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8 年乌达区政府采购中心预算公开报告二一八年一月十日I目 录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职责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第二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第五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公开表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四、部门
2、收支预算总表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II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0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一、主要职能(一)部门职能乌达区政府采购中心是乌达区政府主管的专属采购部门。(二)部门主要职责(一)部门职能1 、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以及省、市有关政府采购政策规定。2 、代理县本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采购工作3 、协调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受采购人委托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监督合同履行情况4、负责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资格审查
3、和管理5、负责对定点供应商的招标和日常管理6、负责政府采购数据统计和采购效益评估7 、建立、管理政府采购信息网络系统8、受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提出的询问和质疑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一)机构人员基本情况编制 3 个,在职 3 人,退休人员 0 人。1(二)区属单位设置纳入 2018 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情况: 单位情况表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1 乌海市乌达区政府采购中心 行政单位2345第二部分 2018 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部门预算收入 43.7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43.78 万元,占比 100%;政
4、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 0 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 0 万元,占比 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0 万元,占比 0%;,其他收入 0 万元,占比 0%;上年结转 0 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 万元,占比 0%。(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部门预算支出 43.78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42.78 万元,占比 96.7%;项目支出 1 万元,占比 3.6%;事业单位经营支出20 万元,占比 0%。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人员支出等方面支出。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财政拨款收支预算 43.78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43.78 万元
5、,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0 万元,上年结转0 万元。(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1.一般公共服务类 36.68 万元。主要用于机构运转、专业活动等方面。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0 万元。主要用于养老保险等方面。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 4.1 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等方面。4、住房保障类 2.98 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等方面。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 1.51 万元,比上年增加(减少) 0 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1.5 万元。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接待费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 0 万元,下降0%。3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1.5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5 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
7、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截至 2017 年末,共有车辆 1 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 1辆等,单位价值 2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0 台(套)等。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根据 2018 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对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进行公开。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自治区财政当年拨4付的资金。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8、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 “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 、 “事业收入” 、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六、上年结转: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九、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十、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5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第五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详见预算公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