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的通知豫人社职称201411 号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单位:根据国家关于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我们制定了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要求认真贯彻实施。2014 年8 月 28 日(此件主动公开)河南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科学、客观、公正地评价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水平和工作实绩,
2、调动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和我省职称改革的有关政策规定,结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实际,制定本评价标准。第二条 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分为员级、助理级、中级、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三级教师、二级教师、一级教师、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第三条 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和正高级教师采取讲课答辩和专家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价。一、二、三级教师的评价方式由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或省直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并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批准后实施。第四条 本评价标准适用于我省普通中小学、幼儿园、职业中学、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及各级教研室、电化教育馆和校外教
3、育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学前教育和教研工作的在职在岗教师。民办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可参照本评价标准参加职称评审。第二章 申报条件第五条 基本条件(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二)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高尚师德,牢固树立爱与责任的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三)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符合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或校(园)长专业标准要求,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教育教学一线工作,身心健康,切实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四)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五)按规
4、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任务。第六条 学历、任职年限条件(一)申报三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教育教学岗位见习 1 年期满并考核合格;2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教育教学岗位见习 1 年期满并考核合格。(二)申报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2具备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 1 年期满并考核合格;3具备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取得三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三级教师职务 2 年以上;4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任教,取得三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三级教师职务3
5、 年以上。(三)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2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3 年以上;或者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 2 年以上;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 4 年以上;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 4年以上;5具备中等师范学历,在幼儿园、小学任教,取得二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二级教师职务 5 年以上。不具备规定学历层次或专业,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且截至申报当年年底满 35 周岁的人员
6、可破格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四)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 2 年以上;2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 4 年以上;3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 6 年以上;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在幼儿园、小学、初中任教,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 8年以上。截至申报当年年底 35 周岁以下人员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否则按破格申报。符合规定学历层次要求,但不符合专业要求,截至申报当年年底满 40 周岁的人员,任职年限
7、达到相应要求,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不符合规定学历层次要求,截至申报当年年底满 40 周岁的人员,取得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一级教师职务 8 年以上,可破格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五)申报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以下条件:博士研究生毕业并获博士学位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12 年以上,研究生毕业并获硕士学位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16 年以上,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20 年以上,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高级教师职务 8 年以上。截至申报当年年底,45 周岁以下人员申报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须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否则按破格申报
8、。具备大学本科学历但所学专业不符合要求,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 25 年以上,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并担任高级教师职务 8 年以上,且截至申报当年年底满 50 周岁的人员,可以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六)乡镇中心校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工作的人员申报高级教师及以下职务,应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其它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研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取得硕士学位,任职年限达到相应要求。第三章 三级、二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第七条 三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一)基本掌握教育教学原则和方法,能够正确教育和引导学生。(二)具有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知识,掌握所
9、教学科的专业知识、学科教学知识、课程标准和教材,能够较好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工作。第八条 二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一)比较熟练地掌握教育教学原则和方法,能够胜任班主任、辅导员工作,教育效果较好。(二)掌握教育学、心理学和教学法的基础理论知识,具有所教学科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学科教学知识,能够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正确传授知识、培养技能,注重三维目标的落实,完成所教学科的教学任务,教学效果较好。(三)掌握教育教学研究方法,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创新实践。第四章 一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第九条 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以下能力和经历要求:(一)专业知识和能力。具备本学科较扎实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10、,独立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教材、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掌握一定的现代教育技术,并在教学中正确运用。(二)教育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完成教育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320 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 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 60 节;校领导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 1/3,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 60 节。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专业课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320 课时。教研人员从教以来,在中小学(幼儿园)从
11、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 3 年以上,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系统承担并完成 1 门课程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每学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不少于 60 次,听课、评课不少于 60 节。(三)教学经历。系统担任过 1 门课程的教学工作,进行过学科循环教学或担任过 3 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授课效果评价良好;幼儿园教师完成过循环带班工作。(教研员可不作要求)(四)教学效果。教学经验比较丰富,所教学科学生普遍达到教育质量要求,教学效果良好,任现职以来教学效果评估至少 2 年为优秀。(五)学生管理。具有较强的学生管理能力,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年龄特征和思想实际进行思想教育。教师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具
12、体范围见附则)3 年以上(博士研究生不作要求,硕士研究生要求 1 年以上),所教班级形成良好的班风、学风,学生在各方面得到较全面的发展,本人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受到过校(园)级或以上表彰。(教研员可不作要求)(六)教科研工作。具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能够及时进行教学反思,自 2014 年起,每学期至少撰写 1 篇有一定价值的教学心得、案例或教科研论文,在单位举办的学术活动中交流并获得好评;作为主要完成人,至少参与过 1 项校本科研项目,研究成果应用到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七)素质教育与课程改革。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注重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潜能,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
13、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能够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和课外实践活动。第十条 一级教师工作业绩要求申报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一级教师水平。(一)教师1城市教师讲授过县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县级二等奖或市级三等奖及以上等次)、示范课或观摩课;农村教师讲授过县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2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城市学校教师受到以下表彰之一:(1)获得县级政府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县级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2)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联合评选为市级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 1 次或县级 2 次;(3)担任班主
14、任工作 3 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县级文明班集体,或者本人被评为县级优秀班主任;申报“少先队工作”专业的人员所带共青团、少先队被评为县级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或本人被评为县级优秀团(队)辅导员、模范团(队)干。(4)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 1 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 2 次。农村学校教师受到过县级综合表彰、师德表彰、班主任表彰、专职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表彰或教育教学工作单项表彰 1 次。3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以下业绩之一:(1)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
15、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2)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3)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 3 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4)城市学校教师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 6 名),获得省辖市优秀教学成果奖,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 6 名)参与并完成市级教科研课题研究;农村学校教师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 6 名),获得县级优秀教学成果奖,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 6 名)参与并完成县级教科研课题研究。(二)教研人员1省教研员讲授过省级及以上有关教研部门组织的优
16、质课、示范课、观摩课;其他教研员讲授过上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2每学年在本级或上级区域讲授示范课、开设教学专题讲座等 2 次,学科教学质量稳步提升。3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取得以下业绩之一(乡镇中心校教研员不作要求):(1)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 6 名),获得省辖市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2)作为主持人,获得省辖市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3)省教研员参与并完成(限前 3 名)省级本学科(领域)教科研课题 1 项,市、县教研员参与并完成(限前 3 名)市级本学科(领域)教科研课题 1 项。4具有一定的学术理论水平,省教研员在教育教学类 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
17、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篇,市、县教研员在教育教学类 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篇,乡镇中心校教研员参与并完成(限前 3 名)县级教科研课题 1 项或在教育教学类 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学术论文篇。5长期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县级政府综合表彰;或者教师节期间获得县级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或者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 1次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 2 次。第十一条 一级教师破格评审条件破格申报评审一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除具备一级教师正常晋升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一)超额完成单位规定的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任务,效果
18、显著,成绩突出。(二)近 5 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 1 次。(三)讲课答辩获优秀等次。(四)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其中第 1、3 条为教师必备条件,第 2、3 条为教研人员必备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一级教师水平。1讲授过县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县一等奖或市二等奖及以上等次)、示范课或观摩课,获得好评。2主持并完成相应级别本学科教科研课题 1 项。3获得县级政府综合表彰;或者教师节期间,获得县级政府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第五章 高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第十二条 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以下能力和经历要求:(一)专业知识和能力。具有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价值观,具
19、有本学科坚实的理论基础、学科知识和学科教学知识;掌握现代教育技术,并在教学中熟练运用;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绩显著,形成一定的教学特色。(二)教育教学工作量完成情况。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320 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 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 60 节;规模较大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 60 节,规模少于 12 个教学班的学校、少于 8 个班的幼儿园的校(园)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 120 课时,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 40 节。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偏少的学科,
20、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专业课教师每学年不少于 320 课时。教研人员从教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 5 年以上,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系统承担并完成1 门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有计划地深入学校指导教学,每学年县教研员不少于 60 次,听课、评课不少于 60 节;市教研员不少于 50 次,听课、评课不少于 50 节;省教研员不少于 40 次,听课、评课不少于 40 节。(三)教学经历。胜任本学科各级段的教学工作,任现职以来能够根据学科特点和学校实际进行本学
21、科的循环教学,或担任过 3 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校长、园长、教研员可不作要求)(四)学生管理。能够根据所教学段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有效进行班级(团队)管理和思想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申报“教育管理”专业人员担任校(园)长 3 年以上;教师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年以上(博士研究生要求年),或任现职以来承担其他学生管理工作(具体范围见附则)5 年以上(博士研究生要求 4 年),教书育人成效显著,本人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受到过校(园)级或以上表彰 2次。(教研员可不作要求)(五)教学效果。教师课堂教学受到学生广泛欢迎,同行评价普遍较高,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每学年讲授校级示范课、观摩课、达标课、
22、研讨课等公开课次,或开展学科专题讲座 1 次。教育教学理念有利于学生终身发展,所教学生课业负担轻,教学效果显著,近 6 年来至少有 5 学年教学效果评估获优秀等次,学生评价满意度高;近 6 年来(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至少 1 年获优秀等次。校(园)长办学(园)理念先进,办学(园)效果显著,任现职以来学校持续发展良好;在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师专业发展、质量提升等方面成效显著,教育质量综合评价在同类学校(幼儿园)中位居前列(市属学校要求在本市范围,县、区属学校要求在本县、区范围,乡镇及以下学校要求在乡镇范围),受到有关教育行政部门认可;近 6 年来(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
23、生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至少 1 年获优秀等次。教研员任现职以来,能较好地组织开展本区域教学研究工作,得到本学科教师的一致认可,所指导的教师取得优异成绩;近 6 年来(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至少 1 年获优秀等次。(六)教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在课程建设、教学方式创新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果。能够认真进行教学反思,自 2014 年起,每学期至少撰写 1 篇有较高价值的教学心得、案例或教科研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单位举办的学术活动中交流并获得好评。能够结合教育教学实际问题开展针对性研究,学校教师主持过校本教科研课题研究,城市学校校(园)长主持过市级教科研课题研究,农村
24、学校校(园)长主持过县级教科研课题研究。(七)素质教育。积极实施素质教育,重视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在教学中面向全体学生,发展学生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取得突出成绩。(八)课程改革。按照课程改革要求,能够结合学科特点指导学生进行综合实践,为学生开设相应的校本课程、专题知识讲座或开展体育、艺术、科技等课外活动。(九)示范引领。积极发挥高尚师德和专业发展的传帮带作用,经单位统一安排,结对培养青年教师,共同实现专业成长。培养、指导 2 名青年教师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所培养、指导的教师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十)支教。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和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城
25、镇中小学教师须有 1 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支教的经历。(当年年底男满 55 周岁、女满 50 周岁教师及特殊教育学校可不作要求)第十三条 高级教师工作业绩要求申报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高级教师水平。(一)教师1城市教师讲授过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市二等奖或省三等奖及以上等次)、示范课或观摩课,获得好评;农村教师讲授过市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或观摩课,或讲授过县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一等奖,或讲授过 2 次县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均获县二等奖及以上等次)、示范课、观摩课,获得好评。对于实际教学效果特别突出的人员,如优质课、
26、示范课、观摩课不符合以上要求,须在评委会专门组织的讲课答辩中获优秀等次。2长期从事中小学教学工作,受到以下表彰之一:(1)受到市级政府综合表彰,或者教师节期间获得市级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2)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教育部门联合评选为省级师德标兵、师德先进个人 1 次或市级 2 次;(3)担任班主任工作 3 年以上,所带班级被评为市级文明班集体,或者本人被评为市级优秀班主任;专职从事共青团、少先队工作并申报“少先队工作”专业的人员所带共青团、少先队被评为市级先进团委(团支部)、少先队,或本人被评为市级优秀团(队)辅导员、模范团(队)干。(4)在教育教学工
27、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 1 次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 2 次。农村学校教师获奖等次降低一个级别。3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教育教学研究等方面取得以下业绩之一:(1)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2)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3)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 3 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4)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 6 名),获得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
28、励;或者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 3 名),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 1 项,评委会专家评价较高,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农村学校教师获奖等次降低一个级别。(二)校(园)长1从教以来,讲授过市级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2学校(幼儿园)管理规范,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成绩突出,担任校(园)长以来,所管理的学校(幼儿园)受到市级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综合表彰 1 次或单项表彰 2 次。(学校综合表彰名录见附则)3长期从事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本人受到市级政府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市级综合表彰的先进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称号;或者在教育教学管理方面受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4在教学研究、改
29、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 6 名),获得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者具有较强的教科研能力,能够结合学校(幼儿园)教育教学实际问题开展专题研究,主持并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 1 项,研究成果在提升办学质量方面体现价值,评委会专家评价较高,对本区域学校(幼儿园)具有引领和借鉴意义。或者所管理的学校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开展学生社团活动等,取得良好效果,城市学校受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组织观摩学习1 次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组织观摩学习 2 次。农村校(园)长以上各项要求降低一个级别。(三)教研人员1每学年在本级(
30、至少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或培训活动中开设示范课、教学专题讲座等 2 次,学科教学质量稳步提升。(需提供任职以来或近 5 年以来的有关材料)2教研员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取得以下业绩之一:(1)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 6 名),获得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2)作为主持人,获得省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3)省教研员主持并完成省级本学科(领域)教科研课题 2 项,市教研员主持并完成省级本学科(领域)教科研课题 1 项,县教研员主持并完成市级本学科(领域)教科研课题 1 项,乡镇中心校从事教研工作的人员参与并完成市级以上教科研课题 1 项(限前 3 名)
31、,评委会专家评价较高,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3省教研员在教育教学类 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学科(领域)教科研论文 3 篇(其中至少 1 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市、县教研员在教育教学类 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学科(领域)教科研论文 2 篇,乡镇中心校教研员在教育教学类 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本学科教科研论文 1 篇。4长期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获得市级政府综合表彰;或者教师节期间获得市级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称号;或者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受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 1次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单项表彰 2 次。第十四条 高级教师破格评审条件破格申报评审高级
32、教师任职资格人员,除符合高级教师正常晋升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一)超额完成单位规定的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二)近 6 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 2 次。(三)讲课答辩获优秀等次。(四)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条(其中第 1、3 条为学校教师必备条件,第 2、3 条为校长、园长、教研人员必备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高级教师水平。1讲授过市级及以上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获市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示范课或观摩课,获得好评。2主持完成的相应级别的教科研课题中至少有项获一等奖,或者作为主持人,获得相应级别的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3获得市级政府综合表彰,或教师节期间获得
33、市级及以上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第六章 正高级教师水平评价标准第十五条 申报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应符合以下能力和经历要求:(一)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坚定的职业信念和符合素质教育要求的教育价值观,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从教以来,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 10年以上(具体范围见附则),教书育人成果突出。(二)教育教学工作面向未来,在坚守教育信念、总结教育经验、创新教育理论、提出教育建议、实践教育理想等方面具有成熟的教育思想,形成自己的研究成果或教育理论,并在教育实践中应用,收到良好效果。(三)系统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专业知识、学科思
34、想和方法,具有较强的现代教育技术应用能力,教育教学理念先进,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技艺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具有较强的课程资源开发能力,能独立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和创新性实践。(四)教师能够胜任本学科各级段的教学工作,任现职以来能够根据学科特点和学校实际进行本学科的循环教学,或担任过 3 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校(园)长担任校(园)长 5 年以上。(教研员可不作要求)(五)完成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 320 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 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 60 节;规模较大学校(幼儿园)校(园)长每
35、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 60 节,规模少于 12 个教学班的学校、少于 8 个班的幼儿园的校(园)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 120 节,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 40 节。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近 8 年来教学效果评估均获优秀等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至少 2 年获优秀等次。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能够熟练掌握一门专业技能,独立承担一门专业技术课的理论教学和对学生的实习实训指导任务,专业课教师每学年不少于 320 课时。近 8 年来教学效果评估均获优秀等次,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至少 2 年获优秀等次。教研人员从教以来,在中小学从事教育教
36、学工作累计 5 年以上,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系统承担并完成1 门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有计划地深入学校指导教学,每学年县教研员不少于 60 次,听课、评课不少于 60 节;市教研员不少于 50 次,听课、评课不少于 50 节;省教研员不少于 40 次,听课、评课不少于 40 节。每学年承担公开课或教师培训课,指导和培养青年教师成效显著。每学年至少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在市级范围组织的教研、培训活动中开设示范课或教学专题讲座等 2 次,学科教学质量位居前列。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至少 2 年获优秀等次。(六)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理念创新、课程建设、教师专业发展、课堂教学改
37、革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运用于教育教学实践,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对提高本学科教学质量做出显著成绩。(七)在学科教学与研究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主持省辖市级及以上名师、名校长工作室 3 年以上,或参加省辖市及以上学科教研中心组工作 3 年以上,或被评为省级学科带头人等,在本学科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八)积极发挥传帮带作用,经单位统一安排,结对培养、指导 3 名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所培养、指导的教师获得市级教育主管部门表彰、奖励。第十六条 正高级教师工作业绩要求申报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正高级教师水平。(一)教师1讲授过省
38、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一等奖(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讲授过职业教研部门组织的职业技术类优质课并获一等奖);或者主讲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基础教研部门、职业教研部门在全省范围组织的学科专题讲座 2 次,获得较好效果和较高评价;或者主讲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基础教研部门、职业教研部门在市级范围组织的学科专题讲座 4 次,获得较好效果和较高评价。2至少主持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 1 项,并获省一等奖,评委会专家评价高,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所发表的论文中至少有 1 篇为课题研究成果。3在教育教学类 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篇(其中至少1 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
39、;或者正式出版学术著作 1 部(本人撰写 6 万字以上)或参编过经国家、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或 3 万字以上的教师指导用书,同时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 1篇。4获得以下学术技术称号或表彰之一:(1)获得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称号;(2)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省、部级政府综合表彰;(3)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 6 名),获得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4)获得省辖市学术技术称号,并被评为省特级教师或教师节期间获得省级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5)获得省辖市学术技术称号,并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
40、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 3名),获得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5在实施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等方面具备以下业绩之一:(1)积极开展综合实践活动,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2)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3)主持辅导学生社团活动 3 年以上,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或组织观摩学习。(二)校(园)长1讲授过省基础教研部门组织的优质课并获一等奖(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讲授过职业教研部门组织的职业技术类优质课并获一等奖);或者主讲过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基础教研
41、部门、职业教研部门在全省范围组织的学科专题讲座 2 次,获得较好效果和较高评价;或者在市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中,主讲过教育教学方面的专题讲座 5 次,获得较好效果和较高评价。2至少主持完成省级教科研课题 2 项,其中至少 1 项获省一等奖,评委会专家评价高,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所发表的论文中至少有 1 篇为课题研究成果。3在教育教学类 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学术论文篇(其中至少 2 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或者正式出版学术著作 1 部(本人撰写 6 万字以上)或参编过经国家、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或 3 万字以上的教师指导用书,同时
42、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2 篇。4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成绩突出,担任校(园)长以来,所管理的学校(幼儿园)受到省、部级政府表彰 1 次或省级教育主管部门综合表彰 2 次。5获得以下学术技术称号或表彰之一:(1)获得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称号;(2)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省、部级政府综合表彰;(3)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 6 名),获得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4)获得省辖市学术技术称号,并被评为省特级教师或教师节期间获得省级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5)获得省辖市学术技术称号,并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
43、(限前 3 名),获得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6所管理的学校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推行课程改革,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开发实施校本课程,开展学生社团活动等,取得良好效果,受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组织观摩学习 1 次或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表彰、组织观摩学习 2 次。(三)教研人员1省教研员主讲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教研部门在全国范围组织的学科专题讲座 1 次,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组织的省际间的学科专题讲座 2 次,获得较好效果和较高评价;其它教研员主讲过省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在全省范围组织的学科专题讲座 2 次,获得较好效果和较高评价。2主持国家级本学科(领域)教科研课题 1 项,或者
44、主持并完成省级本学科(领域)教科研课题 2项,其中 1 项获省一等奖,评委会专家评价高,具有较高的推广应用价值。所发表的论文中至少有 1 篇为课题研究成果。3在教育教学类 CN 学术期刊上独立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 5 篇(其中至少3 篇发表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或者正式出版学术著作 1 部(本人撰写 10 万字以上)或参编过经国家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教科书,同时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独立发表高水平、有创见的本学科(领域)学术论文 3 篇。4获得以下学术技术称号或表彰之一:(1)获得省级及以上学术技术称号;(2)在教育教学工作中成绩突出,受到省、部级政府综合表彰;
45、(3)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 6 名),获得国家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4)获得省辖市学术技术称号,并被评为省特级教师或教师节期间获得省级综合表彰的优秀教师或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5)获得省辖市学术技术称号,并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 3名),获得省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及以上奖励。第十七条 正高级教师破格评审条件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人员,除符合正高级教师正常晋升条件外,还须符合以下要求:(一)超额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和研究工作任务,效果显著,成绩突出。(二)近 8 年年度考核获得优秀等次 3 次以上。(三)讲课答辩
46、获优秀等次。(四)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两条,经专家综合评价,达到正高级教师水平。1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受到国家级政府综合表彰。2作为主持人,获得国家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为我省基础教育改革作出突出贡献。3获得国家级学术技术称号。第七章 附 则第十八条 本标准中工作业绩等除有特殊规定外,均指专业技术人员任现职以来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的工作、业绩情况。申报人员的各项工作业绩应经过单位推荐、核实后取得,凡未经过单位推荐、核实所取得的业绩一律不予认可。第十九条 本标准中有级别要求所称“市”指“省辖市”,“县”指“县和县级市、区”,“乡”指“乡、镇”。第二十条 城市学校指驻地在县城及以上的学校(含地处农村的
47、高中),农村学校指驻地在乡、镇(不含县城所在镇)以下的学校。按农村教师申报的人员须近 3 年以来在乡、镇及以下学校任教。第二十一条 本标准中有级别要求的内容为基本要求,如获得更高级别的符合相应要求。第二十二条 本标准中同一内容的业绩不重复使用。第二十三条 担任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指担任班主任、团队辅导员、年级组长、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学校艺体及综合实践活动负责人、心理健康教育专职教师等,校领导、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学校共青团、少先队工作负责人可视同于学生管理工作。第二十四条 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汇集等。综述、通讯报道、试卷(题)及习题研究等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正式出版的
48、学术论著不含习题集、教辅资料等。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是指被北京大学、南京大学等编撰的中文核心期刊目录总览、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所收录;发表的论文应可通过中国知网、清华同方、万方数据资源系统、重庆维普中文科技期刊数据库等国内主流文献数据库检索到;出版论著的 ISBN 书号及核字号 CIP 能从中国新闻出版信息网查询到。在单位内部交流的论文须加盖单位公章,并出具评价意见。第二十五条 有关课时量以教育部门要求为准,列入教学计划的活动课应计算为课时。第二十六条 循环教学工作要根据学科特点掌握,小学分低学段和高学段,高中、初中有关学科根据课程设置方案循环。第二十七条 本标准中“能力和经历要求”单位应严格
49、把关并出具有关材料,评委会将根据其规范程度予以认定。第二十八条 教师资格证问题申报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体专业不作要求;取得较高级别学校教师资格证人员,到较低级别学校任教,可视为具备相应资格;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第二十九条 学历与申报专业有关问题本标准中所指学历为国家有关部门承认的学历。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普通本科及以下学历须满2 年后,达到相应任职年限要求,方可按正常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参加工作后取得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达到相应任职年限要求,可按正常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本标准中申报英语、体育、音乐、美术、信息技术、心理健康教育等特殊专业的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学士及以上学位在小学和农村初中从事英语教学,申报英语专业可视为合格学历)。高中、初中申报人员除以上特殊专业外,原则上按照“大文大理”掌握(“地理”专业具有特殊性,按文、理科均可)。幼儿园、小学除以上特殊专业外,专业可不作要求。农村教师所学专业与所教学科不一致或不相近,取得规定的相应层次学历并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15 年申报一级教师,或者取得相应规定层次学历并从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