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评标办法前附表(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2.1.12.1.3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评审:(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工期及工程质量目标;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c.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d.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编制了施工组织设计及项目管理机构相关图表;e.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3.7.3 的规定。(3
2、)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形式、时效和内容提供了投标担保:a.投标担保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b.若采用电汇,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招标人指定账户;c.若采用银行保函,银行保函的格式(如有)、开具保函的银行、银行保函的有效期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需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并符合下列要求: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或(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下列
3、要求: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5)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应按第十一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拟分包项目情况表”。(6)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文件。(7)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9)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d.投标人对合
4、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g.投标人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关键工程技术方案可行,质量标准、进度、安全符合要求。承诺的质量检验标准不低于招标文件或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10)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11) 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没有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而取消投标资格或信用等级降为D 级等情况之一的。(12)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投标人提供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近三年均没有因行贿犯罪而被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为的查询记录有
5、效。(13)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a.报价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投标报价;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清单说明及承诺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c.投标文件(第二信封)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3.7.3 的规定。(3)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4)同一标段的同一投标
6、人没有提交两个以上(含两个)投标报价。(5)评标价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6)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2.1.2资格评审标准(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8)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2.2.1分值构成(总分
7、100 分)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的分值:施工组织设计(A): 7 分项目管理机构 (B): 0 分其他因素 (D)财务能力: 1 分业 绩:2 分履约信誉:10 分机械设备: 0 分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分值(C):评标价: 80 分2.2.2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条款号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1)评标价的确定:投标人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2)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确定: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招标人控制价(1下浮率)下浮率在第二信封开标前在开标现场采取逐标段摇珠方式确定。摇珠操作办法如下:在下浮率摇珠范围内,以 0.1%为一档次增序确定摇珠号码,不少于 21 个球,每个标段各一次
8、性摇出 3 个球,摇出 3 个球对应的下浮率的平均值即为本标段招标的下浮率。(注:下浮率的平均值四舍五入取整到 0.001)注:招标人控制价、下浮率范围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15 天前以书面补遗书的形式通知各投标人。(3)确定有效评标价:有效评标价范围为:不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为有效评标价。大于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的评标价,将否决其投标。(4)评标基准价的确定:评标基准价=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0.98备注: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评标基准价四舍五入至个位整数。2.2.3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条款号 评分因素评分因素权重分值
9、各评分因素细分项分值评分标准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主要工程的施工方案21、对本项目工程特点、项目的重点难点等特性了解透彻,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全面,规划方案科学合理;与项目实际结合紧密,主要控制工程的具体方案对施工具有高度指导性、有深入的理解分析及对策措施合理可行,得1.82 分;2、对本项目工程特点、项目的重点难点有所了解,施工组织、施工方案基本能够满足工程实际需要,得 1.21.7分;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1.2 分。2.2.4(1) 施工组织 设计 7 分工期、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31、进度控制措施得当,对本项目的工期重要性理解特别透彻,对地形地貌特征、重点工序、天气
10、、关键设备故障、与其他承包人衔接、社会环境等问题有切实可行的应对或应急方案,计划科学合理,可操作性高。对本项目质量及安全控制有透彻的认识,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质量和安全问题有深刻的认识和合理的预见,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应科学、充分,能有效处理各种突发问题的,得 2.73 分;2、对本项目工期、质量及安全控制有一定的认识,基本能合理的预见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工期、质量和安全问题,并有相应的应对措施,应对措施较为科学、充分,基本能有效处理各种工期、质量和安全问题的,得 1.82.6 分;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 1.8 分。环境保护、文明施工保证体系及措施21、对本项
11、目的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作有独到的见解,能制定科学的措施,施工做到符合环保的要求,对文明施工有相应的措施,能创造良好的施工环境的,得 1.82 分; 2、对工程环保及文明施工等工作制定有相关的措施, 基本能满足本项目环保及文明施工的要求的,得 1.21.7分;3、一般但不被评定为不响应的,起评分 1.2 分。2.2.4(2) 项目管理 机构 0 分 / / /2.2.4(3) 评标价 80 分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80偏差率100D;D=1;(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80偏差率100D;D0.5 。注:评标价得分四舍五入至小
12、数点后四位。2.2.4(4)其他因素财务能力1 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 0.6 分。在此基础上,近三年的年平均营业收入每增加 20 亿元加 0.2 分,最高加 0.4分。业绩 2 分满足资格审查条件的,得基本分 1.2 分。在此基础上,S04、S05 标:(1)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加 0.2 分,最高加 0.4 分;(2)投标人业绩中有主跨1000m 悬索桥业绩的,每项加 0.2 分,最高加 0.4 分。S06 标:(1)每增加一项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加 0.1 分,最高加 0.8 分。S07 标:(1)每增加 1 项单跨跨径60m 梁板预制施工业绩加 0.1 分,最多加 0.2
13、分;(2)每增加 1 项单跨跨径60m 梁板安装施工业绩加 0.1 分,最多加 0.2 分;(3)投标人业绩中有单跨跨径60m 梁板水上整孔安装施工业绩的,每项加 0.2 分,最多加 0.4 分。机械设备 0 分 /2.2.4(4)其他因素履约信誉 10 分1.信用等级分值(5 分)(1)信用评价为 AA 级单位信誉得分为 5.00 分; (2)信用评价为 A 级单位信誉得分为 4.75 分;(3)信用评价为 B 级单位信誉得分为 4.45 分; (4)信用评价为 C 级单位信誉得分为 3.65 分。注:上述信用等级指的是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一年度的公路工程从业单位信用评价。如无广东省最新一年
14、度信用等级而上一年度有广东省信用等级的,则其原信用等级可延续一年。但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信用等级的使用次数应按照上一年度公布的信用评价结果顺延上一年度的使用次数,使用次数有关规定执行粤交基2014564 号要求。 信用等级延续 1 年后仍无信用评价等级的,按照初次进入我省确定,原则上按 B 级对待,但下列情况除外: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为 C 级或 D 级的,则按最新一年度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等级对待;或最新一年度 的全国综合评价结果未被评为 C 级或 D 级的,但在我省原评价等级为 D 级的,则按 C 级对待。AA 、A 级单位是指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申请承诺书的单位。不提交申请承诺书或提
15、交申请承诺书未使用AA、 A 时,在评标过程中,AA 级信用等级企业按 A 级对待、A 级信用等级企业按 B 级对待。投标人同时对多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的,AA、A 级信用等级企业使用信用评价等级的承诺书应分标段填写、提交,使用次数按标段累加(即各个标段申请承诺书的使用次数应不一致),由投标人自行确定次数顺序填报,如果投标人填报的使用次数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相应的信用等级使用承诺无效,按未承诺使用计算。对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最新一年度信用等级被评为 AA级且按照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关于使用广东省信用评价等级的申请承诺书要求提交使用信用等级申请承诺书或被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表彰免资审且在有效期内的投标人仍
16、须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资格审查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否则将不能通过资格审查。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条款号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1将评标办法范本原文第 1 条“评标方法”改为“评标方法、组织及工作程序”,并且原文内容修改如下:1.1 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的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1.2 评标组织1.2.1 协助工作组招标人可在评标工作开始前成立协助工作组,选派熟悉招标工作、政治素质高的人员组成,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协助工作组人员的具体数量由招标人视
17、评标工作量确定。招标人可以协助评标委员会开展下列工作并提供相关信息:(1)根据招标文件,编制评标使用的相应表格;(2)对投标报价进行算术性校核;(3)以评标标准和方法为依据,列出投标文件相对于招标文件的所有偏差,并进行归类汇总。招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作出任何评价,不得故意遗漏或者片面摘录,不得在评标委员会对所有偏差定性之前透露存有偏差的投标人名称。1.2.2 评标委员会2.履约情况(5.0 分) 近一年(2016 年 10 月 1 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止) ,投标人没有发生因公路、水运工程质量、安全、履约或招标投标问题等原因被交通运输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的情形的得 5 分,否则按如下
18、扣分: (1)交通运输部通报批评或处罚一次,扣 5 分; (2)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通报批评或处罚一次,扣 4 分;同一事项同时被多个部门通报批评或处罚只按最高的扣分计算 1 次;如果扣完本项分值,可以从总分中扣。条款号 补充或修改的内容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国家、广东省等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人数为九人及以上单数。评标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1)评标委员会开始评标工作之前,首先听取招标人、协助工作组关于工程情况和辅助工作的说明,并认真研读招标文件,获取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和数据;(2)对协助工作组提供的评标工作用表和评标内容进行核查。(3)按照以下 1.3 款程序进行各项评审工作。1.3
19、评审工作程序(一)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1)初步评审:包括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适用于资格后审);(2)详细评审(评审打分):评标委员会首先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部分等因素分别评审打分。(3)澄清(如果需要);(二)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1)初步评审:只有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才能继续参加第二信封报价文件的评审。对第一个信封不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的第二信封直接退回,不再开启内层信封。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项目管理机构、其他部分等因素分别评审打分后,在相关
20、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进行公开开标,拆启投标人的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对其进行初步评审。(2)计算评标基准价及评标价得分,报价算术性修正;(3)澄清(如果需要);(三)综合评分,提出评标意见。(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对在评标过程中发现的投标人与投标人之间、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存在的串通投标的情形进行评审和认定。(五)按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编写评标报告。3.1.33.1.6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总价不变的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则否决其投标,并没收其投标担保。(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在保证投标总价不变的前提下予以合理调整单价。(3)当单价与数量相乘不等于合价时,应以标出的合价为准,同时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