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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年人 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doc.doc

上传人:kuailexingkong 文档编号:1149609 上传时间:2018-06-15 格式:DOC 页数:7 大小:24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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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关于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近期,XX 市民政局组建老龄工作专题调研组,采取走访、问卷、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查询统计资料等形式,对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基本掌握了全市老龄工作的情况。一、基本情况和工作成效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生活水平持续提高,我市人口平均寿命不断延长,截至 2014 年 12 月底,全市 60 岁以上老年人已达18.07 万人,其中 80-89 岁老年人 2.2 万人,90-99 岁高龄老人 2911人,百岁老人 109 人,占全市总人口的十万分之 10,人口平均预期寿命 89.7。据调研分析,我市人口老龄化已进入快

2、速发展时期,主要呈现以下四个特征:一是老龄化进一步加速。二是农村老年人口基数大。三是高龄化进一步加速。四是老人空巢化进一步加速。人口快速老龄化使劳动力年龄结构、人口赡养比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并直接导致社会供养系数上升,家庭养老压力加大,社会负担加重,给养老保障、卫生保健、为老服务、敬老道德建设带来了严峻的考验,人口老龄化已成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颁布实施以来,尤其是本届政府十分重视老年人工作,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围绕“五个老有”总目标,将老龄事业纳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实施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出台有关配套政策措施,健全市、镇、村三级老龄工

3、作网络,着力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以落实优待老年人规定,大力实施银龄安康工程,积极协调各方面力量创造性开展工作,为老年人做实事、办好事,切实维护和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老龄事业得到持续发展、健康发展,老龄工作取得了扎扎实实的效果。近年来,我市先后被国家老龄委表彰为全国长寿之乡、全国老龄工作先进单位。今年 5 月 21 日 XX 市在马耳他被联合国老龄所命名为“世界长寿之乡” 。(一)强化组织保障。重点抓了“三个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成立了市老龄工作委员会,明确由常务副市长担任老龄委主任,一名副市长主抓老龄工作,市财政、民政、人社、交通、旅游等 29 个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二是人员经费到位

4、。设立了常设机构“老龄工作办公室”,各乡镇场库区都成立了老龄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专兼职干部,每年落实专项工作经费 20 万元。三是政策制度到位。先后出台实施了XX 市老龄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和XX 市老年人享受优待政策服务的规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龄老人关爱保护会议纪要等一系列文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经常听取老龄工作汇报,专题调研老龄工作,现场解决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使全市老龄工作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二)强化宣传教育。在全市广泛开展以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湖北省关于老年人享受优待服务的规定为重点的政策法规宣传活动,先后印发宣传手册 12.5 万本,组织专题讲座 200 余场次,每年开展

5、典型评选活动 2-3 次,推动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贯彻落实,市民尊老敬老意识和老年人的法制意识普遍增强。磷矿镇俐河村农民陈祖兰,张集镇福利院女职工宁志华,先后被评为“全国孝亲敬老之星”、全省 “敬老之星 ”。去年 12 月,在国家老龄委组织的 “十大杰出老人”和 “十大敬老楷模 ”评选活动中,我市柴湖镇张遥遥荣获“全国敬老模范” 称号,胡集镇李家庆荣获湖北省“十大杰出老人”提名奖。同年 10 月,湖北宏泰盛世投资置业有限公司一次性向市福利院老人捐赠善款 20 万元。(三)强化关键措施。一是完善养老保障制度。投资 1200 万元改(扩)建了 25 所乡镇福利院,投资 1500 万元建起了市老年公

6、寓。将 2039 名农村五保老人、143 名城市“三无” 老人全部纳入福利院集中供养。将 3050 名城镇贫困老人、8217 名农村贫困老人纳入了城乡低保,占城乡低保总数的 27%;按政策将所有城镇个体工商户、无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纳入了养老保险范畴,积极实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现已累计为 8.9 万名 60 周岁的农村老年人发放养老金 3379万元;现已建成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试点 16 个,农村互助式养老服务中心 132 处;对 90 岁以上的老人,每年由人民医院登门免费体检一次,并为每个高龄老人健立健康档案,对 70-89 岁的高龄老人,由各乡镇卫生院负责保健。60 岁以上老年人督促其赡养人

7、为其购买城镇医疗保险和新农合。去年 9 月市长办公会专题研究百岁老人医疗费用问题,拟对百岁老人医疗费用实行全免,目前卫计局正在制定方案。二是落实养老优待制度。2012 年元月高龄津贴提标后,90-99 岁老人人月平 195 元,百岁老人人月平 550 元。2014 年元月,将高龄津贴发放范围扩大到 80 岁以上,全年拨付 80 岁以上高龄津贴1178.73 万元。今年将百岁老人长寿补贴实行与年岁挂钩,即以百岁为基础,年岁越高,补贴越多。每增一岁,月增 30 元。对 65 周岁以上老年人乘坐城市公交车实行免费;60-70 周岁老年人进入风景区、旅游景点的门票实行半价优惠, 70 周岁以上老年人实

8、行全免;每年老年节期间,“明显陵 ”向全市老年人免费开放;老年人享受优先就医、减免挂号费和门诊费等优惠政策。加大老年人司法援助工作,我们在市内有影响的 3 家律师事务所分别设立了法律援助中心和老年人维权接待室,切实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在坚持完善已出台的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对高龄老人大力实施 “五个一”惠老工程,即:每年一次看望慰问、一次免费体检、一次生日祝寿、一次长寿补贴、对新增百岁老人赠送一台 32 英寸彩电。三是构建服务管理制度。由有威望、热心老龄工作的退休老干部担任会长兼维权联络员,有力加强了基层老龄工作的力量,目前我市已建立基层老年协会 399 个。各基层老年协会扎实开展活动,带领广

9、大老年人在参与我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老年维权中发挥突出作用。建立专项服务机构,全市共建立长寿研究会 1 个,会员 12 人;老年大学 1 所,学员 804 人;老年体育协会 18 个,会员 461 人;书画研究会 1 个,会员 214 人;社区健身队 24 个,队员2050 人,在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总体来看,我市在依法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各项权益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和经济转轨、社会转型、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变化的新形势下,仍存在一些深层次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少数单位重视不够。个别部门对老龄工作不够重视、认识不到位,在依

10、法维护和保障老年人各项权益方面,缺乏工作主动性,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不顺畅,影响了老年法的贯彻实施和老龄工作的开展。二是保障水平提升不够。我市虽已建立起覆盖城乡的养老保障和医疗保障体系,但与发达地区比较,养老保障总体水平相对较低。城乡之间的差别仍然较大,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老年法等相关涉老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全社会敬老、养老、爱老、助老的意识和氛围还没有真正形成,侵犯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仍时有发生。三是服务能力拓展不够。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居家养老推进缓慢。农村老人面广量大、居住分散,聚居化程度不高,给居家养老服务组织带来难度;从业人员严重缺乏。专业人员的缺乏,已经成为养老机构发展的一大瓶

11、颈;扶持政策落实较难。各级关于加快老龄事业发展有关政策意见中的扶持政策涉及国土、税务、电力等多个部门,没有相应的具体政策措施,在实际执行中难以落实。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土地政策制约着民办养老机构的发展。三、下一步打算一是加大工作推进力度。要进一步加强老龄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发挥老年协会组织的作用,加强督查考核力度,充分发挥调动民政及涉老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有效协调解决老龄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形成老龄工作推进合力。加大财政对老龄事业的投入力度,形成制度化的财力投入机制,确保老龄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议上级增加经费投入,每年核拨一定额度的专项经费及运行经费,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保障

12、、涉老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的建设。二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广泛开展富有教育意义的敬老养老助老道德教育活动,形成浓厚的尊老敬老和依法维老、以情助老的良好风尚。在前阶段宣传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老年法规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把法制教育与敬老教育相结合,通过媒体对重大、典型的老年人援助案例进行宣传报道,以案释法,不断提高老年人自觉维权的意识和维权的能力。各部门要把贯彻实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加大督办力度,严厉打击伤害、遗弃、虐待老人的违法行为,大力营造尊老、养老、助老的良好社会氛围和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制环境。三是加大督办落实力度。要推动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13、,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型养老机构,探索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长效机制。年内完成 8 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2 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全市养老床位达到 3800 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 30 张以上。城镇社区老年协会建会率95以上,农村老年协会建会率 85以上。及时足额发放 80 岁以上老年人高龄津贴。四是加大经费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财政投入是推动老龄事业发展的一个重要保证。继续加大对老龄事业经费投入,出台专项扶持政策,建立自然增长机制,确保各级老龄办有人办事、有钱办事,推动老龄事业健康发展。一、基本情况自 20*年 7 月,我旗纳入国家级城镇居民和新

14、型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以来,旗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领导,强化宣传,落实责任,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制度建设方面。出台了XX 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对我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任务目标、主要内容、管理与服务、相关制度衔接、组织实施等进行了详细说明。按照实施办法规定,凡具有我旗户籍、年满 16 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参保。参保人员可在每年 100 元至1000 元等 10 个档次中选择缴费额度。年满 60 周岁人员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目前我旗符合条件的 60 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已全部领取基础养老金。考虑

15、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偏低,2012 年旗政府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每人月增 30 元,达到人均每月 90 元,2013 年旗政府再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人均月增 30 元,达到人均每月 120 元。另外,70 周岁、80 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分别增加10 元、20 元的高龄生活补助。此外,为规范基金使用管理,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我旗经办机构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并按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二)参保缴费方面。2013 年我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成全覆盖(20873 人),参保缴费 10975 人,其中:实际缴费 7459 人、低保重残 3516 人。享受待遇 2386 人,其中:6

16、0-69 周岁 1320 人、70-79周岁 803 人、80 周岁以上 263 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征缴 184.5 万元,各级财政补助共计拨付 110.6 万元,其中:中央4.8 万元、自治区 56.6 万元、盟市级 41.6 万元、旗级 7.6 万元。基金支出 353.5 万元,累计结余 419.3 万元。二、采取的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各苏木镇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在全旗形成了旗政府主导、人社部门主抓、相关部门配合、各苏木镇主办、嘎查(社区)广泛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二)畅通宣传渠道。根据盟人力资源和社会

17、保障局转发关于开展城镇和农村牧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集中宣传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办字201270 号)精神,我旗通过多种形式,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理解政策。一是发挥苏木镇、社区、嘎查干部贴近群众的优势,选派业务精、懂蒙语的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帮群众算好对比帐,消除参保顾虑,调动群众参保的积极性;二是利用电视、广播等多种新闻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大规模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活动;三是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和法规宣传,使群众明白参保政策和参保流程。(三)精心组织培训。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向各苏

18、木(镇)长、嘎查长、劳动保障员、代办员详细讲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以及业务经办流程,切实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三、存在的问题(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较低。按照国家规定,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人均每月 60 元,水平较低。为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我旗将基础养老金水平陆续提高至人均每月 120 元。但相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仍然较低。(二)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认识不足、宣传不够,仍然是当前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部分城乡居民对政策了解不深、理解不透,担心政策变化和参保资金的安全性。年轻人觉得养老问题遥远,积极性不高

19、,影响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三)基层领导重视度不够。个别苏木镇、嘎查干部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宣传工作力度不够,一是征缴率较低,最低仅为 24%,目前我旗只有巴彦图嘎苏木征缴率达到100%;二是缴费标准不高,一些嘎查参保人全选一个缴费档次,而且是最低的缴费档次。以 2013 年为例,全旗缴费 100 元的有 5837人,占到缴费总人数的 76%。(四)旗财政共计欠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助 181.58 万元。2012 年欠拨 75.54 万元,其中:自治区 51.1 万元、盟级 16.4 万元、旗级 8.04 万元;2013 年欠拨 106.04 万元,其中:中央 99 万

20、元、旗级 7.04 万元。此外,低保重残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由旗财政代缴,按每人每年 100 元计算,2012 年旗财政应缴纳 35.16 万元、2013 年旗财政应缴纳 35.1 万元,共计 70.26 万元未到位。(五)代办员工作积极性不高。代办员待遇偏低,且大多业务水平不高,再加上我旗牧区地域分布广、居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气候条件恶劣,代办员上门服务困难,加大了工作难度。四、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扎实推进“十个全覆盖 ”工程,3 年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率达 100%。按照“十个全覆盖” 中“牧区常住人口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工程”要求,2014 年我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率达90%、

21、 2015 年征缴率达 95%、2016 年我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率达到 100%。(二)继续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力争到 2016 年达到人均每月200 元。在连续两年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的基础上,继续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投入力度,力争 2014 年人均每月提高 20 元,达到人均每月 140 元;2015 年再提高 30 元,达到 170 元;2016 年再提高 30 元,达到 200 元。(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各项配套措施,加强教育和引导,增强苏木镇、嘎查干部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创新工作方式,组织和引导城乡居民自愿参

22、保。同时,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为宣传,努力扩大参保面,提高参保率。(四)加强基层协理员队伍建设。在业务学习上,旗、苏木镇每年要举办培训班,同时开展先进集体(苏木镇、嘎查、社区)和优秀代办员表彰活动。今年 4 月 30 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民政部等 5部门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指出,城市医疗救助制度和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于 2015 年底前合并实施,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XX 市 XX 区民政局现就国家这一举措,展开调研。一、XX 区医疗救助基本情况 XX 区民政局积极组织机关干群学习文件精神,在落实好城乡医疗救

23、助办法做好大病救助工作的同时,认真探讨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区医疗救助制度,全面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自 2010 年以来,XX 区民政局开展的“大病救助”活动共救助大病患者 5200 余名,投入资金 700 余万元。仅 2015年资助全区困难群众及优抚对象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20493 人,(其中城乡低保、五保老人、孤儿、“三无” 人员等共计 19757 人、优抚对象 736 人),投入资金达 204.93 万元。二、存在问题今年此通知的出台,为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给出了相应的措施,为进一步完善医疗救助制度给予了政策支持。但是我区医疗救助工作往往面临以下问题:资金缺口、救助资金来源缺

24、乏稳定渠道与机制、救助水平与封顶线偏低、困难重特大疾病患者非用药目录费用不能报销、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障之间缺乏衔接、医疗救助即时结算平台未实现完全联网等。三、几点建议一是加强衔接,合力保障。加强医疗救助与医疗保障之间的衔接。各级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卫生计生、保险监管等部门主动协作配合,形成各负其责、配合密切、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健全“一站式” 即时结算机制,做到医疗救助与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疾病应急救助、商业保险等信息管理平台互联互享、公开透明。二是规范操作,合理救助。要加强整个救助过程的监管,严格审批,及时支付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人员应严守工作纪

25、律,对弄虚作假、违规审批以及贪污、截留、挪用、克扣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的,将依法依纪给予相应处理;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象应诚实守信,按规定程序申报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对采取虚报、伪造等手段骗取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金的,要依法追回已领取的救助资金,取消其当年度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资格;情况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三是合理确定标准,实施梯级救助。充分体现社会救助体系“托底救急” 的作用,实施梯级救助、层层递进和按需救助的形态,提高医疗救助的可及性和公平性。根据出台的实施方案,不区分救助对象的城乡身份差别,改为根据救助对象种类和所患病种确定救助比例,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公益慈善的协同互补作用,实现城市和农村医疗救助标准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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