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春节员工奖励方案一、 目的为鼓舞员工工作热情,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值此春节到来之际,特制定 2013年春节员工奖励方案。二、 适应范围2013 年春节放假前入职的所有员工(不论春节回不回家过年,均享受此福利;不包括春节假期前一个月及春节假期后三个月之内已提出离职申请的员工)三、 内容1、 奖励项目、金额春节前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正式出勤的,即工作到放假前最后一个工作日的,给予奖励 100 元。春节后准时返回工作岗位的,即放假后第一个工作日准时上班的,给予奖励 100 元。春节后在公司服务满三个月以上的给予奖励 100 元。2、 奖励比例以上三项奖励项目遵循同一补助比例,即按入职时间规定奖励比例。截止到春节放假前一天入职已满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的,以上三项奖励比例为100%。截止到春节放假前一天入职不满三个月的,以上三项奖励比例为 70%。3、 补助发放日期由人力资源部于春节放假后工作满三个月的第一天整理出所有人员信息后上报审批,于 15 天内申请发放到员工手中。四、 员工介绍费春节后正式上班 1 个月内,公司员工介绍人员入职的,由人力资源部做好登记,并且介绍的人员能工作满三个月以上的,奖励介绍人 300 元介绍费。介绍费在介绍的人员工作满三个月的第一天由人力资源部上报审批,于 15 天内申请发放到介绍人手中。作成: 审核: 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