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精选广东城协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方案设计咨询服务合同项目名称:成都嘉裕天府大道酒店综合体项目项目地点:成都市天府大道合同编号:DH20151020设 计证 书 等级 :甲 级委托单位(甲方):成都嘉逸世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受托单位(乙方):广东城协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签 订 时 间:2015 年 10 月可编辑精选甲方:成都嘉逸世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广东城协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乙方受甲方委托承接了成都嘉裕天府大道酒店综合体项目方案设计咨询服务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于 2016年 1 月签订此成都嘉裕天府大道酒店综合体项目方案
2、设计咨询服务协议。设计单位需要向甲方开发票。一、设计工作内容:1 、由乙方负责完成成都嘉裕天府大道酒店综合体项目方案二进行报规第一轮专委会设计咨询服务;设计专业工作内容1 、对成都嘉裕天府大道酒店综合体项目方案二进行校队审核,满足规划条件及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 、对甲方提供的完整天府大道酒店综合体项目方案二的文本电子文件进行排版,套图建筑签图框及技术复核工作;3 、提供资质文件及建筑专业设计人员配合进行第一轮专委会汇报等技术服务工作;4 、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文件,编制并负责打印第一轮专委会所需的技术文件包括文本12 本及上会汇报PDF 或 PPT 电子文件;1、乙方为技术咨询服务,除编制上会文
3、件更换图框图签等版面调整,不对图纸平面、 立面、剖面、分析图等技术内容进行任何更改及调整;2、甲方须提供完整的满足打印精度要求的方案二文本JPG 或 PSD 格式文件及完整的全套方案二CAD 文件;备注3、乙方将电子文件编制完成后经甲方及规划局确认后出图,专委会评审意见及结果与乙方无关 ,经甲方及规划确认出图后如需调整重新出图,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实际工作量及出图成本增付咨询及打印费用;4 、编制过程中如因甲方方案调整或成果文件数量增加,甲方同意乙方按照实际工作量及出图成本增付咨询及打印费用;2 、设计文件由乙方编排后出图成果;成果内容成果数量1、上会方案二汇报文本及光盘1、文本 12 套光盘2
4、张2、上会汇报 PDF 或 PPT 电子文件2、汇报电子文件1份二、出具成果时间:1 、图纸审核, 合同生效后甲方整理提供完整的方案二文本JPG 及 CAD 文件提交乙方后三个工作日内审核意见反馈甲方,由原方案设计单位进行调整;2 、原方案设计单位审核调整完成后,甲方整理提供完整的方案二文本JPG 及 CAD 文件提交乙方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图框图签排版及文本编排工作并返甲方及规划局确认;可编辑精选3 、甲方及规划局确认后5 个工作日内编排正式上会汇报PPT 文件或 PDF 文件并出图盖章送至甲方;三、合同价格:根据对以上工作量仔细核算,含税设计咨询费用为人民币 15,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
5、万伍仟圆整)。四、设计咨询服务费用支付进度: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 人民币 12,000元整(大写人民币:壹万贰仟圆整);2、提供成果文本、光盘及汇报文件后3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费用人民币 3,000 元整(大写人民币:叁仟圆整);3 、乙方收取每笔款项前,应向甲方出具等额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迟延支付款项直至乙方出具合格发票之日止。五、双方责任:1 、甲方权责:1.1 、甲方向乙方提交资料及文件,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发包人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有关标准进行设计及咨询服务;1.2 、甲方变更委托设计或咨询服务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
6、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设计及咨询服务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重新明确有关条款,甲方应按乙方所耗工作量向乙方增付设计或咨询服务费;1.3 、甲方要求乙方比协议规定时间提前交付设计或咨询服务资料及文件时,应首先与乙方协商,如果乙方能够做到,甲方应根据乙方提前投入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赶工费;1.4 、甲方应保护乙方的投标书、设计方案、文件、资料图纸、设计资料及文件不得擅自修改、复制或向第三人转让或用于本协议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应负法律责任,乙方有权向发包人提出索赔;2、乙方权利和责任:2.1 、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及甲方提出的设计及咨询服务要求,进行工程设计及咨询
7、服务,按协议规定的进度要求提交质量合格的设计及咨询服务成果,并对其负责;2.2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技术标准及设计规范;2.3 、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的设计及咨询服务内容、进度及份数向甲方交付资料及文件;2.4 、乙方应保护甲方的知识产权,不得向第三人泄露、转让甲方提交的产品图纸等技术经济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索赔金额最大不超过相应设计费;六、违约责任:6.1 、合同履行期间,甲方在非乙方因素下,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未开始设计及咨询服务工作可编辑精选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及咨询服务工作的,甲方应根据设计及咨询服务
8、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及咨询服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及咨询服务费的全部支付。由于乙方的因素导致甲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负相关法律责任外同时免收直接受损失部分的设计及咨询服务费。6.2 、乙方未按时完成工作,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含税设计咨询费用1% 的违约金;若逾期超过 15 日以上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含税设计咨询费用20% 的违约金,乙方还应退还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6.3 、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完成工作,若甲方验收未合格,则乙方应在甲方指定的期间内完成整改至达到合格标准;若乙方经两次整改仍未达到合格标准的,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含税设计咨询费用20% 的违约金,乙方还应退还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七、生效条件:本协议生效时间为签订合同并支付设计定金后生效。八、其它:本协议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来往电报、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本协议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甲方:成都嘉逸世纪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乙方:广东城协建筑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订日期:二一五年月日可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