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高二(8)班学生品行量化考核评定细则对学生进行品行评定,是班级德育工作必不可少的内容之一。为了使班级德育工作及品行评定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从而营造起良好的教书、育人氛围。特拟定本细则,请班干部遵照执行,全体同学严格规范个人行为。一、基础分每学期开学时,每位同学的品行基础分为 80 分,开学后,根据各人的表现加分或者减分。二、加分1、学雷峰、做好事加 1-3 分,事迹突出,可加至 5 分。2、拾金不昧、拾物上交(必须是有使用价值之物) ,酌情加 1-3 分。3、主动揭发不良现象加 1-3 分。4、遵纪守法,每月全勤加 2 分,学期全勤加 5 分。5、月考、期中、期末考试成绩及格以上(每科
2、60-69 分加 0.5 分,70-79 分加 1 分,80-89 分加 1.5 分,90 分以上加 3 分,按照百分制有班主任灵活处理) 。6、各类竞赛(学科、文体等)在区、市内获名次或在校内获一、二、三名(校级分获 3、2、1 分,区级以上则 5、4、3 分) 。7、爱护公物、课桌椅保持完好 2 分/学期。8、本 学 期 担 任 班 干 部 、 团 干 部 、 组 长 、 科 代 表 、 宿 舍 长 等 , 工 作 认 真 负 责 的 加 1-3 分 /月 。9、受到学校书面表扬一次加 5-7 分。10、受到社会人士到学校感谢或表扬的,每次加 10 分。11、除以上加分项目外的好人好事等,
3、有班主任与学生协商酌情加分。三、减分1、无故不参加学校或班级组织的集体活动(包括两操、劳动等)一次扣 2 分。2、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 0.5 分;迟到、早退累计达 5 次以上者扣 10 分;旷课一节扣 2 分,旷课一天扣 20 分。3、上课(包括实验课、两操、集会)讲话、搞小动作、看课外书、不带课本、睡觉,被老师点名批评者 1 分/次;上课吵闹、造成无法上课 5 分/ 次。4、自习课、晚自习换座位、打闹、下棋、打牌、大声喧哗并不听劝告者 2 分/次。5、值日工作不负责、被罚重做 2 分/次。6、乱扔果皮、纸屑、随地吐痰和口香糖等 1 分/次。7、留怪发型、染发、穿奇装异服、佩戴不符合学生身份
4、的饰物并不听劝告 3 分/次。28、在 校 内 乱 放 鞭 炮 、 玩 弹 弓 、 吹 口 哨 、 扔 石 头 或 粉 笔 、 划 拳 猜 码 及 各 种 赌 博 行 为5 分 /次 。9、不虚心接受老师教育,背后讲老师坏话,对老师无礼貌的行为 5 分/次。10、行为粗野、语言粗鄙 3 分/次。11、恶语伤人、打击进步、与同学闹不团结 5 分/次。12、损坏公物、攀折花草树木 5 分/次。13、讲假话,欺骗老师、家长,虚报情况、掩盖错误 5 分/次。14、班 干 部 、 团 干 部 、 宿 舍 长 、 科 代 表 等 工 作 不 负 责 任 的 扣 2 分 , 造 成 不 良 影 响 的 扣
5、4分 。15、不遵守宿舍纪律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扣 5 分。16、考试夹带、看书、或拿他人试卷来抄袭 5 分/次。17、贪小便宜、损人利己,擦撕通告、公告、通知等 5 分/次。18、打架斗殴、侮辱师长 10 分/次。19、吸烟、喝酒 10 分/次。20、赌博、谈恋爱、侮辱女同学或看黄色书刊 10 分/次。21、偷盗、包庇和隐瞒严重错误、窝赃、销赃 10 分/次。22、有上述各项所列之过错屡教不改扣 30 分。23、被学校公开点名批评扣 10 分;被警告处分扣 15 分;受记过、记大过处分扣20 分;受留校察看处分扣 30 分。四、品行等级评定期末品行总分在 90 分以上者为优秀;期末品行总分在 7
6、0-89 分者为良好;期末品行总分在 60-69 分者为及格;期末品行总分在 60 分以下者为不及格。五、说明1、各班要安排班干部负责记录、收集同学日常品行表现。2、科任教师把课堂上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汇报给班主任。3、期末由班主任根据每个同学的品行总分评定出等级并计入学生手册和做好归档。4、期 末 品 行 分 达 不 到 80 分 , 不 能 参 加 优 秀 班 干 、 团 干 、 三 好 学 生 、 文 明 学 生 等 评 选 。5、品行分在 60 分以下者,班主任应及时家访;50 分以下者,班主任应与学校、家长取得联系,争取共同教育或者作出相应的处理;60 分以下,通报批评;55 分以下3警告;50 分以下记过;45 分以下记大过;40 分以下的,通知家长带其回家进行教育;住宿学生被扣 40 分以上的,取消住宿资格。6、凡期末品行评定“不及格”的同学,下学期开学时,需要有家长来学校与班主任签订保证书,方能注册上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