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附件 1第六批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推荐申报安排表序号 单位 推荐数额 备注1 桐城市 42 怀宁县 33 潜山县 34 太湖县 35 望江县 36 岳西县 37 宿松县 38 迎江区 39 大观区 310 宜秀区 311 开发区 512 高新区 313 筑梦新区 214 市经信委 415 市科技局 316 省直、中直 2总计 50注: 表内有推荐名额但确无符合推荐条件的,可不申报。- 2 -附件 2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申 报 表(A 类) 申 报 人 申报单位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安 徽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印制2016 年 月- 3
2、 -填 表 说 明一、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共分引进人才、培养人才、自主创业人才三个类别。本申报表(A 类)适用于引进(含柔性引进) 、培养领军人才填写。二、本表应由本人或组织认真填写,并对所填写内容真实性负责。申报表栏目内容需逐项填写,无实际内容的请注明“无” ;申报表中有关栏目需选择填写的,请在相应方框内打“ ” 。表格填写不下,可另附页。填写内容必须打印。三、每位申报人每次限申报一个类别。如本次申报获得认定,不得再次申报。四、封面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填写申报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申报单位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五、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应与身份证(护照)上的内容一致;学
3、历指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学位指国内外获得的最高学位。六、教育经历要写清楚每阶段的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要写清楚每阶段的所在国家、工作单位、所任职务。以上均采用倒叙方式,时间到月。七、以单独附件形式提供下述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证明(证书)、工作经历和相关业绩材料及其它佐证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复印件;所实施技术(项目)状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它技术权益证明等复印件;引进、培养人才需提供相关单位与其签订的聘用合同、合作协议或意向书和技术(项目)实施计划书等复印件。- 4 -一、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姓 名 性 别 出 生年 月学 历 学 位 专 业专 长
4、职 称 国 籍2 寸免冠彩色近照工 作单 位(目前) 职 务生活或工作地 市 县(市、区)户 籍所在地 市 县(市、区)移 动电 话电 子邮 箱起止年月 院校(系、专业) 、工作单位 学位、职务职称主要学 习工作经历- 5 -主要成果业绩(主要填写可以证明本人能力、水平和影响的材料。一般不超过 800 字)- 6 -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均真实有效。申报人签字: 年 月 日二、申报单位情况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企业 高校科研机构注册资金 注册时间 年 月 日总资产(万元) 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人,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占 %单位利税(近三年)企业吸纳就业人数(近三年)企业参保职工人数(近三年)单位安全生产(近
5、三年)产业领域 电子信息 节能环保 新材料 生物 新能源 高端装备制造 新能源汽车 公共安全 三、申报单位推荐情况所从事(提供)的工作岗位名称及介绍(包括主要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发展方向等,一般不超过 200 字)- 7 -推荐理由(一般不超过 50 字)四、推荐审批意见申报人员意见签字年 月 日申报单位意见盖章年 月 日专家评审委员会初评意见专业能力评价:综合评价:专家组召集人签字:年 月 日实地考察意见考察综合评价:考察组召集人签字:年 月 日省辖市领军人才工作办公室意见 盖章年 月 日- 8 -公示结果盖章年 月 日省领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意见盖章年 月 日备注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
6、人才申 报 表(B 类) 申 报 人 申报单位 联 系 人 - 9 -联系电话 安 徽 省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厅 印制2016 年 月填 表 说 明一、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领军人才共分引进人才、培养人才、自主创业人才三个类别。本申报表(B 类)适用于申报自主创业领军人才填写。二、本表应由本人或组织认真填写,并对所填写内容真实性负责。申报表栏目内容需逐项填写,无实际内容的请注明“无” ;申报表中有关栏目需选择填写的,请在相应方框内打“ ” 。表格填写不下,可另附页。填写内容必须打印。三、每位申报人每次限申报一个类别。如本次申报获得认定,不得再次申报。四、封面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填写
7、申报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申报单位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业。五、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应与身份证(护照)上的内容一致;学历指国家承认的最高学历,学位指国内外获得的最高学位。六、教育经历要写清楚每阶段的毕业院校、专业、学历、学位;工作经历要写清楚每阶段的所在国家、工作单位、所任职务。以上均采用倒叙方式,时间到月。七、以单独附件形式提供下述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资质证明(证书)、工作经- 10 -历和相关业绩材料及其它佐证水平与能力的材料复印件;所实施技术(项目)状况的证明文件,包括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检测报告、专利证书或其它技术权益证明等复印件;所创(领)办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出资情况证明、利税证明等复印件。一、申报人员基本情况姓 名 性 别 出 生年 月学 历 学 位 专 业专 长 职 称 国 籍2 寸免冠彩色近照工 作单 位(目前) 职 务生活或工作地 市 县(市、区)户 籍所在地 市 县(市、区)移 动电 话电 子邮 箱起止年月 院校(系、专业) 、工作单位 学位、职务职称主要学 习工作经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