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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江苏政治小高考知识汇总政治生活第一单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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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2016年思想政治学业水平测试(必修)复习资料政治生活2016年政治学业水平测试(必修)一轮复习考点知识第一单元 公民的政治生活第一课 生活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课堂笔记】【考点知识】考点44:理解 我国的国家性质及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1我国的国家性质: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注:(1)国家是阶级统治的工具。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2)我国的国家性质可以简述为: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或人民民主专政。(3)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中具有根本性意义。2人民民主专政的本质:人民当家作主。注:人民民主专政的最大特点:对占全国人口绝大多

2、数的人民实行民主,对极少数敌视和破坏社会主义事业的敌人实行专政。考点45:理解 人民民主的广泛性和真实性1人民民主的特点:广泛性和真实性。2人民民主广泛性的表现:权利广泛和主体广泛(1)民主权利的广泛性:我国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2)民主主体的广泛性:在我国现阶段,包括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解放军指战员和其他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在内的全体人民,都是国家和社会的主人。3人民民主真实性的表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有制度、法律和物质的保障,人民能够自己管理国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广大人民的利益得到日益充分的实现。注:(1)尊

3、重和保障人权,保障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2)我国在尊重和保障人权方面取得的成就,充分反映了人民民主的真实性。考点46:理解 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义务1我国公民的政治权利和自由包括: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政治自由,监督权。注:1我们全部的政治生活,是以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为基础和准则的。2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国家权力来源于人民。(1)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含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依法享有选举国家权力机关代表和被选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的权利。注:选举权与被选举权特指选举人大代表及被选为人大代表的权利,现实生活中的其它参与民主选

4、举的权利不属于选举权与被选举权。地位: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公民基本的民主权利,行使这个权利是公民参与管理国家和管理社会的基础和标志。(2)政治自由:内容:公民的政治自由包括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意义:这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重要方式,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具体表现。保障:国家制定相应的法律,创造各种条件,保障公民真正享有和行使政治自由。自由与法律的关系:自由与法律是辩证统一的。A自由是法律的基础,法律是自由的体现和保障。B自由是相对的,世界上没有脱离法律的绝对自由。C离开法律谈自由,只会导致无政府主义或极端民主化,造成社会不稳定。(3)监督权:包括批评权、建议权、申诉权、控告权和

5、检举权等。2公民必须履行的政治性义务:(1)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2)遵守宪法和法律。(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 (4)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注:(1)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是我国顺利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根本保证,也是实现公民的政治权利和其他权利的重要保证。(2)宪法和法律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相统一的体现,是公民根本的行为准则。(3)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的重要保证。考点47:理解 公民参与政治生活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1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1)内容:是指公民平等地享受权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和平等地适用法律。(2)表现:任何公民平等地享有权

6、利,平等地履行义务,平等地适用法律。公民在享有权利与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任何公民的合法权利都受到保护;任何公民的违法犯罪行为都受到法律的制裁。注:正确理解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是指司法平等和守法平等,不包括立法平等。法律是由统治阶级制定的,只反映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2)“平等”不等于“平均主义”。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不等于说公民享有的权利都是一样的、平均的,公民实际上享有的权利范围或程度则又是有区别的,如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就并非人人都有。(3)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反对一切特权。(4)“法律上的平等”不等于事实上的平等。2坚持权利和义务统一的原则(

7、1)权利和义务的关系:在我国,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是统一的。是不可分离的。权利与义务在法律关系上是相对应而存在的,权利与义务都是实现人民利益的手段和途径。公民在法律上既是权利的主体,又是义务的主体。权利的实现要求义务的履行,义务的履行要求权利的实现。(2)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国家保障公民充分享有和行使权利,促使公民更加自觉地履行义务。公民自觉履行义务,为公民享有和行使权利创造更加有利的条件。(3)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要求:我们要树立权利意识,珍惜公民权利。既要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又要尊重他人的权利。我们要树立义务意识,自觉地履行公民义务。只有履行一定的义务,才能获得相应的权利。3. 坚持个人

8、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结合的原则(1)原因:在我国,国家与公民个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2)要求:国家尊重和保障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公民在行使权利与履行义务时,要把国家利益和和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当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国家利益。考点48:理解 公民应有序地参与政治生活1衡量政治参与的有序与无序的准绳是:法律与规则2有序与无序政治参与的区别:(1)是否遵循法律、规则、程序参与政治生活;(2)是否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3)是否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3公民如何才能做到有序政治参与:(1)要遵循法律、规则、程序参与政治生活。(2)要依法行使政治权利,履行政治性义务

9、。(3)要正确处理权利与义务的关系。(4)要坚持党的领导。4公民有序参与政治生活的意义:(1)有利于公民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素养和参与政治生活的能力。(2)有利于不断改善公共管理,创建文明祥和的新社区。(3)有利于促进政府机关的廉政建设。第二课 我国公民的政治参与【课堂笔记】【考点知识】考点49:了解 我国的民主选举方式1各种选举方式的特点:选举方式优点缺点从选民角度看直接选举每个选民都有直接表达自己意愿的机会在选民较多、分布较广的情况下不适用间接选举在选民较多、分布较广的情况下适用每个选民不能直接表达自己的意愿从候选人角度看等额选举可以比较充分地考

10、虑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一定程度上影响选民的选择差额选举在候选人之间形成相应的竞争,为选民行使选举权提供了选择的余地,其竞选方式有助于选民了解候选人 可能影响当选者结构的合理性;候选人的竞争容易发生虚假宣传、贿赂选民等情况。2选举方式的选择(1)选举方式选择的主要依据: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区,要根据社会经济制度、物质生活条件、选民的文化水平等具体条件来确定。注:选举方式的选择必须体现国家性质,并与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状况相适应。(2)我国选举方式的选择:采用直接选举与间接选举相结合的选举方式。注:直接选举方式:县及县以下的人大代表的选举(国家事务方面)、城市居民委员会选举和农村居民委员会选举(社会

11、事务方面)间接选举方式:县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乡及乡以上各级地方政府的领导人员3珍惜自己选举权利的意义:公民行使好选举权利,才能更好地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注:(1)选民参加选举的态度和能力,是影响选举效果的重要因素。(2)是否积极参加选举,是衡量公民参与感、责任感的重要尺度。4公民怎样行使选举权:公民行使选举权应出于公心,以人民利益为重;要了解候选人的品德和能力表现,在理性思考的基础上审慎投票。注:怎样行使选举权,如何投出自己神圣的一票,是公民政治参与能力和政治素养高低的体现。考点50:理解 我国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意义及方式1我国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意义:(1)有助于决策

12、充分反映民意,体现决策的民主性;(2)有利于决策广泛集中民智,增强决策的科学性;(3)有利于促进公民对决策的理解,推动决策的实施;(4)有利于提高公民参与公共事务的热情和信心,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注:公民通过各种渠道、采用多种方式参与决策过程,是推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重要环节。2我国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方式内容形式依据意义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公民向决策机关反映意见、提出建议电话、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新闻媒体信息是决策的基础,民意是正确决策重要的信息资源。拓宽民意反映渠道,是决策机关科学决策的重要前提。使决策反映社情民意专家咨询制度专家学者利用自己掌握的专业知识、相关信息等,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

13、的重大事项进行分析论证论证会、座谈会专家、学者的专业知识、相关信息有利于提高决策的科学性社会公示制度决策机关将涉及公共利益的各项决策进行公示,公民在了解有关内容后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公示公民享有对涉及公共利益的决策的知情权,是公民参与民主决策的前提和基础。有利于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民参与度社会听证制度对同公共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民充分发表意见、提出建议听证会决策机关拟定的方案可能存在不足听证于民是为了决策利民考点51:了解 我国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的性质1村民委员会的性质: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2居民委员会的性质:城市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

14、群众性自治组织。注:了解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要注意:村委会(居委会)是村民(居民)的自治组织,不是国家机关。村委会(居委会)的成员由村民(居民)直接选举产生。考点52:了解 发展基层民主、参与民主管理的意义1实行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以保证人民群众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管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有效途径。2实行农村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扩大基层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最为广泛而深刻的实践。考点53:了解 我国公民依法行使民主监督权的渠道1我国公民行使监督权,实行民主监督的渠道和方式:信访举报制度;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舆论监督制度;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

15、(1)信访举报制度:公民给国家机关写信、打电话或当面向有关人员反映自己的意见,提出批评、建议。注:信访举报制度是我们行使宪法所规定的提出批评、建议、申述、控告和检举权利的重要途径之一,是我们在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中实行民主监督的有效方法。(2)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公民可以将自己的意见、建议和要求反映给人大代表,形成人大代表的议案,上传到国家权力机关。(3)舆论监督制度:公民依法在新闻媒体上公开发表意见。注:我国现有的新闻媒体包括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舆论监督以其透明度高、威力大、影响广、时效快等特点,在对国家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4)新形式、新方法:监督听证会、民主评议会、网上评议政府等。2. 公民依法行使民主监督权,实行民主监督的意义:(1)有利于改进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2)有利于激发广大公民关心国家大事、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出谋划策的主人翁精神。考点54:理解 公民正确行使监督权的要求要坚持权利和义务相统一的原则:1要勇于使用宪法和法律规定的监督权。2要采取合法方式,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第 36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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