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生产人员个人卫生要求1、车间工作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换衣、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2、进入车间必须穿戴工作服(无钮扣,无外口袋)、工作帽、工作鞋、发网和口罩;头发不得外露,以防头发进入产品中;口罩必须盖过口、鼻;工作服、工作帽、口罩和发网必须保持清洁且每天必须更换。然后按规程进行洗手、消毒。3、不得将与生产无关的个人用品和饰品(如戒指、手镯、手表、耳环、项链等)带入车间。4、在车间操作时,不准用手抓头发、用手擦鼻子、用口对产品咳嗽、打喷嚏等。5、当手部受伤时必须包扎好后戴上一次性手套才能继续工作。6、更衣室及车间内严禁饮食、吸烟、随地吐痰和其他有碍卫生的活动。7、不可穿工作
2、服离开车间,离开生产车间时必须换下工作服、水鞋后方可离开。8、不得穿工作服、鞋进入厕所。9、进出洗手间规定工人从车间进入洗手间前需脱掉工作服,并放在规定的位置上,换上拖鞋方进入洗手间,完后按照进入车间的程序规定进入车间,每次进入车间必须严格遵守洗手消毒程序。(1)脱下围裙和工作服脱下水鞋换上拖鞋换上卫生间指定的拖鞋(2)便后自觉冲水,保持卫生清洁。(3)按照程序依次换回拖鞋、水鞋、工作服、按照洗手消毒程序方可进入生产车间。10、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必须达到生产人员的要求后方可进入。11、新参加工作的生产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或手有外伤等情况,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并妥善治疗。12、车间工作人员及有关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