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聚成华企在线商学院,国际贸易(六)讲师:李维国,(2)发盘,D. 发盘失效: 1.过期:发盘超过有效期 2.拒绝:受盘人明确拒绝发盘 3.还盘 4.撤销,案例 我某公司向美国A公司发盘售一批大宗商品,对方在发盘有效期内复电表示接受,同时指出:“凡发生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应将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第三天,我方收到A公司通过银行开来的信用证。因获知该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已大幅度上涨,我公司当天将信用证退回,但A公司认为其接受有效,合同成立。双方意见不一,于是提交仲裁机构解决。 试问:如果你是仲裁员,你将如何裁决?,三. 接受,(1)构成接受的条件: A
2、.接受必须由受盘人做出。 B.接受必须表示出来 C.接受必须是同意发盘提出的交易条件(即接受 必须与发盘相符) D.接受必须在发盘规定的时效内做出,(2)逾期接受:,逾期接受在以下两种情况有效:A.只要受盘人毫不犹豫地口头或书面通知受盘人,认为该逾期接受有效,那么合同成立B.如果逾期接受的信件或书面文件显示,在投递正常的情况下,本应该送到受盘人的,则这项接受应当有效,三. 接受,案例 6月5日我国A公司向美国B公司寄去订货单一份,要求对方在6月20日前将接受送达A公司。该订货单于6月12日邮至B公司,B公司6月20日以航空特快专递发出接受通知。事后当B公司催促A公司尽早开立信用证,A公司否认与
3、B公司有合同关系。 问按公约的规定,A公司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3)接受的撤回或修改: 接受撤回的条件:见公约第22条。 接受一旦生效,合同即告成立,所以不存 在撤销问题。 以行为表示接受时,不涉及接受的撤回问题。 采用传真、EDI、电子邮件等形式订立合同,发盘和接受都 不可能撤回。,三. 接受,四.合同的签订,(1)合同成立的时间 合同成立的时间有两个判断标准:一是有效接受的通知到达发盘 人时;二是受盘人做出接受行为时。 (2)合同生效的要件 A.合同当事人要具有签约能力 B.合同必须具有对价或约因 C.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 D.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 E.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
4、实,案例 我某公司与外商洽商进口某商品一批,经往来电传洽谈,已谈妥合同的主要交易条件,但我方在电传中表明交易于签定确认书时生效。事后对方将草拟的合同条款交我方确认,但因有关条款的措辞尚需研究,故我方未及时给对方答复。不久该商品的市场价格下跌,对方电催我方开立信用证,而我方以合同未成立为由拒绝开证。 问:我方的做法是否有理?为什么?,案例 我方甲公司拟进口一批货物,请国外乙公司发盘。5月1日乙公司发盘:“5月31日前答复报价为CFR价,每箱2美元共200箱罐装沙鱼,7月份纽约港装运。”甲则发出以下还盘:“对你5月1日报价还盘为5月20日前答复,CFR价每箱1.8美元,共200箱罐装沙鱼,7月份纽
5、约装运。”到5月20日甲尚未收到回电。鉴于该货价看涨,甲于5月22日电:“你5月1日电我们接受”。 请问:本例中,乙公司原报价是否继续约不乙公司至5月31日?乙公司能否因货价看涨而不理甲?,案例 某月20日,我方向老客户A发盘“可供一级红枣100公吨,每公吨500美元CIF安特卫普,适合海运包装。定约后即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速复电。”A立即电复“你20日电我方接受,用麻袋包装,内加一层塑料袋。”由于我方一时没有麻袋,故立即回电:“布包装内加一层塑料袋。”回电后,对方未与答复。我方便着手备货。问: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案例 H公司有一批羊毛待售,4月2日公司销售部以信件的形式向某市第
6、一纺织厂发出要约,将羊毛的数量、质量、价格等主要条款做了规定,约定若发生争议将提交某仲裁委员会仲裁。并特别注明希望在15日内得到答复。但由于工作人员疏忽,信件没有说明要约的起算日期,信件的落款也没有写日期。 4月4日公司人员将信件投出,4月17日纺织厂收到信件。恰巧纺织厂急需一批羊毛,第二天即拍发电报请其准备尽快发货。邮局于4月19日送达H公司。不料H公司却在4月18日由于未收到纺织厂的回信,已将羊毛卖给另一纺织厂。第一纺织厂几次催货未果,向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要求H公司赔偿其损失。 请对此案例进行分析?,案例 我某公司于5月20日以电传发盘,并规定 “限5月25日复到 ”。国外客户于5月23
7、日复电至我方,要求将即期信用证改为远期见票后30天。我公司正在研究中,次日又接到对方当天发来的电传,表示无条件接受我5月20日的发盘。问此笔交易是否达成?,案例 香港某中间商A,就某商品以电传方式邀请我方发盘,我于6月8日向A方发盘并限6月15日复到有效。12日我方收到美国B商人按我方发盘条件开来的信用证,同时收到中间商A的来电称: “你8日发盘已转美国B商 ”。经查该商品的国际市场价格猛涨,于是我将信用证退回开证银行,再按新价直接向美商B发盘,而美商B以信用证于发盘有效期内到达为由,拒绝接受新价并要求我方按原价发货,否则将追究我方的责任。 问对方的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教育是为美好生活作准备!” 斯宾塞,Thank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