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动火许可证存根作业名称工程部位动火时间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分止申请动火理由焊工姓名监护人姓名批准人三级动火许可证操作人员执作业名称工程部位动火时间月 日 时 分至 月 日 分止动火须知及防火措施1、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的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均属三级动火2、 三级动火申请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位七天,期满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动火证。3、 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经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4、 焊工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作业时必须遵守“十不烧”原则。5、 操作前检查焊割设备、工具是否完好,电源线有无破损,各类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6、 清除明火点周围的可燃的物品,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有专人进行监护。7、 本表一式二联:操作人员及存根。焊工姓名 监护人姓名申请动火人防火责任人批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