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攜手扶弱基金Partnership Fund for the Disadvantaged 第七輪申請 開始日期:2011年9月1日 截止日期:2011年12月31日,基金的背景,行政長官在2005年宣布設立2億元的攜手扶弱基金 (基金),以推動社會福利界、商界和政府三方合作,建立伙伴關係,共同扶助弱勢社群;政府會根據非政府福利機構從商業機構獲得的捐贈,提供等額基金資助,支持非政府福利機構推行社會福利項目;於2010年獲政府額外注資2億元,以進一步鼓勵跨界別合作。,六輪申請的統計資料,成功獲批的計劃:442個 (成功率 97%) 已批出的資助約:1億8,444萬元合共資助的非政府福利機構:125
2、間參與的商業伙伴:790間受惠人數:超過80萬名弱勢社群,獲得優先考慮的項目旨在提升生活質素、提高就業能力 / 技能;提升能力及倡導共融的計劃;可持續與商界維繫社會伙伴合作關係的計劃;能針對社會問題作出及早介入及提供預防措施的計劃;以及能顯示非政府福利機構為配合受惠人士不斷轉變的服務需要而提供適切的服務,及擴展與商界的伙伴合作網絡的計劃。,非優先考慮的項目旨在提升器材設備和 / 或購置新儀器的建議計劃,第七輪申請注意事項每項計劃的基金資助上限為港幣二百萬元,第七輪申請注意事項每間機構可遞交最多十個申請計劃,第七輪申請注意事項申請的計劃或其中的項目須在獲批核後才開展,第七輪申請注意事項申請書內須
3、提供:伙伴商業機構發出捐贈款額及性質的書面證明商業登記文件副本捐贈實物的折算金額和報價商業機構成立及管理的慈善信託或基金的背景資料等(如適用),第七輪申請注意事項第七輪申請表格分為:十萬元或以下申請; 及十萬元以上申請,第七輪申請注意事項申請表格須由申請非政府福利機構董事局主席簽署,審批過程,問與答攜手扶弱基金與其他基金計劃在資源運用上能否重疊?,問與答攜手扶弱基金會否為社會福利機構尋找商業伙伴?,問與答申請機構於提交申請表後多久才獲知審批結果?,問與答基金申請眾多,會否考慮簡化申請的程序?,問與答是否所有捐贈均可申請基金的等額配對?,問與答 慈善信託基金的捐贈是否符合申請基金等額配對的要求?,問與答哪些實物捐贈才符合申請要求?,問與答申請計劃的預算人手支出,應為多少才算合理?,問與答建議項目內所提供的福利服務與活動是否必須在香港推行?,問與答機構成功申請基金後,基金會否監管機構如何運作這些撥款? 他們是否需要定期提交報告予基金查核?,問與答福利機構在項目結束後是否需要把未用的撥款退還社署?,歡迎查詢電話: 2892 5104 / 2892 5249電郵地址: pmpfdswd.gov.hk社會福利署網頁: http:/www.swd.gov.hk,多 謝 各 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