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入河排污口设置同意相关材料一、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入河排污口管理单位不予同意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做出“不予水行政许可决定” (格式见附录 A) 。1)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入河排污口的。2) 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要求削减排污总量且不能通过削减现有排污量而取得环境容量的水域设置入河排污口的。3) 入河排污口设置可能使水域水质达不到水功能区管理要求的。4) 入河排污口设置直接影响合法取水户用水安全的。5) 入河排污口设置不符合防洪要求的。6)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7) 其他不符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规定条件的。2、入河排污口管理单位对入河排污口设置申请做出“
2、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格式见附录 B) ,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入河排污口设置地点、排污方式和对排污口门的要求。2) 废污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质的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要求。3) 特别情况下对排污的限制要求。4) 水资源保护措施要求。5) 对建设项目入河排污口投入使用前的验收要求。6) 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要求。7) 排放污染物量比较大、位置敏感的应有水质、水量在线监测仪器设备以及主要特征污染物自动监控装置的要求。8) 废污水排放量、主要污染物质的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监测数据报送要求。附录 A(规范性附录) 不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不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申请
3、人姓名或者名称):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你(你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经审查,该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说明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具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二)项(及其他有关规定) ,决定不予水行政许可。 如对本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六十日内,依法向(行政复议机关名称)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三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名称)提起行政诉讼。(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年 月 日附录 B(规范性附录)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水行政许可实施机关名称)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申请人
4、姓名或者名称):本机关于(年月日)受理你(你单位)提出的(行政许可事项名称)申请。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及其他有关规定) ,决定准予(具体写明准予行政许可的内容和有关要求;如果需要颁发行政许可证件、证书的,写明领取证件、证书的时间和手续)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本机关行政许可专用章)年 月 日二、入河排污口登记表入河排污口登记表登记单位(签章):登记日期: 年 月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监制填报要求1、在江河、湖泊设有排污口的所有单位应如实填报本登记表。2、用钢笔填报,蓝、黑墨水均可,
5、书写工整、清晰,填报数据用阿拉伯数字,文字用汉字说明。3、必须按“填写说明”如实规范填写。登记单位有两个以上(含两个)排污口的,应分别填写每个排污口的有关信息。4、提交本表一式三份,每份需加盖公章,同时交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所属管理单位。有关数据经核定后,返回登记单位一份。5、入河排污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所属管理单位应对入河排污口登记表有关信息进行核查,有关数据核定后将作为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是否新建、改建、扩大入河排污口的监督管理依据。登记单位 1 法人代表 2详细地址 3 邮政编码单位性质 4 主管机关联系人 联系电话取用水量(万吨/年)
6、 5服务面积(km 2)5 服务人口 5企业直排生活直排入河排污口名称 市政直排污水处理厂建成时间排污口性质 6畜禽养殖 其他连续排放方式 6间歇入河方式 6明渠()、暗管()泵 站()、涵闸()潜没()、其他()所在行政区 7:排入水体名称 8:排入的水功能区名称 9:排污口位置经度(准确到): 纬度(准确到):设计排污能力(吨/日) 10 排污口大小工 业废水排放量(吨/日) 11生活污水排放量(吨/日) 11其它污水排放量(吨/日) 11年排放污水总量(万吨) 11污水是否经过处理 处理方式 12主要污染物排放浓度及排放总量总 量(吨)项目名称 13排放浓度(mg/l)14 日排放总量
7、15 年排放总量 16CODNH3-N总氮总磷其他排污河道、排污口平面位置示意图 17: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机构所属单位审核意见审核单位(签章): 主管负责人(签章):年 月 日填写说明1、“申请单位”按法人登记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名称填写。单位名称应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2、“法人代表”按法人单位代码证书中的法定代表人填写。没有法定代表人的,填单 位实际负责人。3、“详细地址”按登记单位邮政通讯地址详细填写。4、“单位性质”填企业、事 业或个体工商户等,企 业进 一步区分国有独资、国有控股、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 资、民 营等。5、“取用水量”:直接从江河湖泊
8、取水的填一年取用的新鲜水量;通过自来水公司或水库供水的填一年从供水单位获取的用水量。市政排污口,填排污系统服务面积、服 务人口。6、“排污口性质”、 “排放方式”、 “入河方式”等栏目在后面提示栏中划“”。排污口性质分为企业直排、生活直排、市政直排、污水处理厂、畜禽养殖、其他六种情况。其中:(1)“企业直排 ”指工业企业废 水未经任何处理装置 处理或具有独立工业企业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由排 污管道(渠、涵等)直接排入河湖水体。(2)“生活直排 ”指城镇及乡 村集中生活污水未经任何 处理装置处理由排污管道(渠、涵等)直接排入河湖水体。(3)“市政直排 ”指市政污水未 经任何处理装置处理由排 污管
9、道(渠、涵等)直接排入河湖水体。(4)“污水处理厂 ”指废污水通 过市政排水管网进入城 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河湖。(5)“畜禽养殖 ”指畜禽养殖 场、养殖小区的养殖废水排入河湖。(6)“其他”指不属于上述 4 种处置方式的其他方式。如采取氧化塘、无动力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和土地处理系统处理工艺等方式处理后排入河湖。7、“所在行政区”应准确到设区市的街道或者县(县级市)的乡镇。8、“排入水体名称”填直接排入的河流、湖泊、水库名称。9、“排入的水功能区”填国务院、水利部或有关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的水功能区划中水功能区名称,申请单 位无法填写的,可咨 询 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流域管理机构。未划定水功能
10、区的水域,此栏空缺。10、“设计排污能力”填排污口设计的排污水量。11、“工业废水排放量、生活污水排放量、污水年排放总量”填实际的排污水量,排污单位若为火电厂,则在其他栏中填写申请的温水排放量。12、“污水处理方式”:对于企业排污口,填工业废水处理工艺、厂区生活污水处理方式;对于市政排污口,填一级处理、二 级处理或三级处理。13、“项目名称”:登记单位实际排放的污染物中如有表中已列明的具体污染物必须如实填写,对排放特殊 污染物的排污口, 应增加国家或行业排放标准规定的污染物项目。排放温排水的,应增加填写“温升” 项目。对水环境敏感目标有影响的污染物和“ 三致” 物质必 须如实填报。14、“排放浓度”填排污口正常排放情况下的污染物浓度。15、“日排放总量”填正常排放情况下排污口每日污染物排放的总量。16、“年排放总量”填一年内正常情况下排污口排放的污染物总量。17、排污河道、排污口平面位置示意图要求用 AUTOCAD 软件或谷歌地球制作后附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