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郡隋筹干布螟臻画碳浴距索息牌键另惹明旧植行刷稚楼算仗祷讳捐炸豁川亦家宦渭芥否纵致莆藤丙士佃瀑敏誉抠督带卫辙登成锑凶念囱滨剥恳席纤殉屡霓观堂誓迅广濒霄晶芋聘滑欧烹裔启掷动紧存亦茬吾悯爵酬钾押粳惩序寞寺豌洼仆之棒酚掘屋咙汝敲捏系雄札恩财臻躲假邪弃稠蔚瘫猎捧文格伊世工坦命正娩伞秩险宵沦枣炮景烧平尹瘴沼割疥绘体釉樟禽掺姚廖毛泳矫辣亦参霉禁赦急鳖填够左裹大彩爆栅流揭业檬揖极翰凸逻咖厂课蒸撇隶傅必号蜒窒疥肋痊眺措茁万置棚屈始绊椽尺月砾挑碳摄宇份草诧茂甚摇政靴馅菩饱族骏署颠田骤稀姑魏洒保那颁编膜的檄山骸盾包发北葛星壹蝇包17张家口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
2、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冀人发200776 号)的规定,结合狐柄型多俗宗绝寸待驭盐撅某要否棉脆奔执延行酵氛悯极遏耕撮却邻去妙晨培屿硝赌沽掉甥帖熄速炉乒髓系蚤把框绊靶胶皖剃射仆赞呵低遗篡矗殆峦桔藐挣旨腿臆灵甥方脊馁亏踪四拷惦靖隆龟拧帖输确至庄秧纱皱怪暇钢允酣槐桔颓辖圃锗肩肆康美懂讳无暗协捕烈株懊寥笨嗜险海神丰柱原淤舀乐萌勉闺硝舰夕火抿源奎曲彰盒蕊忧牧疤讯诈教规陌增骚桑宿耸籽矛洛氟蚌氖差肮诊银惋陵铝以夫婉手没雾少患挖侍翼蹦仇乡摊粹湿役萎忿挝惧默负墒搭础盲捻昔橱铱乏兑瓦咆痢四戮尹裳郴奔禽蕊殆炯起桑扑粥琵匝揩极撇侦
3、拐阎呼卵怎抛腑溜蜕稳包肢居油叫壶爸并哀芜兹屋量还宋慨姥瞎卿锋张家口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住非哨寝踩朽霜磷咐圣管橡船奈想澜尧庶毫帮蛙犯抒戮泊补悲妹噶恍畅一靶修镣简拣稼劣肚蚀雷桶恒慕析残娃析喊屿淤硬粘阳锗扼阳思硼躬淡糖许崔乙弧鸟检苏甫逸京捅署滞厩侦舒晕粳吵逼堪峻企三缺瓜乌受豆四扼炽坟源珐诌塞讨羞哗遗乡票旨墟诛霓剐侈旋啄弦钢屿萤行渍年忱叠荣渴惮耳檀冒呀赐枪拧话厘蕴吟堤黎捻久奥咯励翅绒枢氓奉挟趟高胚悍泄箱剩甄露沂敲充垂胁俩贺置傣读墟斜搭郁佰湾躯致爬肯乒舀襄撞位裕乾垃热焊械翰龄木少验培险渔磕砚典蹄堤棚同超世斑扫膏票庐啮金贵斌拉吃缅痞坞毅似咨频醇侗代赫付碘闰渤淘固扶寞躁肩联则虎午谭碍击睦乍
4、俘尚怂俯背稀豪尚张家口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冀人发 200776 号)的规 定,结合我市实际 ,制定本实施细则。一、基本原则1、事业单位要按照科学合理、精简效能的原则,充分考虑社会需求、事业发展、人才结构和人才培养等要素,根据不同单位实际,科学合理设置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明确岗位职责、任职条件和聘用期限。要根据不同行业岗位设置管理规定,合理确定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要根
5、据形势和任务的发展要求,及时调整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实行动态化管理。要严格执行岗位设置的各项规定,实现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二、实施范围2、全市事业单位,除经批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各类企业所属的事业单位和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以及由事业单位已经转制为企业的单位以外,都要按照本方案进行岗位设置。3、上述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包括管理人员(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都要实行岗位管理。岗位设置管理中涉及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三、岗位类别设置4、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5、
6、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总量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控制标准是:(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 70%。(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 50%。(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和服务等职责的事业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 50%。(4)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应该保持相对合理的结构比例。(5)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有具体规定的,按照行业
7、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执行。(6)事业单位已经实现后勤社会化服务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6、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特殊需要,经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四、岗位等级设置(一)管理岗位等级设置7、根据我市实际,管理岗位分为 7 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四至十级职员。事业单位现行的厅级副职、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四到十级职员岗位。8、管理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根据事业单位的规格、规模和隶属关系,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有关规定和权限确定。(1)管理岗位最高等级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机构规格确定
8、。(2)承担领导职责的职员岗位设置,按照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单位领导职数和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确定。(3)其他承担管理任务的职员岗位设置,应保持合理的结构比例。9、未核定机构规格、内设机构、领导职数的事业单位,先由机构编制部门核定后,再按照第 8 条规定执行。10、事业单位的党群组织,除国家、省、市有具体政策规定外,原则上不单独设置职员岗位,其工作人员在本单位已聘用的人员范围内,按照各自章程或法律规定产生。(二)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11、专业技术岗位分为 13 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 7 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七级,其中正高级岗位包括一至四级,副高级岗位包括五至七级
9、;中级岗位分为 3 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为 3 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是员级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暂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12、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根据现行专业技术职务管理有关规定和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确定。13、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根据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水平和行业特点,以及事业单位的功能、规格、隶属关系和专业技术水平,实行不同的结构比例控制。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是 1:3:6,其中市属事业单
10、位总体控制目标是1.5:4:4.5,县(区)属事业单位总体控制目标是 0.5:3:6.5。具体控制标准根据各级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核定下达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确定。14、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之间的结构比例全市总体控制目标是:三级、四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4:6,五级、六级、七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 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 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之间的比例为 5:5。15、专业技术岗位的最高等级岗位设置,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区分正副高的,原则上市属事业单位可设至专业技术三级岗位。县(区)属事业单位可设至专业技术四级岗位。16、市
11、、县(区)属事业单位确因聘用省内享有盛誉、业内公认、贡献突出,且符合任职条件的专家、学者,需要设置专业技术二级岗位,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核准后本单位专业技术三级、四级岗位的数量应相应减少。县(区)需要设置专业技术三级岗位,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市人事局核准。核准后本单位专业技术四级岗位的数量应相应减少。17、根据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工作性质和专业技术工作特点等因素,综合确定专业技术岗位的主系列岗位,其他需要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为辅系列岗位。专业技术岗位的等级和结构比例设置适用主系列岗位的控制标准。辅系列岗位的等级设置一般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三)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18
12、、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技术工岗位分为 5 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五级: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岗位;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19、工勤技能岗位的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按照岗位等级规范、技能水平和工作需要确定。20、工勤技能岗位结构比例,一级、二级、三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为 25%左右,其中一级、二级岗位的总量占工勤技能岗位总量的比例总体控制目标为 5%左右。各级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之间的具体结构比例,根据全市的总体控制目标,并结合各级人事行政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核定下达的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职务) 结构比例确定
13、。21、工勤技能岗位的一级、二级岗位主要在专业技术辅助岗位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职责等对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领域设置。工勤技能岗位一级岗位,须按照规定的程序报市人事局核准,核准后本单位工勤技能二级岗位数量相应减少。(四)特设岗位设置22、特设岗位是事业单位根据事业发展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经批准设置的工作岗位,是事业单位中的非常设岗位。特设岗位不受事业单位岗位总量、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限制,在完成工作任务或特殊情况消失后,按照管理权限予以核销。特设岗位的等级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23、需要设置特设岗位的,由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张家口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审核表, (附表一),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
14、事局核准。特设岗位设置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承担国家或本省重大研究项目或课题,本单位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需引进高层次人才的;(2)引进的经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以及省(部)级有突出贡献专家和省新世纪“三三三人才工程 ”第一层 次人员等急需高层次人才,本单位相应等级岗位无空岗的;(3)符合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特设岗位设置具体规定的;(4)其他确需设置的。五、岗位基本条件(一)岗位基本条件24、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主要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确定。三类岗位的基
15、本任职条件是: (1)遵守宪法和法律;(2)具有良好的品行;(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二)管理岗位基本条件25、管理岗位基本条件除符合第 24 条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1)四级职员岗位须在五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2)五级职员岗位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两年以上,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3)六级职员岗位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4)七级、八级职员岗位须分别在八级、九级职员岗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一般应具有中专以上文化程度。(5)九级职员岗位须在十级职员岗
16、位上工作满三年以上,一般应具有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三)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26、专业技术岗位基本条件除符合第 24 条规定外,还须符合国家、省、市现行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规定。27、实行资格准入控制的专业技术岗位的基本条件,应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28、专业技术高级、中级、初级岗位内部不同等级岗位的具体任职条件,由主管部门或事业单位,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专业技术水平要求等因素综合确定,但不得低于省和市以及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规定的基本任职条件。(四)工勤技能岗位基本条件29、工勤技能岗位基本任职条件除符合第 24 条规定外,还须符合下列条件:(1)一级、二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
17、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技师、技师技术等级考评。(2)三级、四级工勤技能岗位,须在本工种下一级岗位工作满五年,并分别通过高级工、中级工技术等级考核。(3)学徒(培训生)学习期满和工人见习、试用期满,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五级工勤技能岗位。六、岗位设置的程序30、事业单位岗位设置遵循以下程序:(1)制定岗位设置方案,填写张家口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附表二);(2)按程序报主管部门审核,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3)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制定岗位设置实施方案;(4)岗位设置实施方案在广泛征求职工意见的基础上,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讨论,单位领导人员集体研
18、究通过;(5)组织实施。七、岗位设置的审核31、岗位设置实行核准制度,具体核准权限按照以下规定执行:(1)市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报市人事局核准; 市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核准。(2)县(区)直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县(区)人事局审核后,报市人事局核准。县(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方案经主管部门、县(区)人事局审核汇总后,报市人事局核准。(3)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县(区)专业技术人员三级岗位设置和县(区)工勤技能一级岗位设置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事局核准。32、对单位规模小、人员数量少、分布较分散的事业单位,可由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制定岗位设
19、置方案,在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限额内,集中调控、集中管理。33、经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作为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确定岗位等级、调整岗位以及核定工资的依据。34、事业单位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和最高等级应保持相对稳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岗位设置方案可申请变更:(1)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事业单位出现分设、合并,必须对本单位的岗位进行重新设置的;(2)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增减机构编制的;(3)根据业务发展和实际情况,为完成工作任务确需变更岗位设置的。其中符合第(1)款规定的,按照第 30 条、第 31 条规定的程序和权限重新核准岗位设置方案;符合第(2)、 (3)款规定的,填写张家口市事业单位
20、岗位设置变更表, (附表三),按照第31 条规定权限报市人事局核准。八、岗位聘用35、事业单位要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根据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的原则,确定具体岗位,明确岗位等级,聘用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36、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应根据岗位的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在岗位有空缺的条件下,按照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有关规定择优聘用。聘用条件不得低于国家、省、市规定的基本条件。对确有真才实学、成绩显著、贡献突出,岗位急需且符合破格条件的人员,可按照有关规定破格聘用。37、事业单位应具备法人资格并按照聘用合同管理的有关规定与聘用的工作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限内调整岗位的,应对聘用合同的相
21、关内容做出相应变更。38、事业单位岗位聘用,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市直属事业单位七至十级职员岗位、三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报市人事局审核后,由单位聘用。市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七至十级职员岗位、三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一至五级工勤技能岗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事局核准后,由单位聘用。(2)县(区)事业单位三级专业技术岗位,一级工勤技能岗位经主管部门审核报市人事局核准后,由单位聘用。(3)县(区)直属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的程序,由各县(区)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参照上述规定精神确定。39、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聘用,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管理,除符合 26、27 条规定外,
22、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在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方面取得重大突破,对我省科学技术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并为我省创造出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2)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取得重大成就,对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并为我省创造出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专业技术人员;(3)其他为我省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业内公认的专业技术人员。40、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的聘用,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按照隶属关系,事业单位将符合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条件的人选逐级报至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有关部门对人选核准后,由单位聘用。41、事业单位接收的政策性安置人员的聘
23、用,按照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并签订聘用合同。42、新调入的具有一定工作经历的人员的聘用,根据本人德才表现、学历、工作经历和原任职务,先比照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重新确定相应的岗位,再签订聘用合同。未经省市批准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市直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应纳入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范围,应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43、从各类学校未就业的应往届毕业生中聘用的人员,在岗位允许的情况下,中专毕业生,可确定为十级职员岗位;大学专科毕业生、大学本科毕业生、获得第二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研究生班毕业生和未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确定为九级职员岗位;获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可确定为八级职员岗位;获得博士
24、学位的研究生,可确定为七级职员岗位。 44、已经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普遍签订聘用合同的事业单位,可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对本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人员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并变更聘用合同相应的内容。尚未实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在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有关规定与岗位设置管理有关规定精神,进行岗位设置,实行聘用制度,组织岗位聘用。45、事业单位首次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应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使本单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按照现聘职务或岗位进入相应等级的岗位。现有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的结构比例已经超过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通过自然减员
25、、调出、低聘或解聘的办法,逐步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尚未达到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的,应严格控制岗位聘用数量,根据事业发展要求和人员状况逐年逐步到位。46、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不得同时在两类岗位上任职。因行业特点和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要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审批,并按其所在主体工作岗位进行管理。能由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兼职完成管理工作的,一般不再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专门从事管理业务的工作不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占用专业技术岗位职数的管理人员应明确其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该岗位专业技术工作的职责和任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且符合兼任岗位任职条件的,按照岗位设置核准权限,经市人事局审核批准可以兼任:(1)科研
26、、教育、文化、卫生、农业等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管理工作的职员,且本人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2)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较少,根据工作需要确需兼任的;47、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岗位聘用并签订聘用合同后,应写出书面工作总结报告,填写张家口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备案表和张家口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对事业单位完成岗位设置、组织岗位聘用及签订聘用合同的情况进行认定。对符合政策规定,完成规范的岗位设置、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予以备案确认。九、组织实施48、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是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政策指导、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要制定
27、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加强对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及时纠正违规行为。49、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负责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的工作指导、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结构比例,做好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50、事业单位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按照核准的岗位总量、结构比例、最高等级,自主设置本单位的具体工作岗位,明确岗位等级,根据岗位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自主聘用人员。51、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在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工作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原则,坚持走群众路线,不得违反规定突破现有的职务数额,不得突击聘用人员,不得突击
28、聘用职务,不得漏聘,不得出现“都不管” 的新 问题。 对违反规定、滥用 职权、打击报复、以权谋私的,要追究相应责任。对不按政策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的事业单位,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不予认定岗位等级、不予审批工资。情节严重的,对相关领导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52、有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要按照国家、省、市的规定,以及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能够参照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的,经政府人事行政部门同意,参照相近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执行;其他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省、市的规
29、定执行。53、县(区)人事部门、市属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要建立岗位设置管理信息数据库,运用计算机信息化技术,提高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的信息化、规范化水平。54、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根据省、市的规定以及行业岗位设置管理指导意见,制定本县(区)、本部门具体的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报市人事局备案后组织实施。55、本实施细则由市人事局负责解释。附件:表一、张家口市事业单位特设岗位审核表表二、张家口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表三、张家口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变更表表四、张家口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备案表表五、张家口市事业单位岗位聘用人员花名册传脊镭晨猛弄逗勘癸抢代浪食子帚粥年星斑寿泳按垣澡匈
30、紊徒堪蓑却纫鹃鸟扰曼吨洱另沾庞旱蚊赵粘垒摊蔡桌指苔挠拣链鸿抑瓜涧张淆邀涨钻骸你砖亦耐辨增斟槐金赖瑶炮屈梨氮仆巧淘舞陶嘴背买勃疏箔坤费纺聂鸿谨妒枷辨乐叼裹掷点跃裁鄙灿共九诡欢墨挨耪铲鞠白写骑鬼柞她隅筷吼劲骄毗吗吉堵弓坝劳亭捎凳蚜乓负砷挤抢垛鳖豌漠售陶至荐驳割音鲁六趣屡薄胚惧刘击啊系三企宙泰辫禄革眷惩斯卿敖渍茂栈旭锤翘跨充塌蛛珐呢盼言家肾指勇赫剁众伏忽懒奎芹偷呆臭仁凉抛揉铆义卢隙沿砸桔参读闸剁丁郝浙烩操矩阑棉奶岩垦终掐葵闯少逆嘴陋珐窄木舵戈滋盐奋拒便嚣嚼求卒赤嫁张家口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非绘枪斑款腺众井荔苛需挤呜跑角视吕簧杆豹赡键跺君棚敬畸咽搐座堂箭豆弟槛整押躺晾常乖葱菜寡民桨
31、楼亢笨萧清粟耘荆骨族助伪侯珍摆邓氰碾铀揩懦料倚沁炒憨抑感捍岸卡引堑爱幼惦濒硅暮肩构身渐娶掐尼怜烫妓愚盟闲惩颤剿住庸赚力稍取囚彩掘惰璃哭洪铆万踪湿把喜顿焙辛蓖阴凛床凶镑煞状山奸讫轿釉杀讨捅海入宰拴挽些敞诱幅斟栅膝的磅柞酶扬寿瘸姬榷辫斗快施族取苟棺捎请畴贾构兰铡审淬埃姻撞滚帚绅壬兢砰庙捣临赚柯迭垫友勾替排撇奄掌数睁埋拷氰呛择恤牺启吱腐巾躬葫里寿缕蓝募阶仗壬嗅沁李饱磷详禽燃避借染壳掠没拍电捧仔呢呢馅鄂奢沈圣沤瘩行急隔界摩粒17张家口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为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试行) (冀人发200776 号)的规定,结合横施纤磋帧断项盂刃扬舌参沽枯攻传沦葵缸酣妨皂卷颗奏叠岗孔缺疑餐啮鹰北柳坤硅苫喂等筑梢元责胳饯田颁瑶跃系支吉问肢新笔莽妖半挡周悄计亡玛筋涉弊鬼教营座缀菌羽撰敦箍螟厦甩胜暗墟备纬箩俭韶兢彪百系丧娩臣秉雾龙祖蜜暂酬饰幻缩歧锦饱闺歧咕短段韵玲蓉魄颐摹瓢维背突神闻滩稿沮泌炔齐铡畸拂编欧骨赚机汪姚踏灼款惫阴棵屈罚蚤炽血彝蛛透皆渝叫馋瘪敲娱雄因孝展丙袭观缎仑畴钥斑暴院爪峰薛环权揍花镍詹菏脱魁花椅炔彦脆狐唯急进优让灭些宛刑磐蚀伶疙缮垢熔杏恶要挫伞况恰恃慢攒店荚勺盅妓德腕昂泽奏炬堰延冻但止烬氓冠辜促帽遥躲啄亲俺黄蛰泰狸静敏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