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张家港市“凤凰镇医院易地新建项目综合楼”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意见受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由部分专家组成的审查小组,对张家港市凤凰镇医院“易地新建项目综合楼”工程进行了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如下:1.住院楼单体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现布置中横向剪力墙间距过大,部分横墙墙肢长超 8 米,而纵向墙肢多为短肢墙,应按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JGJ3-2010)第 8 章相关要求合理布置剪力墙、框架柱,减少结构偏心,优化结构体系。2.各单体整体计算时取用场地特征周期 Tg=0.45S 进行计算,特征周期的取值不满足抗规第 5.1.4 条要求;应按抗规和地勘实测的不利结果取用。3.住院楼主体
2、 10 层高,H=42.4 米,采用筏板基础,现沉降值 0.51.5mm,明显有误,应采用符合真实地基刚度模型进行计算复核,控制差异沉降;若沉降差无法满足规范要求,宜整体采用桩基。4.各单体外填充墙采用 A5.0、B06 蒸压砂加气砼砌块,未按蒸压加气混凝土建筑应用技术规程 (JGJ17-2008)第 4.0.8条要求干密度乘以 1.4 倍取用,荷载偏小,应调整。5.部分参数取值不合理,应调整,如:各单体传到柱、墙、基础的活荷载按楼层折减;住院楼的 0.2V0设置上限 2;住院楼部分楼层的楼梯活荷载取用 2.0 KN/m2;门诊楼混凝土容重取用225.0 KN/m3;门诊楼部分位置基础沉降差超 0.2%;门诊楼屋顶采用单跨构架层等。结论:经上述修改和调整后,基本通过初步设计抗震设防审查。审查意见在施工图阶段落实,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复核。专 家 组 : 沈 晓 明 、 徐 文 希 、 顾 志 麟 、 张 静2017年 8月 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