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峰镇中学教师在职进修和学历提升奖励办法随着我县教育事业的发展,城乡教育一体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教育对教师学历层次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为提高我校教师队伍素质,鼓励我校教师通过在职学历提升,经学校研究,特制定以下奖励办法:一、人员范围1、我校在职在岗的教学及管理人员;所学专业应与自己所从事的教育教学工作一致;2、在原有本科学历的基础上,通过在职进修职取得教育研究生学历(或取得教育硕士学位证书) 。3、在享受奖励政策的同时必须与学校签订协议,继续在我校工作 6 年以上。二、奖励办法 1、学校为需参加在职进修的学习、考试、面授等在时间上尽力提供便利,请假不影响年终考核和绩效考核,按照公出对待不扣工资。2、学校每年报销 1-2 次面授或考试的来往路费。3、在取得学历证书以后,一次性给予 5000 元的奖励,同时按照每年报销年学费 50%的方法,逐年报销学费,直至报完为止。4、在职进修学习或者获得学历,可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计算教师继续教育学时。5 获得学历以后,在教师职称评审、岗位聘任当中可优先考虑,在符合政策的情况下可破格申报评审职称。6、获得研究生学历或取得教育硕士学位证书,可作为评定学校优秀青年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的依据之一。7、可优先参加学校公派的短期或者长期脱产学习,代表学校参加公开课、观摩课、调讲大赛等学术交流活动。卢峰镇中学2013 年 3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