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苏州市环境保护局文件 G1G2G3G4G52011 G6 9 G7G1G2G3G42010 G5G6G7G8G9GAGBGCGDGEG5G6G7G8G9GAGBGCGDGEGFG10G11G12G3G13G14G15G16G17GFG10G11G12G3G13G14G15G16G17各市 、区环境保护局:为贯彻落实 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 及国家 、省绿色信贷政策相关文件精神,继续开展长三角地区绿色信贷政策合作,根据省环保厅 关于进一步推进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及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苏环办 2011 53 号)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市 、区环保局负责本辖区的
2、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及信息公开工作,市环保局对各市(区)进行统一指导和监督 。请各市 、区环保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岗位职责,健全工作制度,认真组织开展 2010 年度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及信息公开工作,确保评价工作依法 、严格 、规范 、按时完成 。二 、进一步扩大参评范围,提高参评质量 。各市 、区环保局要本着自愿公开和强制性公开相结合的原则,确定参评企业,除国控重点企业必须参评以外,继续扩大参评覆盖面,参评企业数2 量在上年度基础上增加 10%以上 。三 、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 。长三角地区重点监控企业评价按照省环保厅 关于印发长江三角洲地区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暂行)和长江三角洲地区企
3、业环境行为信息评价标准(暂行)的通知 (苏环发 2009 23 号)要求组织实施 。表格继续使用 关于统一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报表的函 (苏环办函 2009 16 号)确定的表式(表 1-5) 。长三角地区重点监控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包括新增企业)用原标准进行评价 。各市环保局可以根据本地工作实际增加评价指标,建立更加严格完善的指标体系 。四 、报送材料要求 。1 、请各市环保局于 5 月 4 日前向市环保局法规处报送 长三角地区重点监控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汇总表 (表 5)和绿色 、黑色企业说明(纸质及电子版);于 5 月 23 日前报送 2010 年度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及信息公开情况汇总表 (表
4、 7) 、参评企业名单及评价等级 、评价工作总结(纸质及电子版) 。2 、各区环保局负责收集本辖区 长三角地区重点监控企业基本信息表 (表 1)及 长三角地区重点监控企业环境行为自评表 (表 2)并进行初审,填写 长江三角洲地区重点监控企业环境行为初评表 (表 3),于 4 月 18 日前将表 1-3 报送至市环保局法规处 。对于长江三角洲地区重点监控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包括新增参评企业),各区环保局要完成 2010 年度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环境管理指标分解表 (表 6),填写完善企业基本信息及3 环境行为信息,并于 4 月 26 日前报送至市环保局法规处 。市环保局出具初评结果后,由各区环
5、保局负责本辖区的企业评级告知 。重点监控企业名单 、各区上年度参评企业名单 、长江三角洲地区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评价标准 、表式 1-5 等请到市环保局法规处电子信箱下载(,密码:fgc65112865) 。联系人:张丹,电话(传真):65112865电子邮箱:zhang_附件:1 、长三角地区重点监控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汇总表 (表 5)2 、2010 年度企业环境行为信息公开化环境管理指标分解表 (表 6)3 、2010 年度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及信息公开情况汇总表 (表 7)二 一一年四月一日G1G2G3G4G5G6 G7G8 G9GA GBGCG1G8G9G2GAGB 2011GC4GD2GEGF
6、G10G1G2G318G44 附件 1:长江三角洲地区重点监控企业环境行为评价汇总表(表 5)填报单位(盖章):序号 企 业名称组织机构代码地 址行业类别污 染源类型(国控/省控/其他)主控污染因子初 评等级企 业反馈意见 复核结果分管领导: 处室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5 附件 2:2010 年度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及信息公开指标分解表(表 6)填报单位(盖章): 序号 企业名称 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处罚次数超 5 万次数突发环境事件投诉次数不达标次数按时缴排污费排污口规范化整治排污申报三同时落实环保管理机制清洁生产审核通过ISO注:以上指标中,没有要求填写次数的,填写 “是 ”或 “否 ”。 分管领导: 处室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6 附件 3:2010 年度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及信息公开情况汇总表(表 7)填报单位(公章):各等级企业数 各等级企业数 公布时间 公布形式地区排污申报企业数参评企业总数绿色 蓝色 黄色 红色 黑色其中参加长三角地区评定数 绿色 蓝色 黄色 红色 黑色合计分管领导: 处室负责人: 填报人: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