具有本校学籍,且参赛时在本校就读的学生。3.代表所在市、县(区)参加联赛的,必须具有所在市、县(区)学籍,且有所在市、县(区)户籍的在读学生。无所在市、县(区)户籍的外来就读学生,学籍转入本地必须达 2 年以上(含 2 年)。4.参加高中、大学联赛的运动员必须持有第二代居民身份证。5.参加高校各组别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按照教育部和我省-4-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的有关规定,经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
6、取,并已进入教育部“高校新生录取及在校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数据信息库)”中的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学生,且参赛时必须在校、在读。6.一名运动员只能参加一个学段、一个组别的联赛,不得跨学段、跨组别参加联赛。7.已经参加足球职业俱乐部的运动员,不论其是否具有各学段学籍,均不得参加校园足球联赛。具有普通高校学籍的专业队运动员或体育特招生等,只能参加丙组联赛。五、联赛报名参加校际或区域校园足球联赛的运动员,统一采取网上在线报名的方式,且必须先进行网上注册。网上在线注册报名系统未建成前,联赛报名方法以及报名所需资料,按联赛主办单位下发的竞赛规程办理。六、资格审查运动员报名参加相应学段、相应组别的联赛时,其
7、资格由各级校园足球联赛举办者审查确认。对弄虚作假的运动队、运动员,将参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进行处罚。七、组织实施1.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按照“谁主办、谁管理” 的原则,做好各级校园足球联赛的组织与领导工作。县(市、区)负责小学预选赛、总决赛和初中预选赛;省辖市负责初中选拔赛、高中预选赛;-5-省负责初中及高中总决赛、大学联赛。要依托行业组织、专业机构或足球社团,分级组织管理本地校园足球竞赛活动,鼓励在一定区域内组织贯穿全年的联赛。2.制定联赛计划。各地各校要制定并执行年度竞赛计划。校园足球特色学校要建立常态化的校内班级、年级竞赛制度。在广泛开展校内竞赛的基础上,鼓励各学校参加、承办、
8、组织校际足球友谊赛、邀请赛等竞赛活动,丰富校园足球联赛组织形式。3.加强业余训练。各地要利用周末、节假日时间,遴选有足球天赋的学生参加足球训练,进一步提高足球运动水平,要组织足球专业人员指导校园足球课余训练和校内外竞赛等工作。4.强化赛事宣传。各地各校要做好校园足球赛事宣传工作,制订各级联赛的整体宣传方案,联系媒体进行报道,努力扩大校园足球的社会影响力。5.严明赛风赛纪。校园足球联赛应坚持立德树人宗旨,发挥足球运动综合育人功能,加强对裁判员与参赛队的管理,努力营造公平、热烈的校园足球竞赛环境。6.保障经费投入。各地各校要多渠道筹集资金,保障本区域内校园足球赛事活动所需要的各项经费,以及参加上级足球竞赛活动所需的各项经费,促进校园足球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