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施工图 设计 审查中常见问题分析 (建筑专业) 建筑节能 与住宅建筑施工图审查中常见 问题 彭为民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管理中心 2014 年 10 月 2 第一部分:有关建筑节能及节能变更 一、建筑节能设计专篇需完善 1、明确保温材料的干密度( kg/m3)指标 。 保温材料的干密度(或表观 密度 、容重 )与导热系数、强度及工程质量密切相关: 有些 保温材料的干密度 在节能专篇中不明确,如 岩棉板 (矿棉、 岩棉 、玻璃棉板) 密度 为 80140kg/m3。 岩棉板用于外墙外保温,要求其压缩强度不小于 40KPa( GB/T25975-2010)。 岩棉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
2、术规程 苏 JG/T 046-2010中岩棉板 :幕墙系统用 岩棉板密度 为 100kg/m3,薄抹灰系统用 岩棉板密度 为140kg/m3,岩棉带的 密度 80kg/m3。 建筑外墙外保温防火隔离带技术规程JGJ289-2012 第 4.0.3 条防火隔离带保温板岩棉板的密度 100kg/m,发泡水泥板 250 kg/m,泡沫玻璃板 160kg/m; 第 5.0.11 条夏热冬冷地区的建筑外墙保温采用防火隔离带时,防火隔离带热阻不得小于外墙外保温系统热 阻的 40%。 用于墙体外保温的 XPS 板的抗压强度不应小于 0.20MPa,则其干密度一般为25kg/m3-32kg/m3,超过此范围的
3、板材由于整张板的刚度较大,易引起板的翘曲变形导致墙体表面开裂( 墙体材料应用统一技术规范 GB50574-2010 第 3.5.1.4条文说明) 。 用于倒置式屋面的 XPS 板的压缩强度不应小于 150KPa(倒置式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230-2010 第 4.3.1 条强条 ) 用于屋面的泡沫混凝土的抗压强度应不低于 0.5MPa,则其干密度要控制在300-500kg/m3。导 热系数应 0.14W/m.k( 0.0950.10 W/m.k)(条文说明中 0.010 W/m.k 有误,应为 0.10 W/m.k) 。(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5-2012 第 4.4.1条条文说
4、明 、苏 J36-2009) 加气混凝土砌块 、 泡沫混凝土砌块 等保温材料的密度不同, 导热系数 也就不同,应具体注明。 2、明确外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等级。 常见问题是在节能计算书中注明,而节能专篇中未注明。 节能专篇作为工程蓝图,应注明。 节能计算书是节能设计文件的重要内容,但它是一个过程文件,是审查节能设计是否 符合规范的资料,计算书一般也不会作为图纸文件,更不会以此作为施工依据,因此所有节能做法均应落实到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中来,才能满足实际要求 。 3 3、屋面、外墙部分增加防火隔离带内容。 常见问题 一 是 具体位置不注明,特别是节能变更 ;二是用于防火隔离带的保温材料采用 了 有机
5、复合 A 级材料。 江苏省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暂行规定(苏公通 2012671 号)第七条:防火隔离带应采用 A 级无机保温材料,并沿楼板位置设置。 4、 门窗框料 的选型 和外窗可开启面积应明确 。 外门窗选型将框料与玻璃分开,提示一定要明确框料的选型,避免低 级错误 。 公共建筑 外窗可开启面积与实际设计的门窗存在不一致 的 现象 ,也有的未经计算,笼统注明 可开启面积 大于窗面积的 30%。 5、 户门的传热系数限值中,如户门开向敞开式外廊, 夏热冬冷地区K 应不大于 1.7w/(m2.k)。 常见问题是有户门开向封闭空间,又有开向敞开空间的,户门的传热系数限值不同,有的工程只注户门开向
6、封闭空间的传热系数限值。 6、重视节能节点构造详图 。 现状是过于简单,几个节点详图斩头去尾, 无防水层,构造层也不是实际构造层顺序, 不切合 实际 工程设计。门窗洞口节点详图引用标准图集时,不按照苏建 科 201054 号文的规定,“应绘制明确的建筑节能构造索引图,索引图中应明确图集编号、节点详图页次和详图编号,以方便施工单位安装施工。” 有固定或活动外遮阳时,必须在节点详图中反映。墙身详图要反映女儿墙、阳台板、空调搁板的保温做法。现状是缺项,也是历次部里 节能 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 7、可再生能源的利用,必须在专篇中明确。 节能专篇中可再生能源利用和所占比例应明确。 公共建筑节能设计
7、标准 DGJ32/J96-2010 第 7.0.1 条:甲类建筑应设置可再生能源利用系统,可在下列装置中任选一项或多项: 1 太 阳能热水系统。 2 地源热泵空调系统。 3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光诱导系统。第 7.0.2 条:当甲类建筑仅采用太阳能 热水系统 作为可再生能源利用装置 时,太阳能 热水系统 的供热量应不小于建筑物生活热水量的 50%。第 7.0.3 条:当甲类建筑仅采用地源热泵空调系统作为可再生能源利用装置时,其承担采暖空调负荷的比例不少于 20%,无稳定热负荷需求的建筑除外 。第 7.0.4 条:当甲类建筑仅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 /光诱导系统作为可再生能源利用装置时,其总功
8、率应不低于建筑物总变压器装机容量的 0.2%,其中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设置应符合相关 规范的要求,光4 诱导系统的容量折算可按每个采光孔 150W 功率计算 。 太阳能热水系统,应有太阳能集热板等安装详图,并应满足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 GB50364-2005 相关条文要求。 8、一定要按建筑节能设计专篇的内容的格式,认真在工程中具体落实,可进一步充实、完善、切不可自行简化。 ( 节能审查中发现有 住宅阳 台门的热工性能未在节能专篇中明确的情况 ) 二、完善建筑节能计算书 1、注意国标、省标中有关保温材料的计算厚度取值的规定。 倒置式屋面,保温层厚度要按计算值增加 25%,且不得
9、小于 25mm。 2、 空气层的计算应按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的 规定。 地面以下有封闭管沟 或 楼板上 设 木地板、楼板下设吊顶 ,计算空气间层热阻时,不应按空气间层实际厚度来计算,而应按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GB50176-93附表 2.4 取值,即按间层厚度为 5mm60mm 时的空气间层热阻取值( 60mm 以上按60mm 取值 )。 3、在节能计算书中存在材料的导热系数、修正系数等不准确的情况,不符合我省的有关规定。 导热系数、修正系数取值错误,会导致部分设计指标不符合要求,而违反强条,也会直接影响权衡判断的结果。 设计人员要 及时了解新的技术规程,如岩棉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苏
10、 JG/T046-2012 于 12 年 3 月 1 日起实施,对幕墙系统用岩棉板、薄抹灰系统用岩棉板、岩棉带都做了具体规定, 与 DGJ32/J96-2010 附录 D 比较,导热系数、修正系数等做了修改。 另外,岩棉板的厚度也有要求:幕墙系统用岩棉板厚度30100mm,薄抹灰系统用岩棉板厚度 40mm,岩棉带 30100mm。 需要注意的是,有的 节能 计算 误 采用厂家提供的实验数据 (检测值) ,应该是材料实验所依据的规程、规范等的材料性能指标 ( 设计值 ) 。 4、外墙、分户墙 等平均传热系数计算与实际图纸不符。 高层住宅 外墙大部分为剪力墙结构,实际填充墙面积很少,大部分为钢筋混
11、凝土部分。 而计算中有的只按填充墙材料计算。 高层住宅中 ,分户墙、分隔采暖与非采暖隔墙,节能计算时 常有 与实际图纸不符 情况。这类墙体 部分为钢筋混凝土墙体, 而计算中往往 全部 按内墙填充5 墙材料计算,不符合实际情况 。 节能设计建模时要真实地反映不同墙体材料,以满足计算的准确性。 5、 防止漏项。 直接接触室外空气的楼板(外挑、架空楼板),如首层入口处为凹廊时的二层楼面; 下有居住空间的露台( 相当于屋面) 顶层外窗无遮阳板(其它各层均设有阳台时) 公建地面 屋顶透明部分 ( 由于居住建筑节能中屋顶透明部分无具体规定,住宅顶层采用天窗时,有的节能未考虑 ) 6、 门窗传热系数限值 凸
12、窗 K 0.90 居住建筑户门面向敞开外廊或“入户花园”时, 夏热冬冷地区 K 1.7w/(m2.k) 三、某些保温材料使用范围的限制 如: 岩棉板 不应用于屋面, 岩棉外墙外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苏 JG/T 046-2012 第5.3.7 条 。 (玻璃棉同 样情况 ) 用于外墙外保温时,不得粘贴 面砖,苏 JG/T 046-2012 第 3.0.3 条 不得用于地下室外墙面 。 江苏省建筑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暂行规定 ( 苏公通2012671 号 )第十条:屋面、地下室外墙面不得采用岩棉、玻璃棉等吸水率高的保温材料。 用于外墙保温时,厚度有规定:幕墙系统用岩棉板 30100mm,薄抹灰系统用
13、岩棉板 40mm,岩棉带 30100mm。 四、 外门窗选型应兼顾到 K、 SC 及玻璃的可见光透射比 外门窗及透明幕墙涉及的设计参数较多,部分设计对门窗的设计要求过于笼统、取值随意,难以满足实际要求。 应选择合适的 透光性能的镀膜玻璃(高透、中透、较低透、低透) 遮阳系数不宜过低,只要达标即可,尽量提高可见光的透射比 宜采用 LOW-E 中空玻璃(具有良好的可见光波段的透光性能)不宜选用热反6 射玻璃 较低透光 LOW-E 中空玻璃 SC=0.38 可见光透射比 0.48( 0.40) 中透光热反射中空玻璃 SC=0.34 可见光透射比 0.28(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的通知(苏建函科 2014
14、558 号)。 其中第 1 条强调: 住宅标准化外窗传热系数不得大于 2.4W/(m.k);外窗玻璃冬季遮阳系数不得小于 0.6;抗风压性能,多层建筑不应小于 3 级,高层建筑不应小于 4 级;气密性能不应小于 6 级;水密性能不应小于 3 级。 第 3 条、标准化外窗包括由标准化单樘窗通过隔热拼樘杆件组合而成的组合窗,不包括阳台外门及不作为外围护结构的封闭阳台窗。 第二部分:有关 住宅 建筑 施工图审查中 常见 问题 及投诉 一、 住宅 建筑 的遮阳 问题 : DGJ32/J71-2008 第 5.4.2 条:南向外窗应设置外遮阳设施。 宁建科字 2008702 号:一、 1.卧室、起居室、
15、书房等主要房间的南、东、西向外窗应设置外遮阳设施。 3.在计算卧室、起居室、书房等主要房间南、东、西向外窗的遮阳率时,不应计入窗玻璃遮阳系数。 二、 住宅建筑的采光问题: 1、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50033-2013)有关住宅采光有 2 条 强制性条文 :4.0.1 住宅 建筑的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应有直接 采光 。 4.0.2 住宅 建筑的卧室、起居室(厅)的 采光 不应低于采光等级级的采光标准值,侧面 采光的采光系数不应低于 2.0%,室内天然光照度不应低于 300lx。 GB50033-2013 取代GB/T50033-2001,新版的修订将侧面采光的评价指标 采光系数最低值
16、改为采光系数平均 值 ;室内天然光临界照度值改为室内天然光设计照度值。 2、 审查中常见问题卧室、起居室、厨房、楼梯间窗地比不满足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 DGJ32/J26-2006 第 5.2.2 条的要求。该条文注解:离地面高度低于 0.80m的窗洞口不计入采光面积内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2011 第 7.1.7 条:采光10 窗下沿离楼面或地面 高度 低 于 0.50m 的窗洞口面积不应计入采光面积内 。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 GB50033-2013) 2.1.15 窗地面积比:窗洞口面积与地面面积之比。对于侧面采光,应为参考平面以上的窗洞口面积。 常见问题高层 住宅部分房间朝向
17、天井、凹口 等采光不利处,除满足窗地比的要求外,还应计算 采光系数 (原规范为 采光系数最低值 ),采光系数 也应满足规范要求。 三 、 有关住宅建筑的隔声问题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2011 第 6.4.7 条(强条) 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当受条件限制,电梯不得不紧邻兼起居 的卧室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振的构造措施。 第 7.3.5 条起居室(厅)不宜紧邻电梯布置。受条件限制起居室(厅 )紧邻电梯布置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和减振措施。 卧室、起居室(厅)内噪声级国标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2011 比省标DGJ32/J26-2006 一般 要求提高,需要注意的是 GB500
18、96-2011 第 7.3.2 条 (强条)分户墙和分户楼板的空气声隔声性能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分隔卧室、起居室(厅)的分户墙和分户楼板,空气声隔声评价量应大于 45dB; 2 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间的楼板,空气声隔声评价量应 大于 51dB。 而 DGJ32/J26-2006 第 5.4.2 条 (强条) : 空气声计权隔声量,分户墙和楼板 不应小于 40 dB(分隔住宅和非居住用途空间的楼板不应小于 55dB),外窗不应小于 30dB,户门不应小于 25dB。 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 GB50118-2010 第 4 节对住宅建筑的隔声降噪 要求更为具体,对高要求住宅提出更高的指标。 审
19、查中发现有书房紧邻电梯井道的情况,可以看出,因为卧室不能紧邻电梯井道,改成书房(户型本身可能只有一、二间卧室,最后住户很有可能还是作为卧室使用的情况),隔声措施要做好,最 好避免此种设计。 审查中发现有地下汽车库的排风机房在住户的卧室、起居室下面,地面排风口离住户起居室外窗较近,另一个是排风口离住户较近且排风朝向住户。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2011 第 7.3.4 条要求:当居住空间与可能产生噪声的房间相邻时,分隔墙和分隔楼板应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当内天井、凹天井中设置相邻户间窗口时,宜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有以上情况的设计,在设计说明11 的隔声说明里最好把具体措施和要求写清楚。 近年来
20、,住宅设计中内天井、凹天井比较常见。 四 、 有关住宅太阳能集热器的 问题 太阳能安 装应与建筑协调一致,保持建筑统一和谐的外观。太阳能集热器附设或镶嵌在阳台板上,应保证日照不小于 4h。 设置在阳台板上的太阳能集热器支架应与阳台栏板上的预埋件牢固连接。根据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设计、安装与验收规范 DGJ32/J08-2008 第 5.1.1.3 条:在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的建筑部位,应采取防止太阳能集热器损坏后部件坠落伤人的安全防护措施。 案例 1、住户投诉 阳台 太阳能集热器安装 混乱, 不符合规范, 且有安全隐患。此项目为多层住宅, 25 层住宅阳台上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集热器,安装较乱,且有
21、安全隐患。 建筑施工图设计中绘有安装太阳能集热器示意图及索引国标通用图的节点详图号,而在设计说明中注明“谨供参考,待厂家确定后由厂家提供安装构造节点”,最后工程中出现安装混乱,集热器损坏后可能部件坠落伤人及集热器(热)水外溢的情况。 关于进一步加强太阳能热水系统推广应用和管理的通知苏建科 2008353号文要求: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不能仅设计、预留管道,应作为一个整体与建筑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交付使用和维护管理。 太阳能热水系统 施工图 设计审查要点 (苏建科 2008221 号附件 1)一、建筑 专业: 1、在施工图中应标明太阳能热水装置的位置; 2、满足安装及检修太阳能装置的构造详
22、图及安全措施。 案例 2、 住户投诉该户的太阳能热水系统不能使用,由于 该户 太阳能热水集热器安装在屋顶水箱的侧面,日照时间很少。 DGJ32/J08-2008 第 5.1.2.5 条:建筑的体形和空间组合应避免安装太阳能集热器部位受建筑物自身及周围设施和绿化树木的遮挡,并应满足太阳能集热器有不少于 4h 日照时数的要求。 五 、 有关住宅建筑外开 门 窗的问题 有关高层住宅建筑外平开窗的 国家 和地方 相关规范 要求 : 12 1. 建设部公告第 659 号建设 部关于发布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公告之“建筑门窗节能技术”中的“断热铝型材中空玻璃平开窗的房屋建筑
23、,其中外平开窗仅适用于多层建筑”的规定; 2. 2009 年版全国民用建筑工程技术措施建筑部分之第 10.4.2 条“高层建筑不应采用外平开窗”的规定; 3. 铝合金门窗工程技术规程 DGJ32/J07-2009 第 4.10.4 条“高层建筑不得采用外平开窗”。 4. 居住建筑标准化外窗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DGJ32/J157-2013 第 4.0.5 条:采用外平开窗系统时,应用高度不应超过 7 层。 六 、 有关住宅建筑空调室外机搁 板的问题 1、 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 DGJ32/J26-2006 第 7.2 节对空调室外机搁 板做了具体要求, 其中第 7.2.2 条:住宅的卧室、起居室(
24、厅)等主要使用空间,应配置室外机搁板。 宜采用装饰护栏开敞“小阳台”式,当采用百叶半封闭式应采取进风、排风的通风措施。空调室外机搁板平面尺寸究竟多大合适?该条条文说明中给出了建议尺寸。 2、 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 DGJ32/J26-2006 第 7.2.3 条 :室外机搁板当与相邻住宅套型的搁板并联时,应采取安全隔离措施。 七、 有关住宅建筑的安全 问题 1、有关住宅建筑的护栏 ( 1) 、住宅建筑的飘窗护栏位置的设计问题 我们在住宅建筑施工图审查中,发现有 2 种 错误做法 :第一种是较常见的,护窗栏杆设在飘窗台的外边,与窗洞口距离较远;还有一种情况不常见的,护窗栏杆设在飘窗台的中间,不靠窗
25、洞口,也不靠飘窗台边。这 2 种护栏都达不到防护的安全目的。 护栏应贴窗设置。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 第 6.10.3 条的注 2:低窗台 、凸窗等下部有能上人站立的宽窗台面时,贴窗护栏或固定窗的防护高度应从窗台面起计算。 13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 第 6.6.3 条的注:栏杆高度应从楼地面或屋面至栏杆扶手顶面垂直高度计算,如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 0.22m,且高度低于或等于 0.45m 的可踏部位,应从可踏部位顶面起计算。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2011 第 5.8.2 条:当设置凸窗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窗台高度低于或等于 0.45m
26、时,防护高度从 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 0.9m; 2.可开启窗扇窗洞口底距窗台面的净距低于 0.9m 时,窗洞口处应有防护措施。其防护高度从窗台面起算不应低于 0.90m。 ( 2) 、住宅建筑的屋面女儿墙(护栏)高度的设计问题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2011 第 6.1.3 条(强制性条文):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六层及六层以下不应低于 1.05m,七层及七层以上不应低于 1.10m。 防护栏杆必须采用防止儿童攀爬的构造,栏杆的垂直杆件间净距不应大于 0.11m。放置花盆处必须采取防坠落措施。 DGJ32/J26-2006 第4.11.10 条 ( 也为强制性条文
27、) : 外廊、内天井及上人屋面等临空处的栏杆净高,低、多层住宅 不应低于 1.05m;中高层、高层住宅 不应低于 1.10m。 栏杆设计应防止儿童攀爬,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 0.11m。 我们审查中发现屋面女儿墙(护栏)常有不满足规范的情况:屋面女儿墙高度 ,除去找坡层、保温层等后女儿墙(护栏)净高不足 1.10m( 1.05m),尤其是屋面起坡处(最高点)。 2、有关住宅建筑底层和顶 层住户的安全问题 : 省标 DGJ32/J26-2006 第 4.8.6 条:住宅底层外窗和阳台门,下沿低于 2.00m且紧邻走廊或公用上人屋面的窗和门,应采取防卫措施。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
28、-2004 第 5.2.4 条:安全防范工程的设计,必须纳入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总体规划中,统筹规划,统一设 计,同步施工。 5万 m以上(含 5 万 m)的住宅小区应设置监控中心。第 5.2.7.1 条住宅一层宜安装内置式防护窗或高强度防护玻璃窗。 3、有关住宅建筑门禁系统的安全问题: ( 1) 、住宅建筑的地下车库通往住户的楼梯是否设门禁问题 ( 2) 、住宅建筑的信报箱设在门禁内的问题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2011 第 6.7.3 条设有单元安全防护门的住宅,信报14 箱的投递口应设置在门禁以外。 住宅信报箱建设标准 DGJ32/TJ94-2010 第 3.1.6 条信报箱宜设置
29、在住宅门禁系统之外。设置在门禁系统内时,应 在门禁 系统外设置投信口。 审查中发现有把信报箱设在 单元门厅 外墙上的,投信口设在门禁系统外,但是这 种做法 与外墙外保温节能又 矛盾。 4、有关住宅建筑同一部楼梯踏步的高差问题 关于同一部楼梯出现踏步不同高度,即楼梯相邻梯段踏步高度相差太大 ,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 。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规划建筑景观( 2009 年版)第 8.2.2.3条:楼梯每一梯段的踏步高度应一致,当同一梯段首末两级踏步的楼面面层厚度不同时,应注意调整结构的级高尺寸,避免出现高低不等; 相邻梯段踏步高度、宽度宜一致,且相差不宜大于 3mm。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
30、收规范 (GB50209 2010)第 5.3.10 条: 楼梯 、台阶 踏步的宽度、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楼层梯段相邻踏步高度 差 不应大于10mm; 每踏步两端宽度差不应大于 10mm, 旋转楼梯梯段的每踏步两端宽度的允许偏差 不应大于 5mm。 踏步 面层应做防滑处理, 齿角应整齐,防滑条应顺直 、牢固 。 同一楼梯的各个梯段,其踏步的高度、宽度尺寸应该是相同的, 相邻梯段踏步高度 ( 宽度 ) 尺寸不应 有 无规律的变化,以保证坡度与步幅关系恒定。 (虽然楼梯每段踏步最小宽度和最大高度都符合规范要求, 相邻梯段踏步高 度 差不宜太大。) 八 、 有关住宅建筑的防水 问题 1、有关屋面防水
31、的问题 ( 1)屋面防水等级应按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5-2012 第 3.0.5 条执行,审查中发现有设计单位还在参照 GB50345-2004 版本。倒置式屋面保温层所采用的保温材料体积吸水率不应大于 3%( 倒置式屋面工程技术规程 JGJ230-2010第 4.3.2 条列举的那些保温材料),保温层的设计厚度应按计算厚度增加 25%取值。 (我们在审查中发现倒置式屋面有使用复合发泡水泥板的,复合发泡水泥板15 吸水率 10%,远超体积吸水率 3%的要求。) ( 2) 、 GB50345-2012 与 GB50345-2004 版本比较 GB50345-2012 版本与 GB503
32、45-2004 版本比较,变化较大,施工图审查中主要问题涉及以下 2 个方面变化: 表 3.0.5 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GB50345-2012) 防水等级 建筑类别 设防要求 级 重要建筑和高层建筑 两道防水设防 级 一般建筑 一道防水设防 表 3.0.1 屋面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 GB50345-2004) 项目 屋面防水等级 I 级 级 级 级 建筑物类别 特别重要或对防水有特殊要 求的建筑 重要的建筑和高层建筑 一般的建筑 非永久性的建筑 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 25 年 15 年 10 年 5 年 设防要求 三道或三道以上 防水设防 二道防水设防 一道防水设防 一道防水设防 防水层
33、选用材料 略 略 略 略 GB50345-2004 版本第 7.1.1 条:刚性防水屋面主要适用于防水等级为级的屋面防水,也可用作、级屋面多道防水设防中的一道防水层; 刚性防水层不适用于受较大振动或冲击的建筑屋面。 GB50345-2012 版本 (取消了“ 7. 刚性防水屋面”) 第 4.5.8 条下列情况不得作为屋面的 一道防水设防: 1.混凝土结构层; 4.隔汽层; 5.细石混凝土层;6.卷材或涂膜厚度不符合本规范规定的防水层。与 GB50345-2004 版本第 4.2.10条比较,主要是增加了 5.细石混凝土层。 ( 3) 、建筑设计低女儿墙时,常见问题是扣除屋面找坡、保温等厚度以后
34、的完成面,泛水高度达不到 250mm 的设计最低要求。 屋面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5-2012 第 4.11.14.2 条要求:女儿墙泛水处的防水层下应增设附加层,附加层在平面和立面的宽度均不应小于 250mm。 2、关于地下室防水问题 16 地下车库防水等 级为二级,设在地下室的变配电间(所)的防水等级应为一级,在设计说明中常笼统地注明地下室防水等级二级,未提及变配电间(所)等设备用房的防水等级。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GB50108-2008 第 3.2.1、 3.2.2 条条文解释:如办公用房属人员长期停留场所,档案库、文物库属少量湿迹 会使物品变质、失效的贮物场所,配电间、地下铁道
35、车站顶部属少量湿迹会严重影响设备正常运转和危及工程安全运营的场所或部位,故都应定为一级。对于一个工程(特别是大型工程),因工程内部各部分的用途不同,其防水等级可以有所差别 ,设计时可根据表中适用范围的原则分别予以确定。但设计时要防止防水等级低的部位的渗透水影响防水等级 高的部位的情况。 3、建筑外墙防水问题 施工图审查中常见 问题有 建筑外墙构造做法中无防水做法。 建筑外墙防水工程技术规程 JGJ/T235-2011 第 3.0.1 条:建筑外墙防水应具有阻止雨水、雪水侵入墙体的基本功能,并应具有抗冻融、耐高低温、承受风荷载等性能。 4、 住宅室内防水问题 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 JGJ29
36、8-2013( 2013 年 12 月 01 日实施) 1.0.2本规范适用于新建住宅的卫生间、厨房、浴室 、设有配水点的封闭阳台、独立水容器等室内防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和质量验收。 跟设计有关的 3 条强条是 4.1.2住宅室内防水工程不得使用溶剂型防水涂料。 5.2.1 卫生间、浴室的楼、地面应设置防水层,墙面、顶棚应设置防潮层,门口应有阻止积水外溢的措施。 5.2.4排水立管不应穿越下层住户的居室;当厨房设有地漏时,地漏的排水支管不应穿过楼板 进入下层住户的居室。 住宅室内 防水层和防潮层使用的 防水材料有防水涂料、 防水卷材、防水砂浆等,厚度有要求,用于防潮层的厚度略低于防水层的要求。
37、目前设计中,对于住宅室内防水做法和具体位置 等不够重视 ,相关说明不详 。 住宅室内防水工程技术规范( JGJ298-2013) 4.6.1 墙面、顶棚宜采用防水砂浆、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做防水层;无地下室的地面可采用聚氨酯防水涂料、聚合物乳液防水涂料、水乳型沥青防水涂料和防水卷材做防潮层。 5.2.2 厨房的17 楼、地面应设置防水层,墙面宜设置防潮层;厨房布置在无用水点房间的下层时,顶棚应设置防潮层。 5.2.6 设有配水点的封闭阳台,墙面应设防水层,顶棚宜防潮,楼地面应有排水措施,并应设置防水层。 5.3.3 墙面防水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卫生间、浴室和设有配 水点的封闭阳台等墙面应设
38、置防水层;防水层高度宜距楼、地面面层 1.2m。 2 当卫生间有非封闭式洗浴设施时,花洒所在及其邻近墙面防水层高度不应小于 1.8m。 5.3.4 有防水设防的功能房间,除应设置防水层的墙面外,其余部分墙面和顶棚均应设置防潮层。 5.4.1 楼、地面的防水层在门口处应水平延展,且向外延展的长度不应小于 500mm,向两侧延展的宽度不应小于 200mm。 九、有关住宅建筑的走道、阳台等的净宽、净深 、净高 的 问题 住宅设计规范、标准中不少有关 净宽、净距 、净高的条文 ,涉及消防疏散和安全 通行、安全防护 。 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 DGJ32/J26-2006 有不少 条文 涉及 净宽、净距 、
39、净高 : 4.6.2 生活阳台宜设在起居室(厅)或卧室外,净深不应小于 1.30m;服务阳台宜设在餐厅或厨房外, 净深不应小于 1.10m。 4.6.4(强制性条文) 6 层及 6 层以下住宅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 1.05m, 7 层及 7 层以上住宅 的阳台栏杆净高不应低于 1.10m。 4.9.1(强制性条文) 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 1.10m。 6 层及 6 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 1.00m。注: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4.9.3 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应小于 1.20m,当楼梯梯段净宽为 1.00m 时,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
40、于 1.30m。 4.9.4 楼梯平台的结构梁下缘至人行通道的垂直高度不应低于 2.00m,梯段净高不宜小于 2.20m。 4.11.9(强制性条文) 住宅的公共走廊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 1.20m。 7.4.2.3(强制性条文) 供轮椅通行的门净宽不应小于 0.80m。 7.4.3(强制性条文) 供轮椅通行的走道和通道净宽不应小于 1.20m。 8.4.4(塔式高层三合一前室) 3 合用前室为双扇甲级防火门,门净宽不应小 于18 1.20m; 4 分户门不应直接开向合用前室,其走道的净宽不应小于 1.30m。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50352-2005 室内净高:从楼、地面面层(完成面)至吊顶
41、或楼盖、屋盖底面之间的有效使用空间的垂直距离。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2009 年版) 2.6.2 室内净高应按楼地面完成面至吊顶底标高或楼板或梁底面之间的垂直距离计算。 8.2.3.1 楼梯梯段净宽是指完成墙面至扶手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或两个扶手中心线之间的水平距离。 8.2.3.4 梯段净宽度是指装修后完成墙面至扶手中心线或扶手至扶手中心 线之间的水平距离。 楼梯 梯段净宽 、 楼梯平台净宽 、疏散走道 净宽 等都是建筑完成面的尺寸,要除去墙体、楼地面 的粉刷层(构造层、装饰层等) 厚度。 我们在审查中常发现,规范中要求是净尺寸的,如无障碍卫生间的门、通往卧室的走道净宽等 在设计中未考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