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三水北江文化活动中心装修工程施 工 招 标 文 件招 标 人:广东西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 叶秀玲 联系电话: 0757-83032862 传真号码:0757-83032863 E-mail: 2018 年 月7目 录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8招标无效、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 .11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1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14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21第三章 评标办法(信用分类优选随机合理低价法) .49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56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 .115第六章 图纸 .253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 .2
2、54第八章 投标文件格式 .255第一节 资格审查资料格式 .256第二节 经济标格式 .2728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重要提示:本摘要是本招标文件(含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等)中涉及的所有否决性条款的集中列示,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在开标会上当场宣布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初步评审、详细评审阶段发现重大偏差的情形。除出现本摘要集中列示的否决性条款规定的情形以外,投标文件出现的其他任何情形均不得作否决处理。招标文件中有关否决性条款的阐述与本摘要所列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摘要列示的内容为准。如招标人通过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文件予以增加否决性条款的,招标人应当重新编写本摘要内容
3、,将新增否决性条款列入本摘要,并发布新的完整的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 。否则,增加的否决性条款无效。招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评标会(不得超过 2 人) ,并负责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应将在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发现的投标文件中的重大偏差情况列入评标报告中的“否决投标情况说明” ,对该投标文件作否决处理;对于发现的其他偏差情况应列入细微偏差,向招标人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但不得对该投标作否决处理。一、在开标会上,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或为无效投标的情形(由招标人负责判定): (一)判定投标文件不予受理的情形:1、无投标邀请函原件(适用于邀请招标) ;2、未按
4、规定办理投标报名手续或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3、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4、投标文件外封套上载明的投标人名称与报名时登记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均完成投标人名称修改的除外) ;5、投标人授权代理人以及招标文件有要求必须到场出席开标会的特定人员,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到场或未能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身份证明文件的;6、投标人未按要求出示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或投标保证金未按规定要求提交;7、投
5、标文件未按要求密封、标记,或因错放或密封不牢靠而造成提前开封的,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被判定不予受理的,招标人将原封退回该投标文9件。(二)宣布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的情形:1、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名称与报名登记的名称不符的(已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了工商更名登记手续及相关证书更名手续,且在“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投标人主体信息库”和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综合平台工程建设交易系统上均完成投标人名称修改的除外) ;2、投标文件的装订不符合要求,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3、投标文件的份数不满足要求,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4、未在投
6、标函上填写投标报价或投标文件中投标函以汉字形式(大写金额)记载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注:投标文件出现上述情形在开标会上被宣布为无效投标后,不再经评标委员会确认,亦不进入评标程序,该投标文件不予退回。二、初步评审阶段和详细评审阶段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1、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2、投标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的要求;3、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补正,投标人拒不进行澄清、说明、补正的;或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的计算错误进行修正后,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4、投标报价更改了不可竞争费用或低于投标人的成本;5、投标文件附有明显
7、有失公允,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6、投标人有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7、技术标(如有)经评标委员会评审为不合格的;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注: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的行为认定(1)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的,属于以他人名义投标。(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10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8、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4)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11招标无效、投标无效、中标无效的认定及处理一、招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
9、限于):(一)违法发布公告,包括不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二)未经批准,应当公开招标而邀请招标;(三)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不符合法定要求;(四)不按照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审查委员会的组建不符合法定要求;(五)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六)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投标的其他情况,或者泄露标底;(七)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串通;(八)招标代理机构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上述违法行为,如果在投标截止前发现的,责令改正并顺延投标截止时
10、间。如果在投标截止后被发现和查实,且对中标结果造成实质性影响的,招标无效。如果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被查实且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招标被确认无效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二、投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三)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四)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五)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
11、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六)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七)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八)投标人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九)投标人受到财产被查封、冻结或者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取消投标资格等处罚的其他违法行为。12投标被确认无效的,在评标过程中,相关投标应当被否决;在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应当取消其中标资格;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的,中标无效。三、中标无效的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一)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未通过资格预审的单位或者个人参加投标的;(二)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接受应当拒收的投标文件的;(三)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12、更换违反招标投标法和条例规定;(四)评标委员会成员有招标投标法 第56条,以及条例 第71条、第72条所列行为之一的;(五)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影响中标结果的;(六)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影响中标结果的;(七)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八)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九)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投标价
13、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影响中标结果的;(十)招标人在评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以外确定中标人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中标被确认无效的,按照招标投标法 第64条规定,由招标人从符合条件的其他中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或者重新招标。13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一)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的;(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三)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四)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14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1.招标条件三水北江文
14、化活动中心装修工程已由佛山市三水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以 三发统资201562 号、三发统资2015132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广东西南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街道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三水北江文化活动中心装修工程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佛山市三水区西南街道2.2 项目建设规模:三水北江文化活动中心规划总用地面积为 12000M2,主要建设一座文化活动中心大楼,其建设基底面积为 4778.79M2,总建筑面积为16509M2。其中,装修层数 3 层,装修部分面积约 10908.18 平方米,安装部分总面积约 16509.00
15、平方米。2.3 计划工期:129 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2.4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为完成对三水北江文化活动中心装修工程,工程内容主要包括室内精装修、音乐厅声、光、电、布幕、专业灯光、音响等设备及安装、电气工程。具体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为22612032.26 元。其中施工工程款(音乐厅设备工程除外)约占 14082765.15元,音乐厅设备工程部分约占 8529267.11 元。2.5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检测、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综合单价包干。2.6 工程质量要求:执行国家、省或行业现行的工程
16、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达到合格。2.7 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符合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相关规定。2.8 工程款支付方式:2.8.1 施工工程款(音乐厅设备工程除外)(1)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 40后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 80%;15(2)工程按进度完成总工程量 80后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 80%;(3)工程完工后按程序向中标人支付工程款至已完成合格工程的 80%;(4)余下的工程款(扣除审定结算价的 3%作为工程保修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财政局审定结算后一个月内按程序支付,工程保修金在 12 个月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一个月内按程序付
17、清。(5)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中标人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预缴增值税等各项税款,在收取工程款时,向招标人提供税款缴纳凭证及增值税发票。2.8.2 音乐厅设备工程工程款(1)即将开展设备安装时,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等额预付款担保后 7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音乐厅设备工程合同总价(不含暂列金额,如有)的30%作为设备预付款;(2)货物抵达现场后 20 个工作日,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音乐厅设备工程合同价(不含暂列金额,如有)的 60%; (3)安装完毕通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且中标人提交全部验收合格资料后 20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音乐厅设备工程合同价(不含
18、暂列金额,如有)的 80%;(4)项目办理完结算审核后 20 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向中标人支付至音乐厅设备工程结算价的 97%;(5)结算价的 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后 30 个工作日内支付(不计利息);(6)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收款方、出具发票方、合同乙方均必须与中标人名称一致;中标人须开具全额发票,并承担发票税费。根据工地实际施工进展情况,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采取分批发货的方式,上述付款方式可以按照分批到货(验收)的时间分批付款。3.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全数入围的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 4.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4.1 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