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新 料推荐养殖场个人合伙协议书来源:未知作者:一、 我国各种小型企业组织的种类及特点,主要有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的特点是设立比较简单,缺点是投资人或股东要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企业法第二条规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是国家对公司管理的规定比较全面,优点是股东仅以自己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对公司的债务不承担连带责任。二、设立合伙企业的条件:1、 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并且都是依法承担无限责任;2、 有书面合伙协
2、议;3、 由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4、 由合伙企业名称;5、 由生产经营场所和从事合伙经营的必要条件。三、合伙协议应当载明的事项:1、 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2、 合伙的目的和合伙的经营范围;3、 合伙人的姓名及住所;4、 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和期限;5、 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方法;6、 合伙企业事务的执行;7、 入伙与退伙 ;8、 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9、 违约责任 ;10、经营期限 ;11、合伙人争议的解决方式。四、签订合伙协议的注意事项:1、 合伙人资格审查。由于全体合伙人即合伙企业要对合伙人的经营行为承担责任,一定要审查好合伙人的资格,包括合伙人的人品、能力、家庭情况
3、、资产情况、有无对外大额债务等,这是签订合伙协议的最重要的方面,合伙人的身份证明一定要备份;2、 合伙人的出资一定要明确。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要明确,其他合伙人要注意落实,动产要转移持有人,不动产要办理变更登记,建立合伙企业帐目。3、 合伙企业的账目要清晰。可聘请专业人员按规定建立健全,注意单据入账的审批制度要经全体合伙人通过,合伙人有查阅帐目的权利;4、 合伙协议的其他条款尽量具体。凡涉及合伙事务的管理制度,尽量落实到书面上,预防将来发生争议,无据可查。附:个人合伙协议文本个人合伙协议书姓 名_,性 别 _,年龄_, 身份证号码:住 址_。(其他合伙人按上列项目顺序填写)第一条合伙宗旨:
4、_第二条合伙名称、主要经营地:_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_1最新 料推荐第四条合伙期限,自 _年_月_日起,至 _年 _月 _日止,共 _年。第五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一 )合伙人 _(姓名 )以_方式出资,计人民币_元。 (其他合伙人同上顺序列出)(二 )各合伙人的出资,于_年 _月 _日以前交齐。(三 )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_元。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第六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共负盈亏。(一 )盈余分配:以 _为依据,按比例分配。(二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
5、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_为依据,按比例承担。(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 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第七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一 )入伙。1. 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2. 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 ;3. 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二 )退伙。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
6、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30 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个人丧失偿债能力;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未履行出资义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
7、正当行为;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 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三 ) 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第八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一 )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8、。(适用于规模小的合伙企业。)(二 )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2最新 料推荐1. 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2. 对合伙事业进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伙的产品 ( 货物 )、购进常用货物 ;4. 支付合伙债务 ;5. _。第九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一 )合伙人的权利:1. 合伙事务的经营权、决定权和监督权,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无论出资多少,每个人都有表决权 ;2. 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 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出资额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4. 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二 )合伙人的义务:1. 按照
9、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财产的统一;2. 分担合伙的经营损失的债务 ;3. 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第十条 禁止行为。(一 )未经全体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义进行业务活动; 如其业务获得利益归合伙,造成的损失按实际损失进行赔偿。(二 ) 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竞争的业务;(三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进行交易。(四 )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第十一条合伙营业的继续。(一 )在退伙的情况下,其余合伙人有权继续以原企业名称继续经营原企业业务,也可以选择、吸收新的合伙人入伙经营。(二 )在合伙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况下,依死亡合
10、伙人的继承人的选择,既可以退继承人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继续经营 ;也可依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接纳继承人为新的合伙人继续经营。第十二条合伙的终止和清算。(一 ) 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1. 合伙期限届满 ;2. 全体合伙人同意终止合伙关系 ;3. 已不具备法定合伙人数 ;4. 合伙事务完成或不能完成 ;5. 被依法撤销 ;6. 出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合伙企业解散的其他原因。(二 )合伙的清算:1. 合伙解散后应当进行清算,并通知债权人。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15 日内指定 _合伙人或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15 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
11、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3. 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 按下列顺序清偿: 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合伙所欠税款 ;合伙的债务 ; 返还合伙人的出资。4. 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3最新 料推荐5. 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二款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一 )合伙人未按期缴纳或未缴足出资的,应当赔偿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如果逾期 _年仍未缴足出资,按退伙处理。(二
12、)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三 )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或者作为退伙处理; 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承担赔偿责任。(四 )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五 )合伙人违反第九条规定,应按合伙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除名。第十四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1、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莱芜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各方均有约束力。2、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有合伙企业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十五条其他。(一 )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二 )入伙合同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三 )本合同一式 _份,合伙人各执一份,送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四 )本合同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合伙人: _ (签章 )签约时间: _年 _月_日签约地点: _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