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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3年度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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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1关于评选 2013 年度“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的通知团各区(县)委,各系统团工委,各委、办、局、公司、大专院校团委,各市属单位团组织,各中央直属在沪单位团委,各省级驻沪团工委,团市委机关各部室、社区办:“上海市优 秀共青团员 ”、“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干部”是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授予上海市团员和团干部的最高荣誉。共青团上海市委决定,于 2014 年“五四” 期间 集中表彰 2013 年度“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 “上海市优秀共青团 干部”。现部署如下:一、评选范围(一)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

2、,作风正派。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积极投身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大局,在 经济社会发展重点 岗位、艰苦岗位、一线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5、年龄在 28 周岁以下(1986 年 5 月 1 日以后出生)的共青团员。专职团干部不参加优秀团员评选。6、须获得过区(县)团委、系统团工委,委、办、局、公司、大专院校团委,市属单位团组织以上荣誉。(二)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干部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2爱社会主义。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3、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

3、,积极投身上海“创新驱动,转型发展”大局,在 经济社会发展重点 岗位、艰苦岗位、一线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4、热爱团的岗位,认真执行团的上级机关作出的指示和决议,坚持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青年需求扎实开展工作,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业绩。5、具有良好的工作作风,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青年,竭诚服务青年,在青年中具有广泛的影响力、号召力。6、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 2 年,评选重点面向基层团干部。7、须获得过区(县)团委、系统团工委,委、办、局、公司、大专院校团委,市属单位团组织以上荣誉。曾获得“上海市 优秀共青 团员” 、“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团员、团干部不再重复推报。二

4、、表彰及推荐名额(一)表彰名额此次评选 2013 年度“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200 名;2013 年度“ 上海市优秀共青 团干部”200 名。(二)推荐名额此次评选设 2013 年度“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 拟推荐个人240 名;2013 年度“上海市 优秀共青团干部 ”拟推荐个人 240 名。推荐名额按照表彰名额的 120%确定,经团市委审核后差额决定。3三、工作要求(一)坚持民主推荐,确保程序公平。各级团组织必须在同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评选推荐工作。各基层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推荐工作,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拟推荐对象。拟推荐对象须在本单位公示 5 个工作日。公示结束

5、后,报所属上级团组织(即各推荐单位)初审后报团市委审核,确定表彰对象。(二)严格评选标准,突出实绩实效。各基层单位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以业绩、贡献、效果等作为衡量标准,好中选优,确保拟推荐对象有突出事迹,体现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三)把握评选导向,注重向基层一线倾斜。各基层单位在酝酿拟推荐对象过程中,重点关注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的基层一线工作的同志;同时兼顾在外资、民营、合资、合作等企业工作及社会建设领域的同志。副局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不参加评选,机关事业单位处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比例严格控制在 20%以内。(四)严格评选纪律,确保评选质量。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单位

6、和个人,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并取消该单位参加下一届推荐评选的资格。对于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五)做好材料报送。请各基层单位登陆评优专题网页(http:/)进行注册,按要求填写 2013 年度“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 审批表,并附详实事迹材料。 审批表须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规定格式填写,事迹材料要反映工作实绩,重点突出,层次清晰,表述准确,文理流畅,字数不超过 1500 字。4各基层单位须认真填写“上海市优秀共青团员(团干部)” 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作为审批表附件一并上报。请各基层单位在审批表及所有附件上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审批表及所有附件均须一式三份,使用 A4 纸打印。拟推荐个人须同时附本人近期 2 寸半身彩照 3 张。以上各类材料须于 2014 年 1 月 25 日前由各推荐单位报团市委相关条线部门初审,团市委相关条线部门须于 2月 20 日前报团市委组织部复审,逾期均视作自动放弃。共青团上海市委员会2013 年 12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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