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XXXX 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工 作 联 系 函项目名称:XX 日 期:2019 年 8 月 1 日 联系单位: XXX 管理有限公司发件单位: XXXX 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主 题: 关于 A 座楼内消防安全相关工作的函发送目的: 紧急 非常紧急 通知 回复贵方 要求回函 提请注意 至 XXXX 商业管理有限公司:XXXX 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xx 年 xx 月与 xxxx 公司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确定对于 XXXABC栋进行物业服务,其中 A 栋现归于贵公司进行服务,依照合同规定 XXXX 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成都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有关文件精神,按照
2、合同规定,我方公司有责任和义务进行日常工作的检查和相关安全工作的核实。为切实加强楼内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进一步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控制各类消防安全事故的发生,针对目前 A 座楼内装修消防安全相关工作特发此函,以资遵守。(一)按消防产品管理有关规定,消防产品进入本地区销售使用前,产品生产企业都必须在本地消防主管机构将所生产的消防产品登记备案,备案同时领到“消防产品供货证明表” 。当生产企业或销售代理商销售此类产品给消防施工单位或业主时,要开具此证明表,施工单位一般称为“供货证明” 。在申报消防验收时,此供货证明是必须提供的资料之一。以向消防主管部门证明,所购买的消防产品是合格的。故此装修完毕,贵公司需进行消防装修验收合格凭证收集,并将其与我方公司进行核对,留底。(二)根据物业管理条例 ,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必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和核对,针对以主体结构安全和满足功能的前提下,不能对规划平面图的单体建筑进行修改,故针对 A 栋装修过程中,需进行框架改变,装修更换明细等,需遵循我方公司相关规定,详情见附件。特此函告,顺祝商祺!答复时请提供当前工程资料进行佐证。xxxx 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二一九年八月一日XXXX 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