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福建省科技计划项目(高校产学合作项目)三方合作协议甲方(项目申请单位):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乙方(合作企业):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项目负责人: 联系方式: 丙方(项目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电子信箱: 本协议三方就共同参与研究 科研项目事项,经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并参考本项目经费来源部门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各方共同恪守。第一条 合作内容及职责分工1、本合作项目用于联合申报 课题项目(请务必注明课题项目的来源单位、具体名称);2、三方分工情况:甲方: 作为项
2、目申请单位,负责监督项目内容的实施和进展,并提供项目所需硬件条件支持,监督乙方任务经费预算的执行情况 ;乙方: ;丙方: 。第二条 经费分配(请注意:申请不同纵向项目,经费要求以及分配比例可能有不同要求和表述方式,具体请咨询项目管理人员,以下表述仅供参考)1、 如果本项目申报成功,获批立项,资金分配比例如下:(1)甲方获得项目资金 %,配套资金出资 %;(2)乙方获得项目资金 %,配套资金出资 %;(3)丙方不实际分配项目资金。2、 具体经费将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支付:(1)课题经费到账后甲方应在 日内一次性支付于乙方;(2)课题经费分阶段拨付,则甲方应在每阶段经费到账后 日内支付给乙方。第三条
3、 知识产权权属1、成果归属:本研究过程中各自独立研发所产生的科研成果及相应的知识产权归独立完成方所有,合作研发所产生的科研成果及相应的知识产权归合作双方所有。具体分配如下:(1) 申报科研成果署名:合作享有成果的完成单位按照 排序完成人排序按实际贡献大小排序方式进行;(2)论文发表:甲、乙方 (需、无需)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单独将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以论文形式单独发表;联合发表论文时,完成单位排序为 ,论文作者排序将按实际贡献大小排序方式进行;(3)专利申请:甲、乙方 (需、无需)征得对方同意的情况下,可以单独将本方完成部分的研究成果申请专利;联合申请专利时,申请单位排序为 ,发明人排
4、序将按实际贡献大小排序方式进行;(4)合作各方根据在合作期间所获取的成果,包括论文、专著、专利以及鉴定、成果申报等均须注明 (计划资助及项目编号)。第四条 成果转化收益分配本研究项目合作研发所产生成果及相应知识产权的转让权归合作双方拥有; (甲方、乙方、合作各方)可自行实施转化该成果及相应的知识产权。上述情形产生的经济收益分配按以下第 种方式确定:(1)甲方享有经济收益的 %,乙方享有经济收益的 %; (2)在成果转让或实施转化前,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第五条 协议的生效变更与解除1、本协议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合作三方确定,执行合同中如遇不可抗力和技术风险等因素导致协议不能继续履行
5、时,任何一方应及时通知另外两方以将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并共同协商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3、任何一方欲变更、解除本协议,必须提前 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另外两方。未经各方书面同意,本协议不得修改。任何根据本条款作出的修改对各方及各自的义务继受者均有法律约束力。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在本协议下的权利,不能解释为其弃权。第六条 其它1、本协议一式 7 份,协议三方各持两份,一份作为项目申报材料上报,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未经三方许可,合作三方及其各自人员均不得将本协议内容以及相关技术信息、材料等透露给第四方,保密期限到 年 月 日;3、合作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不成,确定按一下第 方式进行处理:(1)提交 厦门 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4、合作各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5、合同未尽事宜,三方应本着互惠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另行协商约定;6、与本协议相关的附件、备忘录等与本协议拥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原则上以本协议内容为最终执行准则。甲方:厦门大学 乙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项目负责人:日期: 日期:丙方: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