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快递合作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甲方(收件方): 住址: 乙方(寄件方): 住址: 根据中国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国内快件运输配送及相关业务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期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内容、区域、价格1.1乙方委托甲方办理国内的快件速递服务业务,甲方暂不提供代收货款业务。1.2 甲方服务内容包括:订单快件提供门到门的取件、系统对接升级、终端配送服务、快件异常处理服务及快件跟踪查询服务。 1.3 服务价格:附件一:服务价格表第二条、合作期限本合同有效期限 壹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第三条、甲方的权利
2、和义务2.1甲方取件时间为周一至周日,若甲方未按乙方要求的时间上门收件,乙方有权投诉并要求更换快递服务人员。双方在快件交接时,甲方有权验视乙方交寄的物品并确认快件原始包装的完好,若发现包装有破损情况或违反国家禁止快递的物件,甲方有权拒绝接受该快件。2.2甲方对于直接掌管下的快件应谨慎、妥善地进行装卸、搬运、仓储,保证其安全和完整。2.3甲方将乙方交付的快件在双方规定的时间内(不可抗力及特殊情况除外)送达到乙方指定的地址和收件人或收件单位。2.4甲方必须保守乙方和本合同内容所及的所有商业和信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客户信息、业务量、市场计划,本合同的内容,以及其他在本合同项下相关信息,甲方以
3、及甲方的代表人以及任何可以视为甲方代表人的人士不得向双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泄露本款项下的保密信息, 甲方的保密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五年。2.5如因甲方单方原因将快件错运至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甲方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2.6 2.7甲方需为乙方提供快件配送、运输、签收、查询等相关服务,特殊情况下增加的包装费用由乙方负责。2.8甲方应配合乙方办理快递查询(查询网址:*)和人工热线咨询服务(咨询电话:*)、在乙方查询的情况下,甲方须及时向乙方通报快件运输的进展情况,出现异常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商议处理。在紧急情况下,甲方可以自行采取有利于乙方的处理办法,并将结果通知乙方。 2.9
4、甲方所提供的运单背书条款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按照本合同约定执行。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3.1对所托运的快件进行妥善包装,该包装应符合运输的要求及仓储保管的要求。如果托运易碎、易渗漏快件及危险品等特殊快件,应事先向甲方说明,并向甲方提供必要的仓储保管、运输技术资料或文件。3.2仔细阅读面单背面的国内快递服务协议,并认真填写运输面单,将面单需要填写的快件的名称、性质、数量、重量、体积、运输要求、收件人的地址、单位名称、收件人、联系方式、邮编等信息详细明细提供给甲方。如由于乙方提供信息错误,导致快件遗失的或者未按面单背面国内快递服务协议当中条款寄递的,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3.3乙方不得交寄现金、
5、有价证券、增值税发票、黄金、淫秽资料、反动资料、易燃、易爆、易腐蚀以及由国家邮政专营的物品和相关法律法规禁止寄递的物品,若因乙方在快件中夹带以上物品,由此产生的相关后果由乙方承担。3.4乙方因下列过错造成车辆、机具、设备损坏、腐蚀、污染或人身伤亡以及涉及到的第三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a.在托运的普通快件中夹带、匿报危险品或其他违反危险品运输规定的行为;b.错报超重快件重量;c.快件包装、标志不符合规定;第五条、送达及退回4.1收件人收到甲方送达的快件时,甲方需配合乙方收件人验收:a.经检验确认快件外包装完好的,在回单上签收后甲方将不再对快件承担责任;b.经检验发现外包装破损的收件人有权先验
6、视内件再签收。收件人拒绝签收的,甲方须及时通知乙方,在得到乙方许可后,把快件退回乙方。4.2无法送达:快件到达目的地,因当天联系不到收货人而不能及时派送的,甲方应当进行2次派送,2次派送不成功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告知乙方,在得到乙方允许后,甲方将快件7日内退回乙方,退回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第六条、费用与结算5.1本合同所称运费费用的计算以重量为准,首重计量单位为1KG,不足1KG克按照1KG计算。快件重量以甲方称重为准。5.2每个自然月为一个结算周期,每月5日前,甲方提供上月结算清单明细交由乙方核对(遇国家法定节假日顺延);每月5日-15日乙方财务对接人与甲方财务对接人完成账单确认(以邮件形式确
7、认账单及开票金额)。5.3在费用核算无误后,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支付运费费用。5.4支付形式为:支付宝、微信、银行转账、现金。甲方收款帐户信息:甲方支付宝、微信:*甲方开户行:*开户名称: * 帐号: * 开户地(省市全称): * 第七条、理赔 自甲方接受乙方货品后,甲方在投递过程中若出现如下情况之一,需向乙方做出相应赔偿。关于赔偿方案甲、乙双方约定如下:6.1自甲方收到快件起,运输过程中造成快件遗失(对于快件发出后,除不可抗力外,超过甲方承诺期限七个工作日尚未能送达客户处或未能提供快件所在地信息,可视为快件遗失),运输过程中造成快件破损,可以维修,双方各付一半维修费用;破损且不可维修,甲方负责
8、按照快件折旧价格赔偿。赔偿金从甲方的当月快递费用中减除;如不足扣减时,由甲方另行补足。 6.2 每一票件只能提出一次索赔。6.3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的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快件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等物理、化学变化的,甲方不承担责任;a.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洪水、地震、台风、腐蚀、污染、风暴、害虫、自然因素、叛乱、暴动、国内混乱或类似的双方都无法合理控制的原因;b.快件本身的自然属性、质量或缺陷造成的损失;6.4是否保价由寄件人自愿选择,贵重快件建议选择保价,保价费最低为1元,但易碎品不属于保价范围.a.未报价的快件,丢失、毁损、短少,物品最高赔偿不超过800元/票
9、,文件最高不超过300元/票,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b.核销单、提单等重要文件按c、d条规定保价付费和赔偿;c.单票价值在3000元(含)以内的,保价费为保价金额的0.1%,如快件丢失、毁损、短少的,按照保额赔偿,最高不超过3000元;d.寄件人确认交寄的快件单票价值不超过壹拾万元人民币。价值2000元以上的,保价费为保价金额的1%,如快件丢失、毁损、短少的,按照实际损失价值赔偿,但最高不超过快件的保价金额。第九条、适用法律及争议处理8.1本合同争议的处理适用中国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8.2有关本合同出现的任何争议应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履行地即揽件
10、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条、知识产权本协议的签署并不构成双方之间就其各自所拥有的知识产权的权利转移,任何一方自行拥有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益仍归属该方。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使用、许可第三方使用或以申请、注册等任何方式侵犯对方所有或合法使用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专利、著作权或商业秘密等。第十一条、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协议项下有关义务的,双方得以免责。但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交相关不可抗力发生证据。如不可抗力延续超过30天且影响本协议的继续履行,则双方应协商确定本协议是否继续履行或提前终止。第十二条、合同解除与终
11、止11.1如需中途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必须至少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另一方,否则被告知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因合同中断而造成的相应损失。在未明确中断合作期间,双方仍需全力配合做好发货及对帐结算工作。11.2若任何一方有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向对方提出书面警告;若警告提出后7个工作日内仍未予改正,另一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作协议,并保留因对方违约而提起诉讼等相关的一切权利。第十三条、其它12.1诚信原则:甲、乙双方均应遵守一切适用的法律法规,包括有关环境保护、健康和安全的法律法规。乙方任何关于甲方提供的服务的疑虑、意见和建议,均可向甲方项目组及时反映。12.2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应当对本协议内容以
12、及在本协议的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知悉的与对方商业利益相关的信息进行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上述内容。12.3本合同所指“以上”,不包括本数;“以下”“以内”含本数。12.4本合同终止后,协议双方仍承担合同终止前本合同规定的双方应当履行而尚未履行完毕的一切责任与义务。12.5合同附件:乙方公司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12.6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达成的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补充条款甲方向乙方系统充值运单号,乙方应提前支付2元/个的费用给甲方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