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选题表单位:仁和区烟草专卖局专卖监督管理科 填报日期:2018年3月8日小组名称蓝莲花QC小组小组成员李舟选题名称提升办案现场执法效率选题理由说明结合专卖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和执法程序规范要求,提升办案现场专卖执法效率,有助于更好、更快开展全面市场检查,有利于快速、完整、规范处理涉烟违法行为,有利于规避执法现场发生突发事件概率。现阶段,专卖人员查处一般案件,案件现场需要花费时间为30分钟至40分钟,通过加强关键环节管控,预期减少10至12分钟,将案件现场执法时间控制在20至28分钟。预期成效案件现场执法时间控制在20至28分钟。拟开展起止时间2018年3月至2018年11月备注联系人:孙平 联系电话:2018年3月9日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