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水计划指标的核定或批准事项名称 用水计划指标的核定或批准 主管部门 松江区水务局事项类型 审批 收费标准 免费法定时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10 个工作日受理地点 乐都西路 825 弄 82-83 号 5 号楼二楼 受理窗口 237-238咨询电话 57715223 监督电话 57718111受理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 8:30-11:15;下午 13:00-17:00(国家法定假期除外)提交材料1、用水计划指标的申请表;2、申请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书原件; 6、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7、项目批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相关证明;8、单位内部用水设备的名称、型号、数量及用水情况资料;9、水平衡测试相关材料; 10、用水分类情况表;办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四十九条2、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第三条、 第十一条3、上海市供水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4、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5、上海市用水计划指标核定管理规定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