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内容摘要摘要:众筹,即“众筹融资”,起源于本世纪初的美国,是继第三方支付平台和P2P网贷模式后互联网金融领域的又一大创新。自2011年引入国内之后,众筹解决了一些初创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同时不可避免地又给我国的经济带来了巨大的风险。本文主要分析了众筹在目前中国的发展现状,它给我国经济带来的利益与好处,同时也预测了它未来在中国的发展趋势。关键词:众筹;发展现状;发展趋势;Abstract : Crowdfunding, originating from America in this early 21st century ,is another innovation of the E-F
2、inance field after the appearance of the Third-party Payment Platforms and P2P Patterns .Crowdfunding does solve some of the problems like middle and mini corporations are disadvantageous to capitalization ,while it inevitably brings tremendous risks with our Chinese economy .This passage mainly ana
3、lyze the current development situation in China ,that is to say ,what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it produces ,but also predicts whats the development trend would be in our future China.Key Words: crowdfunding; current development situation;development trend目 录一、引言3二、众筹理论综述3(一)概念3(二)基本模式3三、众筹的优
4、势与风险4(一)独特的优势4(二)带来的风险5(三)发展建议6四、国内众筹发展现状7五、国内众筹未来发展趋势8参考文献:9众筹在当前中国的发展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一、引言2009年4月,一种以众筹为运作模式的专业网站-Kickstarter正式上线。由此,人们的视线被这种独特的融资模式所吸引,并引起了社会关注。2012年4月5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的企业振兴法案(JOBS法案)中专门对众筹这种互联网新型融资模式做了相关规定,众筹在我国还处于发展刚刚起步的阶段,各项法律法规、市场都还不够完善。本文主要分析了众筹在中国的发展现状以及未来的发展趋势。二、众筹理论综述(一)概念众筹翻译自英文单词crow
5、dfunding,即大众投资或筹资,由发起人、跟投人、平台构成。具有低门槛、多样性、依靠大众力量、注重创意的特征,是指一种向群众募资,以支持发起的个人或组织的行为。众筹本质上是一种商业模式,可视为众包和微型金融结合而成的产物,与微型金融一样,众筹首先也是一种融资活动,但是又与众包相似,在相当一部分众筹活动中,投资者不仅为项目进行融资,而且还积极参与项目实施,为项目的实施出谋划策。(二)基本模式众筹的基本模式是项目发起人在平台上展示项目,投资者则根据相关信息选择投资项目。目前,我国众筹网站推出的众筹项目主要有以下四种模式:1.“奖励众筹”(reward-based crowdfunding),这
6、种众筹形式的表现形态可以总结为“团购+预售”,即筹资人会给投资人或支持者以产品实物和服务的实实在在的回报。在项目还没有完全开始的情况下先筹资,筹集到一定资金后把产品成功生产出来,并按其之前承诺投资者或支持者的方式进行实物回报。奖励众筹可以让创业者的资金来自于购买产品的人,相当于投资人在产品和服务还没有被生产出来前直接预订这些产品和服务,缩短了资金链。简单说就是,投资者给创业者钱,创业者给投资者产品或服务。目前国内大部分众筹平台采用这种模式运行。2.“公益众筹”(donate-based crowdfunding),通过慈善发起人的公信力和系统的风控管理实现,投资人不期待任何回报。近几年来,很多
7、非政府组织都采用这种模式为特定项目进行募捐。与传统的募捐活动不同,公益众筹模式通常是为某一特定项目募捐。捐赠者由于知道募捐款项的具体用途,从而更愿意捐赠较高数额。公益众筹捐赠者的主要动机是社会性的,并希望长期保持这种捐赠关系。3.“股权众筹”(equity-based crowdfunding),是指投资人将资金以股权方式投入筹款人的企业,并获得一定比例的股权,在筹款人的企业上市、挂牌或被收购后取得相应收益。其直接表现形态是集资。简单说就是,投资者给创业者钱,创业者给投资者公司股份。4.“债权众筹”(lending-based crowdfunding),投资者对项目或公司进行投资,取得项目或
8、公司一定比例的债权,未来获取利息收益并收回本金。简单说就是,投资者给创业者钱,创业者之后还投资者本金和利息。三、众筹的优势与风险(一)独特的优势1.有利于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众筹不同于其他传统融资方式的最大特点在于它的融资门槛低,可以让更多的中小型投资者参与进来,这一点对于很多国家尤其是中国来说是很重要的。因为当今以及形成了一种中小企业成为推动一国经济发展的强劲动力的局面。而作为能帮助更多的中小企业进入市场的融资方式,众筹自然而然的迎合这样的一个发展需要。2.推动金融领域新创新。从众筹这个筹资模式来看,它是作为如今新兴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发展下的产物,它的出现与发展本身就是一个创新。而就项目
9、本身来说,众筹所在的融资项目都是具有极大发展潜力的、有个性创意的项目,注重科技发明与创新,而这些项目由于有了众筹这样一个平台之后会得到发展资金,这在以后会导致金融和社会生产模式的新变革。3.有助于降低融资风险。众筹是一个大众参与的投融资模式,拥有广大投资者,而这样一来每位投资者的投资风险相对来说就降低了。此外,众筹融资模式利用互联网平台发布融资信息,融资信息通过网络传播更加方便、快捷,且成本低廉、信息交互性强。因此,借助众筹平台,项目融资人与投资者可以进行快速、高效的互动交流,通过这种交流能够充分了解投融资项目的收益、风险,可有效控制由信息不对称带来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问题。4.为众筹商品搭建
10、了一个广告平台。在众筹平台上,人人都可以展示自己的产品,这无疑是最好最潜移默化的产品宣传,无论在最后是否可以成功募集到需要的资金。对于筹资成功的产品,筹资成功也就意味着宣传成功;对于没有筹集到资金的产品,虽然宣传失败,但其产品依旧获得了一定的展示。(二)带来的风险 1.法律风险。法律法规监管缺失。在众筹发展活跃的美国虽然已出台了JOBS法案,但也只是搭起初始监管框架,尚无具体实施细则。目前我国众筹融资尚处于起步阶段,存在很多法律风险,尚缺乏针对众筹融资进行监管的法律法规。尽管我国现行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
11、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或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目前,众筹容易卷入非法集资,尤其是股权式众筹,最容易被指擅自发行股票。众筹融资企业的发展正处于探索阶段,众筹融资很可能踩踏非法集资、非法发行证券等法律“红线”。 2.非标准化风险。在众筹融资平台上,投资门槛低,然各家众筹网站基本已建立起各自模式化的流程和标准,用于项目的申请和审核,但项目能否上线最终还是依靠某一团队的经验判断。而且投资者分散,投资者相互之间一般没有联系,对拟投资的项目或企业缺乏实际的了解,筹资者与投资者的地理分隔也使得投资者难以监督所投项目的业务运营状况,有些信用等级低下的筹
12、资者在众筹平台上筹集到资金后往往跑路,这就大大增加了筹资者欺诈的风险,因而存在较大的非标准化风险。 3.信息不对称风险。多数出资参与者对众筹项目的收益形式和风险缺乏必要的了解。在众筹平台上项目更是五花八门,吸引众人目光,一些欺诈行为也会打出高收益的“噱头”吸引投资者投资。而由于众筹参与的门槛相对较低,出资金额少,其中的风险更容易被忽略,造成损失后维权更加困难。 4.知识产权易受侵犯。对创意项目发起者而言,众筹平台的开放性决定了难以避免创意被抄袭的风险。如一个项目发起者有了好的产品创意后,为了通过众筹平台获得资金支持,会把产品的设计思路、外观图片甚至使用详解等内容都贴到网上,这会给剽窃、抄袭这个
13、产品创意提供机会。众筹平台上的一个项目从最开始的募集资金到最后的生产,可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而这段时间内盗版产品可能已经在市场上风行,以至于那些项目出资者在出资后得到的产品回报就已经不是最新的创意产品,甚至可能是已经过时的产品。目前,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知识产权申请与保护还存在一定差距,项目发起者很难保护好自己的智力成果。(三)发展建议1.建立健全法律法规。首先,应参考目前已有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定专门针对众筹融资平台的法律法规。监管法规应当以原则性为主,在行业准入标准、资金管理、投资人权益保护等领域出台相应的政策和指导意见,该意见不必规定得过细,可随着众筹融资发展过程中不断显露出的问题而
14、逐步对其作出细致的规定,使其相对完善。其次针对不同形式的众筹融资,根据其不同的特征和风险点,制定不同的监管制度。2.众筹平台加强行业自律,保证信息充分披露。众筹平台制定行业自律规范,加强自律,支持建立行业协会,建立信息披露机制、风险揭示机制,建立行业内部投诉处理机制。众筹平台严格制定项目的运作流程和标准,认真核实项目的有效性,要求筹资者提供详细的身份和能力证明,应采取相应措施有效保证资金安全和项目的有序进行,对涉及资金的环节,要严格管理,加强自律,必要时可引入外部监督机制。3.加强对创业者知识产权保护。互联网信息的快速传播和高度模仿性,使得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成为众筹融资面临的一大难题。一方面,为
15、了防止众筹项目创意被剽窃,发起人最好先通过申请专利来保护自己的产品,建立起一定的防御门槛,然后再在众筹平台上公开发布项目,进行筹资。另一方面,众筹公司可以有针对性地开发一些企业客户,为项目发起人和缺乏科研能力的企业搭建合作平台,将项目发起者的创意和技术与企业的资本和生产能力有效结合起来。这样一来,既能有效防止项目创意和技术外泄、被剽窃,又能够避免非法集资的法律风险,为项目的成功提供更多保障。还有众筹融资平台应与相关监管部门多方合作,加强对项目信息和创业者知识产权的保护。4.筹资者加强自身道德、信用建设。作为众筹模式下的主要参与方之一,筹资者应当加强自身道德的建设,保证在众筹平台的良好信用记录,
16、诚实守信,在受到筹措款项以及承诺给投资者一定回报后应当诚信生产经营,回报投资者。四、国内众筹发展现状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15年6月底,全国共有235家众筹平台,目前正常运营的众筹平台达211家。自2011年第一家众筹平台点名时间诞生,到2012年新增6家,再到2013年新增29家,众筹平台增长较为缓慢。而至2014年,随着互联网金融概念的爆发,众筹平台数量显著增长,新增运营平台142家,2015年上半年新增53家众筹平台,较去年同期新增平台数量(68家)有所减小,众筹平台新上线速度有所下降。当然在新平台不断上线的同时,一些老平台因运营不善而倒闭,截止2015年6月份倒闭的众筹平台达24家,其
17、中2014年上线的平台倒闭最多,达13家,而2013年成立的平台倒闭的概率最高,高达34.48%。2015年上半年我国众筹平台总数量已经达到211家,其中53家属于2015年上半年新诞生的平台,成功募集46.66亿人民币。奖励类众筹项目数量最多,约占总项目数的55.59%,股权类众筹项目占比27.6%,公益类项目数量最少;而就平台数量而言,股权众筹的平台数量达98家,为最多;其次是奖励众筹和混合类众筹,最少的是公益类众筹平台,不到10家。我国众筹产业形成了以奖励和股权众筹为主,混合众筹和公益众筹为辅的局面。 自众筹模式引进以来,经过不断地发展,并与我国经济法律实际相结合,被运用到不同的领域中。
18、我国有许多企业借助不同的众筹模式展开融资的案例,如(1)3w咖啡采用的就是众筹模式的股权模式,向社会公众进行资金募集,每个人10股,每股 6000元,相当于一个人 6万。(2)国内首部众筹电影十万个冷笑话体现的是众筹回报模式,制作方通过网络平台募集款项,投款人可以收到电影票或参与电影制作过程得到相应的回报。总体看来,我国众筹发展比较缓慢,融资支持者少,并且越来越像推广平台,大多数的众筹融资更像是一种营销手段。在我国具有首创性的众筹,像其他新兴发展的事物一样,是不会立即从中国消失的。在我国上世纪90年代,人民对于投资基金是持十分怀疑的态度的,投资者受到高收益的诱惑到头来却遭受高风险和欺诈。但众筹
19、不单单是基金筹集者,让投资者感兴趣的不仅是其回报,更是能让他们亲身参与到众筹项目。此外,众筹平台还扮演着监管与决定项目要求、商业流程以及结果的角色。尽管有些人视众筹模式为具有欺骗性,但不乏有些人视其为一种商业机会。众筹不是陷阱,也不是预售平台,而是愿景。五、国内众筹未来发展趋势 众筹作为目前发展火热的互联网金融模式之一,可以有效解决初创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积极促进金融发展。因此众筹在我国是具有极大的发展潜力的。虽然目前的众筹在中国的发展存在法律法规的缺失、非标准化风险、信息不对称以及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瓶颈等不少问题,但作为互联网金融表现的手段,加上我国政府完善相关法律法律、众筹平台加强行
20、业自律以及筹资者加强自身道德信用假设的不断努力下,在未来的发展中一定会不断地完善,促进我国经济的发展。参考文献:1胡月.股权众筹在中国(英文)J.2015(10)2丁霞.众筹在中国:市场渐大,谁在狂欢J. 2014(08)3张炜华.基于企业生命周期的中小企业筹资战略浅析J.2010(06)4孙燕平,胡蝶,庞珂.众筹在中国的发展前景分析J.2015(01)5闻博.国内外众筹融资模式发展现状及我国发展建议J.2015(08)6王茜.中国公益众筹发展研究J. 2015(05)7方永丽.我国众筹融资模式的发展现状及监督J. 2015(02)8互联网金融模式众筹-和讯网.2015(07)9网贷之家.2015年中国众筹行业半年报20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