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协议书甲方:安阳中大建材有限公司乙方:安阳银达企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很据合同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就企业管理咨询事宜达成一致,于 2015 年 3 月 10 日订立本合同。一、 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在下列第 项为甲方提供管理咨询服务:1、 日常会计账务处理咨询及税法咨询。2、 制定财务核算制度。3、 制定财务管理制度。4、 制度企业内部控制制度。5、 受托财务分析,出具财务分析报告。6、 投资融资咨询。7、 制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手册。8、 制定企业总务管理工作手册。9、 代办一般纳税人临时认定手册。二、 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及收费1、委托服务期间自 2015 年
2、3 月至 2015 年 9 月止。2、本项服务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 25000 元,于签约后半年一次性支付。三、 甲方乙方的基本义务(一) 甲方的基本义务1、 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提供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2、 如有相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3、 按照约定支付服务费。4、 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的规定相冲突。(二) 乙方的基本义务1、 必须遵守职业道德和执行纪律。2、 应当勤勉尽职,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最大利益。3、 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完成提交项目报告。4、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应当保守秘密。四、 生效、违约处理及其他约定事项1、 本协议书在签约并付费后生效。2、 双方之间发生争议的,应当进行协商或第三方协调,在无法通过协商和调节方式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诉。3、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持积极态度友好协商解决。4、 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效力相同。5、 其他约定事项。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