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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单位责任】勘察单位对建设工程勘察质量负责。勘察单.doc

上传人:cjc2202537 文档编号:1197179 上传时间:2018-06-17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32.5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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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0 【勘察单位责任】勘察单位对建设工程勘察质量负责。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勘察工作,并保证勘探、测试、测量和试验的原始记录真实、准确、完整。【勘察单位法律责任】勘察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勘察单位原始记录不符合规定或记录不完整的;(二)勘察钻探、测试、试验等分包单位提供原始资料内容不完整、签署不齐全的;(三)勘察单位监督管理不到位,勘察分包工作出现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的。【设计单位责任】设计单位对建设工程设计质量负责。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开展设计工作,保证设计质量。【总包分包责任】勘察

2、、设计、施工依法实施分包的,分包单位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对分包的勘察、设计、施工质量负责,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进行管理,并承担连带责任。【合理工期】建设单位应按照国家或行业有关规定科学确定勘察、设计、施工工期,不得任意压缩各阶段建设工期,确需缩短建设工期的,应当经过专家论证,采取保证建设工程质量的保障措施,不得降低建设工程质量标准,并承担相应的费用。对于缩短 1 建设工期且出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建设单位应承担相应责任。未经专家论证压缩工期, 或者缩短的施工工期超过按照工期定额确定的施工工期百分之三十的,视为任意压缩工期。【建设单位法律责任二】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未科学确定各阶

3、段合理工期,或压缩合理工期但未经科学论证,并采取相关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措施的,责令改正,处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出现工程质量事故,且存在压缩合理工期行为的,处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岩土工程设计责任】深基坑、地基处理等岩土工程的设计应当由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岩土工程设计单位对设计质量负责。设计文件应按规定经审查后方可使用,具体规定由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改扩建设计质量责任】建设工程进行改建、扩建,应当优先委托原设计单位设计。因改建、扩建工程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的,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单位应当承担设计质量责任。【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将完整的

4、施工图设计文件提交审查。按照相关规定应当重新提交审查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文件重新提交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建设工程施工、监理、验收以及质量监督管理的依据。 2 【设计变更质量责任】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改变设计文件内容的,应当由设计技术人员按照规定签字签章,并作为设计文件的组成部分。设计文件变更的内容需要重新审查或者批准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相关审查或者批准程序。【合作设计责任】建设工程由多个单位合作设计,建设单位应当协调组织各设计单位通过合同或合作协议确定各自的工作内容、责任划分及主要责任单位。分阶段的合作设计,各设计单位分别承担各阶段成果的质量责任。前期设计单位承担的

5、设计质量责任不因后续设计单位承担的设计质量责任而免除。【勘察、设计现场服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勘察、设计问题。鼓励勘察、设计单位提供现场技术服务。【建设单位法律责任十三】违反本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建设单位未及时组织协调解决建设工程质量缺陷和事故的;(二)未按规定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及设计变更文件报送施工图审查的;(三)在合作设计中,未协调组织各设计单位通过合同或合作协议明确各方工作内容、责任划分和主要责任单位的。【从业人员质量责任】工程建设活动从业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履行职责,承担岗位质量责任。建设工程有

6、关单位法人代表对本单位承担的建设工程质量负管理责任。 3 【参建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责任】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建设相应质量的直接负责人,依法履行职责,承担相应的质量责任。其中,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大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中小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具备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未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格上岗的,由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专业工程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勘察设计专业负责人】勘察项目的勘探、测试、试验等环节专业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应当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资格,在成果文件、原始记录上签字并承担相应质量责任。设计项目专业负责人是本专业设计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应当具备相应技术能力或资格条件,按照相关规定在设计文件上签字盖章,并承担本专业设计技术质量责任。其中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的专业,应当由相关专业注册执业人员担任专业负责人。前述勘察设计技术人员对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承担终身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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