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公共服务(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样表及说明事项名称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事项编码基础编码:0100340000实施编码:110111000000760913806100事项类别 行政许可设定依据1、部门规章制定机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依据名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发布号令: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79 号法条内容: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是指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根据本办法分级负责实施。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负责依法组织实施。建设项
2、目未经安全审查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完成后、详细设计开始前,向出具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2、法律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发布号令:2002 年 6 月 29 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 2009 年 8 月 27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 关于修改部分法律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 2014 年 8 月31 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
3、全生产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法条内容:第三十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法条内容: 第三十条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人、设计单位应当对安全设施设计负责。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审查部门及其负责审查的人员对审查结果负责。审批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实施机关 北京市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批权限划分分条件审批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由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分级负责实施。(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1.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2.市政
4、府或市政府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3.生产剧毒化学品的;4.跨区(县)的; 5.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实施安全审查的。(二)区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1.本行政区域内除国家和市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实施安全审查以外的建设项目;2.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委托实施安全审查的建设项目。法定时限 20 个工作日办理时限及说明 承诺时限 20 个工作日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办件类型 承诺件办理方式 自办件实际实施主体 北京市房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理处(科)室 危险化学品行政审批科 咨询途径(1)咨询窗口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安全监管局窗口(长
5、阳镇昊天北大街 38 号)(2)咨询电话:(010)81312748申报途径(1)申报地址:北京市房山区政务服务中心大厅二楼安全监管局窗口(长阳镇昊天北大街 38 号)(2)申报网址:http:/211.147.135.209/ajjweb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办理时间 工作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30-17:00申报材料(1)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及文件(纸质材料:A4 纸,原件 1 份,网上申请,电脑打印)(2)设计单位的设计资质证明文件(原件仅供查验,复印件 1 份)(3)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原件 1 份)受理标准建设单位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的文件、资料齐
6、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全部补正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全部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审批条件不予批准的情形:(1)设计单位资质不符合相关规定的;(2)未按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进行设计的;(3)对未采纳的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中的安全对策和建议,未作充分论证说明的;(4)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文件、资料的。审批流程申请 补正 受理 审查 决定 制作行政文书 告知/送达办理进程查询途径1、电话查询:(010)81312748 2、网络查询:http:/211.147.135.209/ajjweb结果文书名称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结果文书类型 批文批准形式及有效期限有效时限 2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