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附件 1 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标准表 序号 补偿项目 补偿标准1 大春 1200 元/亩2 小春(旱地) 1200 元/亩3 其他作物 2300 元/亩注:“其他作物”指蔬菜、烟叶等作物。 附件 2 房屋重置价补偿标准表序号 项目补偿标准 (元/平方米)备注1 砖混结构 7502 砖木结构 6003 土木、木结构主体房 500根据乐府办函200988 号第 4 条规定,主体房为框架、现浇的,每平方米增加 100 元补偿。4 石棉瓦结构 300 供人居住、层高 2.8 米以上、四周墙体封闭、生活设施齐全。5 小青瓦 250 6 彩钢房简易结构 (指为生产生活提供辅助作用的房屋) 380 高于 3
2、.5 米。7 288 高于 2.2 米,低于 3.5 米。8 彩钢房 170 低于 2.2 米。9 石棉瓦 150 10 石棉瓦棚房 50 11 PVC 房 168 12 PVC 棚房其他附属房100 注:按上述标准补偿后,房屋残值归政府所有;征地单位可以交当事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除,也可以直接予以拆除。 附件 3 地上构筑物及其他附属设施补偿标准表序号 补偿项目 单位 补偿标准(元) 备注乱石、土围墙 平方米 201 围墙砖、石围墙 平方米 45三合土 平方米 10砖、石、水泥砂浆 平方米 152院坝 (晒坝) 石板坝 平方米 20土粪池 立方米 20水泥、三合土粪池 立方米 453 粪池条
3、石粪池 立方米 55条石水井 口 500压水井(含机械取水) 口 8004 水井机井 口 1500普通土堆坟 座 1000砖、石、水泥修砌 座 20005 坟墓砖、石、水泥修砌加有花岗石、其它材料刻成的墓碑 座 3000产气沼气 立方米 3006 沼气池未产气沼气 立方米 200浆砌鱼池 立方米 40砖石砌鱼池 立方米 307鱼池 (含鱼类损失) 土鱼池 立方米 20(1)是指庭院(园)内修建的观赏鱼池;(2)与鱼池相关的构筑物等不再另行补偿。8 鱼塘(含鱼类损失) 亩 5000浆砌、砖石砌鱼塘的堡坎等构筑物另行补偿。9 灶 眼 300 10 条石保坎 立方米 100 11 空调拆装 台 20
4、0 12 混凝土道路 立方米 300 附件 4 零星林木补偿标准表补偿项目序号名称 生长期 说明单位 规格 补偿标准(元) 备注盛果 挂果 10 年以上 株 离地面高度 0.7 米处,主干直径 5 厘米以上 220产果期初果 挂果 3-9 年 株 离地面高度 0.7 米处,主干直径 3 厘米-5 厘米 150幼树 定植 3 年以上 株 离地面高度 0.7 米处,主干直径不足 3 厘米 601锦橙、血橙、脐橙、夏橙、椪柑、香柚、柑桔幼苗 定植 3 年以内 株 离地面高度 0.7 米以下 15盛果 挂果 12 年以上 株 离地面高度 0.7 米处,主干直径 5 厘米以上 220产果期初果 挂果 3
5、-11 年 株 离地面高度 0.7 米处,主干直径 3 厘米-5 厘米 150幼树 株 离地面高度 1 米以上未产果 602桃子、樱桃、李子、梨子、苹果、杏子、柿子、青枣幼苗 株 离地面高度 1 米以下 15盛果 挂果 10 年以上 株 离地面高度 0.7 米处,主干直径 5 厘米以上 220产果期初果 挂果 3-9 年 株 离地面高度 0.7 米处,主干直径 3 厘米-5 厘米 150定植嫁接幼树 定植 3 年以内 株 离地面高度 0.7 米处,主干直径不足 3 厘米 603荔枝、桂圆、枇杷、板栗、核桃、坚果、花椒定植未挂果 定植 3 年以上 株 离地面高度 0.7 米以下 15盛果 株 地
6、径在 5 厘米以上 50中产 株 地径在 2 厘米-5 厘米 40挂果 株 地径在 1 厘米-2 厘米 304 葡萄幼树 株 地径在 1 厘米以下 10挂果 笼 离地面高度 2 米以上 3005 香蕉、芭蕉苗 株 离地面高度 2 米以下 50幼苗 株 离地面高度 0.7 米以下 6盛产叶 株 离地面高度 0.7 米处,主干直径 5 厘米以上 60中产叶 株 离地面高度 0.7 米处,主干直径 3 厘米-5 厘米 506 桑树产叶桑初产叶 株 离地面高度 0.7 米处,主干直径 3 厘米以下 30大树 盛产期 株 离地面高度 0.7 米处,主干直径 5 厘米以上 220中树 中产果 株 离地面高
7、度 0.7 米处,主干直径 3 厘米-5 厘米 150小树 初产果 株 离地面高度 0.7 米处,主干直径 3 厘米以下 507 油茶、油桐、乌桕、梅子幼树 未产果 株 离地面高度 0.7 米以下 1025 根以上 20010-25 根 1508 竹林10 根以下笼50苗 株 离地面高度 1 米以下 5幼树 株 离地面高度 1 米处,主干直径 3 厘米以下 15小树 株 离地面高度 1 米处,主干直径 3 厘米-6 厘米 40中树 株 离地面高度 1 米处,主干直径 6 厘米以上 150中树 株 离地面高度 1 米处,主干直径 10 厘米以上 6009 黄桷兰大树 株 离地面高度 1 米处,主
8、干直径 20 厘米以上 1000苗 株 离地面高度 1 米以下 2小树 株 离地面高度 1 米处,直径 2 厘米-5 厘米 30中树 株 离地面高度 1 米处,直径 5 厘米-10 厘米 160中树 株 离地面高度 1 米处,直径 10 厘米-15 厘米 65010 桂花大树 株 离地面高度 1 米处,直径 15 厘米以上 1050附件 5 成片林木补偿标准表补偿项目序号名称 生长期 说明单位 规格 补偿标准(元) 备注产果期 挂果 10 年以上 亩 离地面高度 0.7 米处,主干直径 5 厘米以上 9000 1锦橙、血橙、脐橙、夏橙、椪柑、香柚、柑桔 幼树 定植 3 年以上 亩 离地面高度
9、0.7 米处,主干直径不足 3 厘米 4000 产果期 挂果 12 年以上 亩 离地面高度 0.7 米处,主干直径 5 厘米以上 8000 2桃子、樱桃、李子、梨子、苹果、杏子、柿子、青枣 幼树 离地面高度 1 米以下 亩 离地面高度 0.7 米处,主干直径不足 3 厘米 3000 产果期 挂果 10 年以上 亩 离地面高度 0.7 米处,主干直径 5 厘米以上 9000 3荔枝、桂圆、枇杷、板栗、核桃、坚果、花椒 幼树 定植 3 年以上 亩 离地面高度 0.7 米处,主干直径不足 3 厘米 4000 挂果 亩 地径在 5 厘米以上 8000 4 葡萄幼苗及幼树 亩 地径在 5 厘米以下 30
10、00 挂果 亩 离地面高度 2 米以上 6000 5 香蕉、芭蕉苗 亩 离地面高度 2 米以下 3000 产桑叶 亩 离地面高度 1 米以上 5000 6 桑树幼树 亩 离地面高度 1 米以下 3000 大树 盛产期 亩 离地面高度 0.7 米处,主干直径 3 厘米以上 6000 7 油树、油桐、乌桕、梅子幼树 未产果 亩 离地面高度 0.7 米处,主干直径 3 厘米以下 3000 笋竹 亩 6000 胸径 5 厘米以上 亩 5000 8 竹林胸径 5 厘米以下 亩 4500 9 茶叶 亩 茶叶或以茶叶为主的混合种植 5000 10 苗圃 亩 3000 11 一般树种林木 亩 4000 亩 一般花卉(花木)或以一般花卉花木为主的混合种植 8000 12花卉亩 名贵花卉(花木)或以名贵花卉花木为主的混合种植 10000 注:成片种植需满足:1.种植面积在 15 平方米以上;2.种植种类大于 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