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政复 201789号省政府关于调整淮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淮安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报请审批淮安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请示(淮政发2017 51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你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方案。二、切实加大耕地保护力度。你市要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责任,不断加大耕地补充力度,实现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 保 护。确保 规划期内全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476026.7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94698.7公顷,其中,中心城区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314.3公顷。三、严格控制建设用地规模。你市
2、要认真落实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实行建设用地总量与强度双控,不断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到2020年,全市建设用地总规模应严格控制在176505.2公顷以内,其中,中心城区建设用地总规模应严格控制在22338.江 苏 省 人 民 政 府 2 1公顷以内。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安排你市规划流量指标6466.6公顷,划定村镇建设用地控制区9683.3公顷。你市要加大建设用地复垦力度,确保流量指标按期归还。四、充分发挥规划管控作用。你市要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确保各业各类用地符合土地用途管制要求,引导各类建设用地科学布局、有序利用。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空间规划体系中的基础作用,统筹各业各类用地,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五、认真组织规划实施。你市要依据经批准的规划调整方案,及时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更新。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和措施,规范规划实施管理,提高规划实施效率,确保实现规划目标。江 苏 省 人 民 政 府2017年10月10日(此件公开发布)抄送:省国土资源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