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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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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2016-2020 年)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目 录一、规划背景 1专栏 1: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十二五” 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 4二、 “十三五”规划总体要求 5(一)指导思想 .5(二)基本原则 .6(三)主要目标 .7专栏 2: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十三五” 时期主要规划指标 9三、提高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监管水平 10(一)结合“ 多规合一” 改革推进城乡规划编制 .10(二)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与监督 .11(三)治理违法建设 .11(四)有效利用地下空间 .12四、加强城市设计和风貌管理 12(一)加强城市设计 .12(二)提升建筑设计水平 .13

2、(三)强化城镇生态空间管控 .13(四)加强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 .13专栏 3:海南省 “十三五 ”时期 40 个重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名录 14五、健全符合海南实际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15(一)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 .15(二)多措并举推进棚户区改造 .15(三)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 .16(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监督和后续管理 .16专栏 4:海南省 “十三五 ”时期棚户区改造计划 17六、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17(一)优化房地产空间布局 .17(二)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发展 .17(三)大力消化库存商品住房 .18(四)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 .18(五)完善物业管理市场机

3、制 .19专栏 5:海南省 “十三五 ”时期房地产结构调整、优化重点项目 19七、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 20(一)调整理顺监管体制机制 .20(二)推进制度体系建设 .20(三)提升住房公积金使用效能 .20专栏 6:海南省 “十三五 ”时期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重点项目 21八、加强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21(一)强化城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21专栏 7:海南省 “十三五 ”时期城镇垃圾处理重点项目 22(二)加强城镇路网和停车设施规划建设 .23(三)加强城镇燃气设施建设和改造 .24(四)加强城镇园林绿化建设 .24九、推动城镇建设和管理优化升级 25(一)建设城市地下

4、综合管廊 .25(二)建设海绵城市 .25(三)建设智慧城市 .26(四)建设低碳生态城市 .26(五)推进城镇执法体制改革 .27(六)统筹城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27专栏 8:海南省“ 十三五” 时期城市建设重大顶目 28(七)城市建设公共安全管理 .28十、加快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28(一)全力保障基本生活条件 .28(二)大力开展村庄环境整治 .29(三)稳步推进美丽宜居村庄建设 .29(四)大力推进特色风情小镇建设 .30专栏 9:海南省 “十三五 ”时期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乡村重点项目 30十一、加强建筑节能和推广绿色建筑 31(一)稳步提升新建建筑节能质量和能效标准 .31(二

5、)提高既有建筑能效水平 .31(三)推广应用绿色建材 .32专栏 10:海南省 “十三五 ”时期建筑节能重大项目 32十二、大力推进建筑业转型发展 33(一)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 .33(二)推动建筑产业现代化 .33(三)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服务业发展质量 .34(四)加强建筑市场监管 .35(五)积极推进工程造价与标准化改革 .35(六)全面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安全监管水平 .36专栏 11:海南省 “十三五 ”时期建筑业企业发展规模 36十三、全面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36(一)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36(二)完善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应诉机制 .37(三)强化执法监督和法治宣传 .37(四

6、)推进简政放权,提高服务水平 .38十四、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38(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38(二)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 .39(三)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39十五、保障规划实施 40(一)加强政策配套和组织协调 .40(二)强化人才培养培训 .40(三)推动信息化建设 .41附件一:海南省百个特色产业小镇名称及特色风情小城镇建设指引 42附件二:海南省“ 十三五”时期千个美丽乡村创建名录 45附件三: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十三五” 规划有关指标解释 520海南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 规划,是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

7、住建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 、 海南省总体规划和海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主要阐明“十三五”时期我省全面推进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举措,是指导我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规划。一、规划背景“十二五”时期,在海南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按照国家住建部的统一部署,坚持科学发展、绿色崛起,以全面建设国际旅游岛为总抓手,扎实推进城乡规划、住房建设、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建筑业发展和党的建设等重点工作,全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取得了显著成绩,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任务。城乡规划编制进一步完善, “多规合一”列入国

8、家改革试点。开展第三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14 个市县完成规划成果或纲要编制,村镇规划编制基本实现全覆盖。2015 年“多规合一”被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列入全国省域改革试点, 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 编制完成,市县“多规合一” 工作全面启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完成房地产开发投资 5882 亿元,是“ 十一五”的 5 倍,商品房销售面积 5067 万平方米,是“十一五”的 2.3 倍。房地产业税收收入 832 亿元,占地方税收收入的140.5%。2015 年房地产开发中住宅投资占比和新开工面积占比均较2010 年下降,产品结构调整初见成效。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取得重大成

9、果。全省城镇住房保障供应体系基本建立,保障对象进一步扩大,共开工建设各类城镇保障性住房 29.36 万套(户) ,完成规划指标的 102%,建成 13.54 万套,分配入住 13.77 万套;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 2.2 万户、3.2 亿元。全省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面达到 33%,高于全国 20%的平均水平。住房公积金业务快速发展。公积金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缴存面不断扩大,提取条件逐步放宽,对个人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加大。五年间累计新增缴存职工 570791 人,年均增长 9.72,覆盖率 89.23。共归集住房公积金 353.72 亿元,年均增长 23.84;个人贷款 213.34 亿元,个贷率

10、由 2010 年的 32.46提高到 2015 年的72.11,年均增加 7.93 个百分点,贷款逾期率保持在 0.05以下,低于 0.15的国家控制标准。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建成 114 座垃圾转运站,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4%。全省城镇燃气普及率 95.09%。全省新建城市公园 22 个,人均公园绿地面积 12.08 平方米,建成区绿化覆盖率 38.46%,建成区绿地率 33.96%。海口、三亚和保亭被评为国家园林城市(县城) 。全省新增城市道路 1241 万平方米,人均城市道路面积 18.4 平方米。海口启动国家城市地下综合管廊试点,三亚开展“双修” 、 “双城”国家

11、综合试点。新型城镇化加快推进,特色风情小镇初具规模。将特色风2情小镇作为我省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突破口,统一规划、配套建设,因地制宜打造 26 个特色风情小镇,推动了海南新型城镇化建设。儋州市、琼海市、文昌市和海口市演丰镇成为国家级新型城镇化试点。2015 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到 55.1%,比 2010 年增加 5 个百分点。农村危房改造力度加大,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累计改造农村危房(含水库移民)17.7 万户,总投入近 120 亿元。把危房改造、农村建房报建与风貌管控结合起来,提升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建立了“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基本建成 181 个美丽乡村

12、。加强生态保护和历史文化传承,19 个村庄列入国家传统村落名录。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建筑业产业规模逐步扩大。建筑市场管理长效机制逐步建立,制定全省统一的诚信评价管理办法和评价标准,修编了 18 项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建筑工程全过程监管信息平台成为全国唯一省级试点。加强建筑市场和质量安全“事中事后”监管,建筑业百亿元增加值死亡率逐年下降。省住建厅连续 5 年被省政府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8 个项目获国家“鲁班奖” ,9 项工法评为国家级工法。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381.22 亿元,较“十一五 ”增长 130%,建筑业持续成为我省经济支柱产业。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加速推进。全省新建建筑设

13、计、施工和验收阶段全面推进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实施。全省太阳能热水3系统建筑规模化应用推广面积约 4000 万平方米。累计完成新建绿色建筑项目 168 个、建筑面积 606 万平方米,占规划任务的 110%。三亚、儋州、文昌、陵水等 4 个市县被列为国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市县。法治建设整体推进。推动海南省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 、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开发管理规定等出台与实施,规范执法行为。全省共拆除违法建筑约 1500 万平方米。持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开展“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和建筑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招投标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诚信制度建设。此外,机关党建、工青妇、扶

14、贫、信访、精神文明、人才、培训等工作均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专栏 1: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十二五”规划主要指标实现情况指标名称 单位 “十二五”规划指标 完成情况城镇化率 % 56 55.1县城“控规”完成覆盖率 % 100 100村庄规划覆盖率 % 80 95.6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 90 94城镇保障性住房完成投资 亿元 393.8 667.28城镇保障性住房覆盖率 % 20 33房地产业累计完成投资 亿元 3370 5882.2商品房累计竣工面积 万 m2 1846 6792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 m2 35 31.24建筑业总产值 亿元 1460 1381.22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

15、理率 % 30 50新增城市道路长度 km 408 412新增城市道路面积 万 m2 817 1241城市人均道路面积 m2 18 18.4城市燃气普及率 % 95 954海南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发展还面临着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是:城镇空间分布和规模结构不合理,城乡、区域发展仍不平衡,城乡规划管理实施力度亟待加强;房地产产品结构单一、去库存压力较大;建筑企业规模整体偏小,市场竞争力不强;城乡治理管理水平不高,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打击违法违章建筑任重道远。还有人才短缺问题突出等,这些都需要在“十三五”时期认真研究解决。二、“十三五”规划总体要求“十三五”时期是全面建成

16、小康社会的决战时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关键时期。海南住房城乡建设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把改革创新贯穿于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全过程,助力经济增长,增进民众福祉。(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省委六届九次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优化城镇体系布局和形态,全面加强城乡一体化规划建设和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大力推进特色风情小镇和美丽乡村建设,助力

17、全域旅游,展现5海南特色风貌。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综合承载能力,保障安全运行。转变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等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现代化,强化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着力提高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要坚持尊重自然、尊重历史、尊重人民,坚定不移地走绿色、低碳、可持续发展道路,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幸福生活的期盼。(二)基本原则1以人为本、改善民生。突出抓好棚户区改造和农村危房改造,完善住房制度,稳定房地产市场,加快建立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切实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2区域协调、城乡统筹。按照海南省总体规划要求,把全省作为一个大城市来规划建设,划定并

18、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明确重点产业、重点园区和基础设施布局,优化全省城镇空间格局和功能定位,坚持一张蓝图干到底。3绿色低碳、智能高效。充分维护和发挥海南的生态优势,强化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城镇减排,建设海绵城市、智慧城市、低碳生态城市。推进城乡生态保护和修复,提高城镇、乡村的宜居程度。4创新发展、提质增效。围绕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引导、治理职能,促进建筑业、房地产业和6市政公用事业等转型升级,加快体制机制创新,破除制约科学发展的壁垒和障碍,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发展活力,通过创新供给满足人民多样化消费需求,提升城乡建设水平和人民生活品质。5深化改革、创新机制。继续深化全省住

19、房城乡建设领域各项改革,将“多规合一” 、城镇管理领域综合执法、建筑业监管等重点改革任务向纵深推进,全面推动改革取得新突破。牢固树立法治思维,坚持运用法治方式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全面提高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三)主要目标围绕到 2020 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基本建成国际旅游岛的总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对住房城乡建设事业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开拓创新、攻坚克难,努力将海南建设成为全省人民的幸福家园、中华民族的四季花园、中外游客的度假天堂。综合考虑未来海南发展趋势和条件,今后五年的主要发展目标是:城乡规划的科学性、实效性、严肃性提高,城镇风貌特色彰显。适应“多规合一”要求,研究制定城乡规划

20、编制技术标准及规范,严格落实“三区四线”管控。坚持开门搞规划,大力推进城市设计,将城市设计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建设和管理全过程。推进城镇中心、景观视廊、重要城镇对外交通节点的更新整治。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持续实施,房地产市场保持平稳健康发展。继续推进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2016-72020 年改造各类棚户区 13.12 万户,2020 年末基本完成城市棚户区、城市危旧房及城中村改造。努力消减商品住房库存。 “十三五”时期,城镇新建商品房面积 3600 万平方米,经营性房地产新开工面积占比不低于 33%。房地产市场产品结构和空间布局更加合理与优化,全省城镇居民住房条件明显改善。强

21、化公积金管理,加大对个人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扩大公积金缴存范围,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加强和改进公积金提取服务能力,规范业务管理。到“十三五”末,全省住房公积金缴存人数保持 4.78%的年增长率,缴存覆盖率达 92.5%,缴存总额超过 1000 亿元,个人住房贷款总额达 544 亿元以上。完善城镇市政基础设施,提高建设、管理和服务水平,优化城镇生态空间格局。着力弥补城镇市政基础设施薄弱环节,加大建设改造力度。到 2020 年,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和污水处理率达97%,城市黑臭水体得到进一步整治,到 2020 年地级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 10%以内。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 60%,城市燃

22、气普及率达 98%。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 15 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不低于 38.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不低于 41%。管线安全水平和防灾抗灾能力有效提升。农村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善,建成千个宜居宜业宜游的美丽乡村。开展农村“清洁家园、清洁田园、清洁水源”三大整治,推进农村“生态人居、生态经济、生态文化”三项建设。2017 年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的全面治理;2020 年完成农村 D 级危房改造817.5 万户。全面建立农村建房报建和风貌管控制度。加快特色风情小镇建设,加大传统村落民居保护力度,完善支持政策和保护管理体制机制,建成 1000 个美丽乡村和一批绿色村庄。加快转变建筑业发展方式,

23、加强建筑市场监管,提高建筑市场竞争实力。推进建筑市场监管信息化与诚信体系建设,强化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工程现场与建筑市场的“两场联动” 。推进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方式,积极稳妥发展装配式建筑。培育扶持本土建筑业龙头骨干企业。 “十三五”期间,计划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 8%;建成 1-2 家国家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培育2-3 家部品构件生产的龙头企业。实施“新建建筑能效提升”工程,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当期能效标准执行率均达到 100%,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推广比例超过 50%。专栏 2: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十三五”时期主要规划指标指标 2015 年 2020 年 属性城乡住房城

24、镇棚户区住房改造(万户) 14.37 13.12 约束性农村 D 级危房改造(万户) 16.8 17.5 约束性城镇新建商品房面积 6792 3600 预期性城镇居民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平方米) 31.24 33 预期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亿元) 249.1 544.7 预期性城市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 94 100 约束性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35 预期性城市燃气普及率(%) 95 98 预期性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公里平方公里) 8 预期性城市道路面积率(%) 15 预期性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平方米) 12.08 15 预期性镇村建设村庄规划覆盖率(%) 95.6 9

25、8 预期性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的行政村比例(%) 70 90 预期性9指标 2015 年 2020 年 属性中国传统村落数量(座) 19 40 预期性建筑业建筑业总产值年均增长率(%) 7.02 8 预期性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0 30 预期性建筑业百亿元增加值死亡率平均指标(人/百亿元增加值) 2.12 1.8 预期性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推广比例(%) 20 50 预期性绿色建材推广比例(%) 10 40 预期性注: 内为 5 年累计数。三、提高城乡规划编制和实施监管水平(一)结合“多规合一”改革推进城乡规划编制实施海南省总体规划 ,统筹重大基础设施和重要产业布局、重点开发园区布局和资

26、源环境生态保护、城市和村镇建设等核心资源的利用,形成全省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的功能分区,充分发挥省域层面总体规划的战略性、基础性、前瞻性的引领作用。以省域规划为指导,加快市(县)城市和村镇规划、重点旅游景区和开发区园区规划的修编和完善。加强分类指导,在城镇、旅游度假区、产业园区等开发边界范围内组织编制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控规在确定建设用地的空间布局时,应合理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区,提出土地使用强度管制区划和相应的控制指标(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人口容量等) ,划定绿线、蓝线、紫线、黄线等,加强规划的刚性管控。将市政基础设施 “五网” 、消防设施、地下空间利用等各类专项规划

27、以及城市设计内容有机衔接纳入控规图则,增强规划的协调性和可操作性。统筹规划建设 “海澄文”一10体化综合经济圈和“大三亚”旅游经济圈,带动全省其它城镇合理布局、特色发展、协调发展,在两个经济圈着力研究建设城际轨道交通,逐步实现各种交通方式乘客零距离换乘、货物流通环节无缝衔接;提升百个特色产业小镇规划的深度和广度,优化城镇空间布局,助力海南新型城镇化建设。(二)加强规划实施管理与监督明确海南省总体规划的法律地位、实施主体、管控规则、修改条件和程序,强化规划的实施管理力度。创新规划理念,改进规划方法,协调处理好规划管理法规、技术规范之间的矛盾,增强城乡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加强规划实施督察,充分发

28、挥城乡规划督察在保障省和市县“多规合一”规划成果实施、促进城镇化健康发展方面的作用,建立利用卫星遥感监测等多种手段共同监督规划实施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大对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强化督查工作效果。开展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形成有效的评估、反馈、调节机制。利用规划展览馆等各种平台和窗口,展示我省城乡规划建设成果,推动规划更好地落地实施。(三)治理违法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及海南省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方案等,坚持源头治理、打防结合,积极开展整治违法建筑专项行动。加强整治违法建筑信息化建设,健11全违建网格化巡查管控机制, 完善违建分类处置措施,拆改结合,提

29、升拆后土地和空间的规划利用水平,开展“无违建”示范点创建活动,形成全社会合力整治违法建筑的舆论氛围和工作格局。实现全省违建增量基本控制、存量基本整治、违建防控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城乡规划的权威性、严肃性进一步增强。(四)有效利用地下空间加强城镇地下空间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重点加强城镇地下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统筹地下商业、交通、人防、市政工程等设施建设,合理布局电力、通信、广电、给排水、燃气等地下管网,加快实施既有路面城镇电网、通信网络架空线改造入地工程,促进地下空间与城镇整体同步发展。加强地下空间管理部门的协调配合,组织编制城镇地下空间开发利用专项规划,建立项目储备制度。四、加强城市设计和风貌

30、管理(一)加强城市设计建立完善城市设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在规划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各环节体现城市设计要求。分层面分类型开展总体城市设计、片区城市设计或地段城市设计、专项城市设计。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镇建筑布局,协调城镇景观风貌,体现城镇地域特征、民族特色和时代风貌。推动开展城市修补行动,推进城市中心、景观视廊、天际线、重要街墙等的更新整治。坚持“显山、12露水、见林、透气”的原则,加强建筑高度、宽度管控,保留通水廊道,做好滨水及公共空间设计。首批选择海口、三亚、东方、万宁、琼中等市县作为城市设计试点。(二)提升建筑设计水平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突出建筑使用功能以

31、及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环保,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进一步培育和规范建筑设计市场,依法严格实施市场准入和清出。加强建筑设计人才队伍建设,注重文化传承,结合美丽海南百千工程培养乡土建筑师,形成多样化的本土建筑风格。每两年组织一次全省优秀建筑和优秀建筑师评选,积极组织申报全国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和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大师评选,推动我省建筑设计水平提高。(三)强化城镇生态空间管控大力推广三亚“双修”经验,在城镇全面开展生态修复、城镇修补工作。在生态修复方面重点对河流、海岸、山体等进行修复,在城镇修补方面重点开展城镇绿化改造、整治城镇风貌,有计划有步骤地修复城镇及周边被破坏的山体、河流、湿地、植被,恢

32、复城镇自然生态,优化城镇绿地布局。在城镇不同功能区之间要适度规划预留一定生态安全隔离缓冲区。加快完善城镇氧源绿地和城镇通风廊道建设,提升绿地引风供氧能力,设立城镇湿地公园,将城镇13湿地纳入城镇绿地系统。确定公共空间、步行系统等建设要求,推进生态社区、新型社区的规划建设,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布局。(四)加强历史文化的保护传承挖掘和保护传承海南特色文化,鼓励和引导各市县在城镇建设中提炼和运用南洋文化、黎苗文化、侨乡文化等文化元素,提高城镇建设的文化内涵。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和合理利用,着力抓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以及传统村落的保护,保护好古遗址、古建筑、近现代历史建筑、地名文化等,更

33、好地延续历史文脉,展现海南特色文化风貌。同时,加强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与管理,提升旅游产品品质。专栏 3:海南省 “十三五”时期 40 个重点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名录市县名称 序号 传统村落名称1 海口市琼山区国兴街道办上丹村2 海口市龙华区遵谭镇东谭村3 海口市龙华区新坡镇文山村4 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三卿村5 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道郡村6 海口市美兰区三江镇罗梧村7 海口市美兰区大致坡镇美篆村8 海口市琼山区旧州镇包道村9 海口市琼山区红旗镇昌文湖村10 海口市秀英区永兴镇冯塘村11 海口市秀英区石山镇美社村海口市(12 个)12 海口市桂林洋农场迈德村13 文昌市会文镇十八行村14 文昌市东阁镇

34、富宅村15 文昌市文城镇松树下村文昌市(4 个)16 文昌市文城镇义门二村14市县名称 序号 传统村落名称17 定安县龙湖镇高林村18 定安县定城镇春内村19 定安县岭口镇皇坡村20 定安县雷鸣镇龙梅村21 定安县新竹镇三滩村定安县(6 个)22 定安县雷鸣镇仙坡村东方市(1 个) 23 东方市江边乡白查村三亚市(1 个) 24 三亚市崖城区保平村25 澄迈县金江镇大美村26 澄迈县金江镇美朗村27 澄迈县金江镇扬坤村28 澄迈县老城镇龙吉村29 澄迈县老城镇罗驿村30 澄迈县老城镇石石矍村31 澄迈县老城镇谭昌村32 澄迈县永发镇道吉村33 澄迈县永发镇儒音村34 澄迈县永发镇美傲村澄迈县(

35、11 个)35 澄迈县永发镇南轩村昌江县(1 个) 36 昌江黎族自治县王下乡洪水村37 乐东黎族自治县佛罗镇老丹村乐东县(2 个)38 乐东县黄流镇黄流村39 琼海市博鳌镇留客村琼海市(2 个)40 琼海市中原镇仙寨莲塘村五、健全符合海南实际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一)完善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支持二手房市场发展,多渠道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各类机构投资者从事住房租赁经营,通过长期租赁或购买社会房源的方式出租;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从单一的开发销售向租售并举转变,将持有房源向社会出租,开发建设专门用于租赁的住房。建立二手房交易和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为交易双方提供高效、准确、15便捷的信息服务。积极

36、推进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拓宽住房租赁经营企业融资渠道。(二)多措并举推进棚户区改造合理确定棚户区改造目标任务,逐步推进。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发挥政府组织引导作用,充分利用土地、资金、税费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及各类金融支持政策,重点做好银行贷款与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对接。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充分调动企业和居民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大力推进棚改货币化安置,提高货币化安置补偿标准,通过货币补偿、政府组织棚改居民自主选购商品住房、政府购买存量商品住房作为安置房等方式,提高棚改货币化安置比例,推动存量商品住房转为棚改安置房。(三)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

37、共设施建设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工作的意见 ,将有关道路、公共交通、社区商业、教育、医疗卫生等配套设施项目纳入年度计划优先安排,做到同步规划、建设和交付使用。组织排查已开工保障房项目的配套设施情况,列出不完备的项目清单,纳入各地配套设施建设计划。着力加强老旧小区及以城中村、危旧房改造等棚户区改造基础设施配套建设。16(四)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监督和后续管理有效完善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机制,确保保障房工程质量安全。强化保障房分配管理,拓宽申请渠道,提高审核效率,适当放宽准入条件,降低新就业无房职工及在城镇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的准入门槛。建立公共租

38、赁住房小区可持续运营机制,进一步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引导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社会公益服务和居民互助服务向保障房社区延伸,提高入住满意度。通过定期调整准入标准和租金标准等手段,健全保障房退出机制。专栏 4:海南省 “十三五”时期棚户区改造计划棚 户 区 改 造 2611605 31942 2485420 29375 2591370 19804 1948860 15350 1496980 96471 11134235城 市 棚 户 区 改 造 24548 2454800 24000 2400000 25297 2529700 19000 1934800 14900 1490000 107745 108

39、09300国 有 工 矿 棚 户 区改 造 713 14260 600 12000 100 2000 400 8000 46 920 1859 37180垦 区 危 房 改 造 9503 142545 7342 73420 3978 59670 404 6060 404 6060 21631 287755计 划 投 资( 万 元 ) 计 划 开 工【 单 位 : 户( 套 ) 】 计 划 投 资( 万 元 ) 计 划 开 工【 单 位 : 户( 套 ) 】 计 划 投 资( 万 元 )计 划 投 资( 万 元 ) 计 划 开 工【 单 位 : 户( 套 ) 】 计 划 投 资( 万 元 ) 计

40、 划 开 工【 单 位 : 户( 套 ) 】 计 划 投 资( 万 元 ) 计 划 开 工【 单 位 : 户( 套 ) 】分 类“十 三 五 ”棚 户 区 改 造 计 划 表 ( 2016-2020年 )2016年 2017年 2018年 2019年 2020年 合 计计 划 开 工【 单 位 : 户( 套 ) 】六、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一)优化房地产空间布局结合“多规合一 ”改革,优化房地产空间布局。北部“海澄文”一体化综合经济圈,综合发展居住、旅游、商业、办公、会展等各17类房地产;南部“大三亚”旅游经济圈,重点发展与旅游、文体、健康、医疗、养生结合的房地产;东部地区重点发展以旅游

41、、会展、医疗、养生为特色的房地产;中部地区严格控制房地产开发;西部地区重点发展产业配套与旅游度假相结合的房地产。加强对海岸带、中部生态核心区、滨水地带以及各类保护区、重点景区、旅游度假区等关键区域的规划管控,在生态空间、类红线区内禁止商品房开发。(二)促进房地产业转型发展加快房地产产品结构调整,改变以住宅为主导的单一房地产产品结构,增加经营性房地产比重,全面提升产品品质。鼓励市县从土地、规划、信贷、税收等方面出台优惠政策,支持企业转型发展经营性房地产。利用价格杠杆引导用地结构调整,加大经营性房地产用地供应;鼓励发展跨界地产,促进房地产业与旅游、文体、健康、医疗等产业相融合、跨界发展。到 202

42、0 年末,全省商品住房新开工面积占商品房新开工面积的比例不高于 67%,房地产产品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三)大力消化库存商品住房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鼓励外来务工人员、农民工等新市民在城镇买房或租房。加大货币化安置,收购或租赁存量商品住房作为“棚改”安置房或公租房,加强人才引进,支持人才住房消费。加18快功能转换,引导未开发商品住房用地和存量商品住房转型利用,用于发展经营性房地产和跨界地产,并积极发展分时度假经营模式和楼宇经济。改进调控方式,加强商品住房用地计划管理和规划审批调控,合理控制商品住房增量。努力使全省商品住房库存降至合理区间。(四)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力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提高监测分

43、析水平。规范房地产交易管理,完善商品房交易资金监管机制,维护交易安全。完善房地产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全面推进新建商品房、存量房交易和房屋租赁合同网签备案。不断完善房地产统计指标体系,及时掌握商品房待建、在建和待售规模。制定风险应对预案,加强市场风险排查和防范。鼓励开发企业兼并重组、做大做强,不断提升行业整体开发水平。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估价、经纪、咨询等企业服务,提升行业信誉和整体实力。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工作,强化依法行政,最大限度保护群众合法权益。(五)完善物业管理市场机制进一步扩大物业管理覆盖面,积极推进旧住宅区、保障房和棚改小区物业管理。鼓励物业企业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提升物业服务整

44、体质量。鼓励物业企业以需求为导向,形成专业化分工与协作的生产方式,并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提供更多增值服务。探索建立19动态管理与信用管理相结合的市场监管新模式,维护物业管理市场秩序。建立和完善物业问题投诉处理机制,推进物业管理重心下移,充分发挥街道(乡镇) 、社区等基层组织作用,及时化解物业矛盾纠纷。完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制度,简化资金使用流程,畅通应急使用渠道,提升维修资金使用效率和监管水平。专栏 5:海南省 “十三五”时期房地产结构调整、优化重点项目1、结合十二大产业发展,大力推进经营性房地产发展,全省商品住房新开工面积占商品房新开工面积的比例不高于 67%。2、采取积极措施,大力消化房地产库

45、存。七、建立公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制度(一)调整理顺监管体制机制探索研究省级统筹管理体制下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模式,进一步理顺全省垂直管理体制,建立决策、运管、监督主体明确、责任清晰、管理规范的有效运作机制。积极推动粤海铁路公积金机构移交属地管理,率先在全国建立运转有序的“六统一”省级管理运营模式。落实公积金管理人员职业准入制度,抓好公积金管理运行信息披露,配合人大对公积金年度预算、决算备案监督,强化公积金业务管理、政策执行、风险控制、规范服务和审批效率的检查监督。20(二)推进制度体系建设全面梳理和修订、发布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贷款等政策性文件,研究出台决策、运管、监管等相关工作规范,完善相关操

46、作规程、风险管控等,不断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落实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限高保低”规定。推进将缴存住房公积金纳入劳动合同示范文件和企业集体合同,探索研究将城镇稳定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纳入制度范围,加大缴存执法力度。适时推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立法。(三)提升住房公积金使用效能加大个人住房贷款力度,合理确定贷款条件,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着力提升中低收入家庭购买首套普通自住房消费能力。放宽公积金提取使用条件。落实差别化贷款政策,全面推进异地贷款和“商转公”贷款业务。加大公积金信息化建设力度,全面优化升级改造住房公积金信息管理系统。力争 2016 年底初步建立功能齐

47、全、便捷、安全高效的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提高服务效率。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监管信息系统,实时监控公积金运营状况。提高住房公积金个人帐户存款利率,促进个人帐户存款保值增值。专栏 6:海南省 “十三五”时期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重点项目1、增加缴存覆盖面,缴存覆盖率达 92.5%,让更多城镇居民受惠。2、加大对个人住房消费的支持力度,个人住房贷款总额达 544 亿元以上。21八、加强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一)强化城镇生活垃圾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大生活垃圾收集力度,推动垃圾分类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加快完善省域中心城市和区域中心城市的垃圾分类收集和废弃物资源化再利用系统,完善和强化各县城中心镇和特

48、色产业小镇的垃圾收运、污水、黑臭水体处理系统建设,推进垃圾分拣处理的废弃物减量化和资源化利用。编制全省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布局规划,鼓励市县跨行政区域合建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区域共享。开展建筑垃圾和污水资源化利用处理工作,完善激励机制和政策,力争到2020 年基本建立建筑垃圾回收和再生利用体系。规划建设海口、三亚、儋州、琼海、文昌、东方、万宁、陵水、乐东、屯昌十座垃圾焚烧发电厂。深入开展清洁城镇环境活动,机械化清扫率达到70%,全面提升环卫保洁作业标准。专栏 7:海南省 “十三五”时期城镇垃圾处理重点项目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业主 建设内容和规模 地点年限(年-年)总投资(万元)“十三五”投资(万

49、元 )一、垃圾处理工程(1-12) 372176 3721761海口市垃圾处理设施项目海口市环卫局1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厂:200吨日;2粪便垃圾处理厂:100海口市 2017-2018 91500 9150022序号 项目名称项目业主 建设内容和规模 地点年限(年-年)总投资(万元)“十三五”投资(万元)吨日;3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140 吨日;4存量生活垃圾治理项目;5.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三期:800 吨/日2三亚市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三亚市园林环卫局1.粪便垃圾处理厂:200 吨/日;2.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厂:100吨日;3.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350 吨/日三亚市 2017-2018 37600 376003儋州市垃圾处理设施项目儋州市环卫局1.西北片区生活垃圾收运设施项目;2.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500吨/日儋州市 2017-2018 51000 510004琼海市垃圾处理设施项目琼海市城管局1配套垃圾填埋场:100 吨日;2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二期:300吨日琼海市 2017-2018 24000 240005万宁市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万宁市城管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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