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6楼三层框架柱混凝土强度不合格的联系函深圳*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承建我公司开发建设的“*主体总承包工程”,前期混凝土供货单位采用的是深圳市*有限公司,后期未经我公司同意自行更换为“深圳市*有限公司,贵公司在2018年10月9日-10日、10月26日27日进行6楼三层混凝土框架柱浇筑中未经我公司同意即使用*公司供应的砼进行浇筑,随后在后期2018年12月底和1月分别自行进行了部分回弹检和两次抽芯检测(8根、6根),2019年2月23日至3月2日对6楼三层混凝土框架柱全面进行了回弹检测,均不满足设计要求:2019年3月27日-4月5日对6三层混凝土框架柱全面进行了抽芯检測,从检測报告结
2、果显示:62根柱子仅有9根能达到C30设计强度要求。对此,可判定本次框架柱混凝土强度不合格为重大质量事故。一、至发函昨日(2019年5月26日),贵公司存在问题如下1、就该质量事故,贵公司无任何代表出面表态、沟通协商解决之道,由此说明贵公司管理松散,处理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质量事故的程序不够完善。针对此次质量事故,我公司现要求贵公司在一周内由法人授权相关专业人员进驻现场跟踪解决此事故。2、至今仍未就该质量事故向政府主管部门沟通汇报,要求贵公司积极主动的在三天内向政府主管部门汇报完成。3、贵公司项目部至今未提交关于该质量事故的详细报告,要求贵公司司安排相关专业人员三天内编制完成质量事故报告并交付我
3、公司,该报告应详细阐述包括质量问题、事故原因、解决思路和流程等相关内容。4、我公司多次在会议中要求贵公司针对此事故做出整改,贵公司项目部均执行不到位并无相关回复说明,要求贵公司立即安排专业人员跟踪及落实。二、本次重大质量事故引发的一系列问题及要求。1、针对本次重大质量事故,召开了研讨会议,其中混凝土公司有两位代表出席,有位代表在会议上表明自己为“*公司”,后因我方质疑,又改混凝土来料出处不明,要求施工单位给予明确书面答复,并承担全部责任。2、该混凝土公司未经我公司同意且在未对该公司混凝土物料进行抽样送检的情况下直接进行使用,在研讨会议之后又补充提交了混凝土公司资质的报审表要求进行补签,此行为不
4、按流程规定进行且严重违规,对此我公司后期将对该处未经报审且不合格的混凝土进行扣款处理,同时将保留按合同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贵公司的处罚权及诉讼权。3、6楼三层框架柱的标养试决检測报告显示合格,而现场构件检测不合格,两次检测存在重大偏差,要求贵公司对此问题给予明确答复。4、现场抽芯检测中发现疑似红砖的不明物料,说明在混凝土的配料中己出现问题,仅抽芯对抗压强度进行检測已不能满足所有数据指标要求,我公司现要求贵公司必须委托国家权威鉴定机构对混凝土成分进行细致的检测分析,确保该部分凝土的耐久度等其他指标满足原设计要求。5、对该混凝土公司浇筑的6#楼屋面层梁板也应严格进行抽芯检测,根据检测结果综合考虑进行后期加固方案的设计。6、对不合格部位的各项检测要求必须由国家权威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确保其检测结果的权威性、有效性。7、针对此重大质量事故,要求贵公司安排专业人员驻场,并成立专业质量事故处理小组,全面跟踪落实。8、本次重大质量事故未能有效解决完成之前,我公司暂停对贵公司工程款的签付,望贵司提高效率,尽快完成整改。贵公司自承建我公司主体工程至今,存在施工现场管理不到位、安全文明施工不够规范的问题,对于接下来的事故处理,我公司希望贵公司能尽快解決好此事故,并能确保工程的各项数据指标达到设计及相关法规标准的各项要求,保证我公司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雨久性等。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基础建设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