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粉尘清扫管理制度1、目的为消除现场表面粉尘、改善作业环境、降低现场粉尘,提高作业现场环境,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粉尘场所。3、职责3.1行政、安环归口部门负责监督、评价;3.2粉尘所在车间的管理人员负责粉尘场所清扫的监督管理;3.3粉尘所在车间的岗位人员负责粉尘清扫的日常维护与管理;4、现场管理规定4.1进入岗位必须规范佩戴防尘口罩;4.2进入岗位后要认真检查岗位配置的除尘设施,确认设施无异常现象时开启除尘设施,除尘系统应在工艺设备启动前开启,作业停止后停机;4.3如除尘设施出现故障时,要及时向上级报告,安排人员对除尘设施的故障进行维修处理,确保除尘设施的正常运转;4.4对本
2、岗位生产现场产生的粉尘,清扫时以湿拖把清扫、抹布擦拭为主,不得使用压缩空气吹扫粉尘。4.5对产生粉尘的岗位必须坚持随时清理,每班次岗位全面清理不少于1次,对除尘器必须定期清理,做好登记;4.6墙体、梁、支架、地面和设备表面积尘应及时清扫、清扫时,应避免二次扬尘,不能使用压缩气进行吹扫粉尘;4.7粉尘清扫工作完成后,工器具应按规定地点存放,摆放整齐;拖把悬挂支架,扫帚、垃圾桶等工器具定点存放;4.8离开岗位后,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要对身体衣服上粘附的粉尘进行彻底清理,并及时清洗身体接触粉尘的各部位,避免粉尘吸入体内;4.9岗位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岗位操作。5、监督评价每发现一项未落实或不符项,责任人乐捐100元6、其它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