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公司网络培训管理办法修订记录日 期 修订状态 修改内容 修改人 审核人 批准人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目的为规范和完善网络学习平台管理,增强员工积极自主的学习意识。第二条 适用范围2本规定适用于幸福基业(集团)公司所有员工。第二章 管理规定第三条 课程设计(一) 课程分类:根据培训课程学习性质,将培训课程分为选修课和必修课两种;(二)选修课:指与该职位工作内容或职责相关联的素质课程,并能更好地支持其完成本职工作或扩大其知识面或作为今后晋升的条件而设计的培训课程内容;(三)必修课:指该职位必须参加培训并获得学分的课程,课程内容为完成本职工作职责必备的知识与技能。第四条 课程规划(一)课程分为:领导
2、力、通用力、专业力与入职培训四类;(二)课程规划结合员工职业发展规划进行设计,为提高员工岗位胜任能力提供知识、技能与素质的基础学习标准。第三条 学时管理(一) 学时管理分为面授培训与网络培训;(二) 面授培训年度管理指标为 8 天,网络培训年度管理指标为 8 学时(此数据根据培训管理要求定期更新) 。第四条 学分管理(一)学分管理只限网上培训课程,依据必修课程与选修课程进行划分;(二)必修课程最高每门课程不超过 5 学分/门,最低不低于 2 学分/门,3学分设计由管理员工依据岗位素质模型进行规划;选修课程最高不超过 3 学分/门,最低不低于 1 学分/门;(三)首年员工学分要求为不少于 30
3、学分,其中必修课程 20 分,选修课程 10 分;每年 12 月 31 日前,由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当年统计情况确定下一年度学分要求,并将统计情况形成分析报告予以公布;第五条 学分累积规则(一)各岗位员工在每个课程培训后并经考核合格才能获得相应的学分,否则需要重新参加这个课程的培训,直到考核或考试合格后方能积分;(二)员工学分的累积须在规定学习时间内修完,若超时仍修完相关课程,其所有相关记录将自动清零并重新学习。(三)员工的学分实现永久保留,员工上一年度学分可自动累积至下一年; (四)员工岗位变动,原岗位学习学分保持不变,新岗位学分继续累积;(五)员工离职后所有的学时、学分、积分统一清零,员工重新
4、入职须重修学时、学分与积分;(六)新员工入职培训课程作为新员工试用期内必修课程,是员工转正的依据,不纳入学时、学分与积分统计范围;第六条 积分管理(一) 员工参加互动问答可以得到相应积分,员工提问不予积分奖励,每回答 1 次奖励积分 1 分/次,回答结果被采纳加 1 分/次;(二) 员工上传文档须由相关专业部门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即可在网上发布,同时可获得奖励积分 5 分/次,员工通过文库进行资料下载,扣减积分 2 分/次,扣完为止;第七条 学时、学分、积分应用4(一)各岗位员工须在规定时限内修完规定学时、学分,未修满相应学时学分的员工不得参加年终的各项评优与晋级;(二)在年度优秀员工评选时,没有修完规定学时、学分者不得参加评比,在同等条件下,所修学时、学分更高者优先;(三)在员工晋级时,在同等条件下所修学时、学分更高者优先晋级;(四)员工所得积分可参加人力资源中心定期组织的积分兑换活动;第八条 学时、学分统计(一) 员工可以通过个人档案中查询自己的累计学时、积分及从统计分析管理中查询阶段性的学时、积分等情况;(二) 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为所有员工学时、学分、积分统计的归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