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惩罚制度细则1、工地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或工地未经批准停工,工程监理未及时发现及时汇报,一经发现罚款50元。2、工地延期,未办理延期单,且工程监理也未在及时反馈,一经发现罚款50元。工期每延迟一天按100元/天罚款。3、工程监理因工作疏忽,导致项目返工或造成损失,一经核实,处以罚款100元。4、各工种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施工,如各工种出现质量问题且工程监理也未在及时反馈,给予工程监理罚款100元的处理。5、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如发现一个烟头,给予工程监理罚款20元的处理;发现现场吸烟者,给予当事人罚款50元处理。6、施工现场没有完整的施工管理资料(施工管理手册、主材进场时间表)的,每次每项罚款20元人民币。7、施工现场工作人员没按要求着装、每次每项罚款20元人民币。赤裸身体施工的每人次罚款100元,并责令被处罚人立即离开工地。8、施工现场有不清洁、材料摆放不整齐的,卫生不到位的每次每项罚款20元。9、施工现场没有对原有须保护物品、客户所购材料、施工成品、半成品进行有效保护的。每次每项罚款50元人民币。10、客户自购材料因保护不好而损坏的,按客户要求赔偿并罚款100。11、开工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公司要求,严禁劣质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如发生此类情况且工程监理也未在及时反馈,一经发现罚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