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下列资料编写会计分录。沈大公司 2015 年 4 月发生下列经济业务:1. 2 日,向大华公司购入甲材料 300 千克,单价 150 元, 增值税 7650 元,款未付,材料尚未入库;2. 3 日,向东方公司购入乙材料 6000 千克,单价 2 元,增值税2040 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尚未入库;3. 10 日,以现金支付上述甲乙材料的运输费 2680 元,其中,甲运输费 1300 元,其余为乙运费。4. 12 日,向长征公司购入甲材料 100 千克,单价 140 元,乙材料 5000 千克,单价 1.8 元,增值税共计 3910 元,款项均以银行存款支付,材料均未入库。5. 15 日,从长征公司购入的甲乙材料运达企业,以银行存款付运杂费 1840 元(按甲乙价值比例分配) 。6. 16 日,用银行存款支付前欠大华公司的材料款。7. 30 日,上述甲乙材料全部到达企业验收入库,结转其实际采购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