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会在安全生产中的作用,主讲人:于学良,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 国家安全评价师,重点介绍以下内容: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的相关规定二、工会在安全生产法规中的体现,2,一、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和处理的相关规定,为了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2007年3月28日国务院第172次常务会议通过,温家宝总理于2007年4月9日签署,2007年6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令第493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对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报告、调查、处理和法律责任等都做了明确的规定。,3,1.生产安全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
2、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 1991年2月22日国务院75号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自1991年5月1日起施行 ) 伤亡事故的定义是指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者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单位的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辽宁省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处理条例1993年1月13日 ),4,2.生产安全事故的等级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
3、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前面所称的 “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5,3.工会的职责第六条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4.事故报告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6,8,9,11,12,13,14,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