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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常见知识问答.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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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常 见 问 题 及 解 答部门名称: 丽江市规划局 序号问题标题 问题分类问题内容 解答部门解答内容1 如何办理城乡规划审批手续?城乡建设哪些建设项目的实施需要申请办理城乡规划审批手续?丽江市规划局城市规划区内的一切建设项目(包括农村居民建房) 都必须依法申请办理城市规划审批手续。2 项目建设要办理哪些规划审批手续?城乡建设在城乡规划区内进行项目建设要申请办理哪些规划审批手续?丽江市规划局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简称“一书两证” )。23 提交房屋建设规划审批手续是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的前提吗?城乡建设申请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是否要提交房屋建设规划审批手

2、续? 丽江市规划局房屋建设规划审批手续是进行房屋产权登记的必备材料,没有规划审批手续的房屋一律不予办理产权登记。4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如何保证建设项目按规划批准内容实施建设?城乡建设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如何保证建设项目按规划批准内容实施建设?丽江市规划局开工前进行施工放验线,施工过程中进行监督检查,竣工后进行规划核实。 35 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城乡建设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丽江市规划局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1 份,验原件) ;委托他人代理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 1 份)及受委托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1 份,验原件) ;2、申请书;3、有关建设项目的

3、批准文件(复印件 1 份,验原件); 4、相关的土地权属文件(复印件 1 份,验原件);5、项目相关部门意见(环保、消防、水利、交通局等部门);6、对于用地基本确认位置的项目,应提供地形图 1 份;7、商品房项目,应提交商品房有关计划批文及开发资质证书(复印件 1 份,验原件);8、国土部门土地预审意见。46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城乡建设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丽江市规划局1、申请书;2、申请表(一式两份);3 以划拨方式提供的项目,提供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或其他相关文件;3、项目计划或项目建议书批复(复印件 1份,验原件);4、用地红线图 1 份(包括

4、界址点,成果表和电子文档,需国土部门确认);5、经城乡规划部门审定通过的地块利用规划方案图一套,方案审定通知单;6、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的土地应提供国土资源局意见以及项目相关部门的意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7、建设项目涉及国家安全、环保、消防、航空、防洪、水利、文物保护等部门的,须提供各相关主管部门的意见。57 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建筑类)城乡建设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建筑类)丽江市规划局1、新建工程。需提供:(1)申请表(一式两份);(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书等;(3)项目计划批准、核准或备案文件(复印件 1 份,验原件);(4)建设用地批

5、准书或土地证及附图;(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复印件各 1 份,验原件);(6)公示相关资料 1 套;(7)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审查的施工图 1套,包括:设计说明、总平面图、规划放线定位图(含用地周边现状图)、单体建筑平面图、立面图、临街建筑广告位置图、剖面图、给排水设计总平面施工图、加盖绿色图章的绿化设计总平面施工图各一套以及构筑物、附属设计图等。(8)施工图抗震设防专项审查、消防审核、人防、环保等部门的相关意见,房地产开发项目须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户型比例审查批复;6(9)项 目 建 设 规 划 承 诺 书 。2、外立面改造工程。按新建项目(1)(3)(6)(9)款报件外,还需提供:(1)房产

6、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1 套(复印件 1 份,验原件);(2)改造设计施工图,包括设计说明、总平面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大样图;(3)对影响建筑结构的项目,应提交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对项目改造结论性技术鉴定书 1 份。3、房屋加层工程。按新建项目(1)(2)(6)(7)(8)(9)款报件外,还需提供:(1)房产证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1 套(复印件 1 份,验原件);(2)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安全鉴定部门对原建筑结构的安全鉴定书;(3)周边四邻关系签章意见。注:以上内容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78 办理临时建设许可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城乡建设办理临时建设许可证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7、丽江市规划局1、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委托书等;3、申请办理的临时用地手续或土地权属证明及附图 1 份;9 丽江中心城区内的个人(含农村居民)需要在现有房屋、宅基地上扩建、改建、修缮房屋的,如何申请办理城乡建设丽江中心城区内的个人(含农村居民)需要在现有房屋、宅基地上扩建、改建、修缮房屋的,如何申请办理规划审批手续?丽江市规划局先由建房户向村委会、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属乡、镇、办事处签署意见,按土地权属由玉龙县规划局、古城区规划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8规划审批手续?10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附件是否可有可无?城乡建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附件是否可有可无?丽江市规划局必须有。建设用地规划

8、许可证包括有规划用地界限的附图和明确具体规划要求的附件。附图和附件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1 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就是否可以自行开工建设?城乡建设是不是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就可以自行开工建设?丽江市规划局不可以。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履行了基本建设报批程序,办理开工手续;并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放线定位后,方可开工建设。12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能城乡建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能否买卖或转让?丽江市规划局不能。擅自买卖、转让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许可证自行失效,占用或转让的土地,由市(区)9否买卖或转让?县人民政府责令退回。13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

9、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建设单位能否自行调整、变更?城乡建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内容建设单位能否自行调整、变更?丽江市规划局不能擅自变更。确实需变更的,必须经发证机关同意并办理变更手续。14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城乡建设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有效期是丽江市规划局建设单位或者个人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办完用地手续;或者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一年内未开工,又未办理延期手续的,10有效期是如何规定的?如何规定的? 上述两证自行失效。15 临时建设是否需要申请办理城市规划审批手续?城乡建设临时建设是否需要申请办理城市规划审批手续?

10、丽江市规划局需要。在城市规划控制区内进行临时建设,包括设置临时市场,搭建货亭、摊点、工棚、料棚以及其它临时建筑物、构筑物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持有有关批准文件,向所在区(县)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建设许可证;中心城区内的向市规划局申请办理临时建设许可证;确实需要使用未经征用的土地的,必须向国土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临时用地手续。16 临时建设用地的一般期限是多少?城乡建设临时建设用地的一般期限是多少?丽江市规划局临时建设的用地期限,按照临时建设许可证批准的期限执行,一般不超过两年。延期使用的,必须在期满之日的半年前提出延期申请,办理延期手续。在同等条件下,原用地单位或个人,有11优先延期使用该土

11、地的权利。17 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占用土地的如何进行处罚?城乡建设在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占用土地的如何进行处罚?丽江市规划局占用的土地由市、区(县)人民政府责令退回,并追究违法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对该土地上已建的建筑物、构筑物等,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 门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拆除。18 常见的违法建设有哪几种表现形式?城乡建设常见的违法建设有哪几种表现形式?丽江市规划局(1)不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2)不按规划批准内容施工,擅自移位和扩大建筑面积的;(3)未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建筑用途的;(4)未经规划管理部门批12准,私自改变设计

12、、改变结构、改变造型的;(5)未经规划管理部门验收,边装修边投入使用的;(6)建筑项目属于有关部门越权审批的。19 对擅自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如何进行处罚?城乡建设对擅自改变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内容的如何进行处罚?丽江市规划局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收回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20 利用失效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占用土地或城乡建设利用失效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占用土地或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如何进丽江市规划局占用或转让的土地由市、区(县)人民政府责令退回。13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如何进行处罚?行处罚?21 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严重影晌城市规划

13、的建设工程,如何进行处罚?城乡建设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严重影晌城市规划的建设工程,如何进行处罚?丽江市规划局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1422 什么是违法建设?城乡建设什么是违法建设? 丽江市规划局在城乡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14、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均为违法建设。23 未取得临时用地许可证、房屋修缮许可证而进行建设的,如何进行处罚?城乡建设未取得临时用地许可证、房屋修缮许可证而进行建设的,如何进行处罚?丽江市规划局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24 建设项目未经核实不得竣工验收指城乡建设建设项目未经核实不得竣工验收指的是什么?丽江市规划局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15的是什么? 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建设单

15、位应当在竣工验收后六个月内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报送有关竣工验收资料。25 违反规定在批准临时用地上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永久性设施;将临时性建筑改建为永久性建城乡建设违反规定在批准临时用地上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永久性设施;将临时性建筑改建为永久性建筑;将临时用地转让、抵押、租赁的,如何进行处罚?丽江市规划局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16筑;将临时用地转让、抵押、租赁的,如何进行处罚?26 国家建设需要用地或者临时用地期满不再使用时,临时用地单位或个人拒不退还临时用地的,城乡建设国家建设需要

16、用地或者临时用地期满不再使用时,临时用地单位或个人拒不退还临时用地的,如何进行处罚?丽江市规划局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可以并处临时建设工程造价一倍以下的罚款。17如何进行处罚?27 什么叫建筑红线?城乡建设什么叫建筑红线? 丽江市规划局城市道路两侧控制沿街建筑物线或构筑物(如外墙、台阶、阳台等)靠临街面的界线。又称控制线。28 城乡规划法关于临时建设的规定有哪些?城乡建设城乡规划法关于临时建设的规定有哪些?丽江市规划局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

17、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29 哪些工程应当办理建城乡建设哪些工程应当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丽江市规划局根据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18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可证? 其他工程建设,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0 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城乡建设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应怎样

18、处理? 丽江市规划局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19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应怎样处理?市政科 自问自答一、什么是道路红线、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城市蓝线、城市黄线?道路红线。规划的城市道路路幅的边界线反映了道路红线宽度,它的组成包括:通行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和行人交通所需的道路宽度;敷设地下、地上工程管线和城市公用设施所需增加的宽度;种植行道树所需的宽度。 城市绿线。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控制线,凡是城市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园林、20道路绿

19、地、湿地,以及古树名木等都应划定城市绿地界线,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 城市紫线。城市紫线是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在城市紫线范围内禁止进行下列活动:即违反保护规划的大面积拆除、开发;对历史文化街区传统格局和风貌构成影响的大面积改建;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修建破坏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

20、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园林绿地、河湖水、道路和古树名木等;其他对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构成破坏性影响的活动。 城市蓝线。城市蓝线是指河道规划控制线,蓝线控制范围应当考虑堤防、防洪、环保、景观、排灌等需求,包括为保护城市水体而必须进行控制的区域。在城市蓝线范围内禁止下列活动:即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等污染城市水体的行为;填埋、占用城市水体行为;挖取沙土、土方等破坏地形地21貌的行为;其他对城市蓝线构成破坏性影影响的行为。 城市黄线。城市黄线是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二、哪些属于城市基础设施?1、

21、城市公共汽车首末站、出租汽车停车场、大型公共停车场;城市轨道交通线、站、场、车辆段、保养维修基地;城市水运码头;机场;城市交通综合换乘枢纽;城市交通广场等城市公共交通设施。 2、取水工程设施(取水点、取水构筑物及一级泵站)和水处理工程设施等城市供水设施。 3、排水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垃圾转运站、垃圾码头、垃圾堆肥厂、垃圾焚烧厂、卫生填埋场(厂);环境卫生车辆停车场和修造厂;环境质量监测站等城市环境卫生设施。 4、城市气源和燃气储配站等城市供燃气设施。 5、城市热源、区域性热力站、热力线走廊等城市供热设施。 6、城市发电厂、区域变电所(站)、市区变电所(站)、高压线走廊等城市供电设施。 7、邮政

22、局、邮政通信枢纽、邮政支局;电信局、电信支局;卫星接收站、微波站;广播电台、电视台22等城市通信设施。 8、消防指挥调度中心、消防站等城市消防设施。 9、防洪堤墙、排洪沟与截洪沟、防洪闸等城市防洪设施。 10、避震疏散场地、气象预警中心等城市抗震防灾设施。 其他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基础设施。 三、什么是市政工程?市政工程主要是指城市基础设施建造。四、市政工程的范围? 1、 道路交通工程。如道路、立交、广场、交通设施、铁路及地铁等轨道交通设施。2、 河湖水系工程。如河道、桥梁、引(排)水渠、排灌泵站、闸桥等水工构筑物。3、 地下管线工程。为常见的供水、排水(包括排雨、污水)供电、通信、供煤

23、气、供热的管线部分及特殊用途的地下管线和人防通道等。234、 架空杆线工程。不同电压等级的供电杆线、通信杆线、无轨杆线及架空管线。5、 街道绿化工程。行道树、灌木、草坪、绿化小品(如街道绿化中的假山石、游廊、画架、水池、喷泉等)五、什么是城市道路系统?城市范围内由不同功能、等级、区位的道路以及不同形式的交叉口和停车场设施,以一定方式组成的有机整体。六、什么是高压走廊(高压架空线路走廊)?指在计算导线最大风偏和安全距离情况下,35kV 及以上高压架空电力线路两边导线向外侧延伸一定距离并垂直投影于地面所形成的两条平行线之间的专用通道。7 市政工程是否需要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需要办理。 依据中华

24、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第三十二条 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单位24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一、我市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和玉龙雪山风景名胜区包括哪些范围?答:我市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范围主要为老君山片区,老君山片区是云南省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八大片区之一,总面积约 1085 平方公里;玉龙雪山风景名胜区包括玉龙雪山片区、泸沽湖片区和金沙江沿线,其中玉龙雪山片区

25、面积约 396 平方公里,泸沽湖片区范围约 103 平方公里。二、在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和玉龙雪山风景名胜区进行项目建设应符合哪些主要条件?答:在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和玉龙雪山风景名胜区进行项目建设应符合以下条件:1、符合国务院 2006 年 12 月 1 日颁布实施的风景名胜区条例要求;2、符合云南省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3、符合云南省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4、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5、符合其它相关规定、规范要求。三、在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和玉龙雪山风景名胜区进行项目建设应履行哪些规划审批程序?答:在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和玉龙雪山风景名胜区进行项目建设应履行以下规划审批程序:风

26、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规划审25查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风景名胜区建设许可证规划定点、验线规划核实意见书。四、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和玉龙雪山风景名胜区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应如何办理?答: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和玉龙雪山风景名胜区除重大建设项目外,选址意见书由景区管理处、县规划局初审, 经市规 划局审查后报省建设厅核准;重大建设项目(包括铁路、公路、索道、缆车、水库;大型文化、体育与游乐设施;大型旅馆建筑;由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它重大建设工程)选址方案由市规划局组织专家论证报市规委主任会议审定,并报国务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

27、准;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建设项目选址还应按世界遗产公约的规定报省级相关部门审查,并报国家相关部门备案。五、在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和玉龙雪山风景名胜区进行经营活动要办理哪些手续?答:在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和玉龙雪山风景名胜区进行经营活动除应办理常规的工商、税务等手续外,还应办理风景名胜区准营证。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和玉龙雪山风景名胜区核心区以外的风景名胜区准营证,由景区管理处审查核发,三江并流遗产地核心区的风景名胜区准营证,由丽江市三江办审查核发。六、在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和玉龙雪山风景名胜区进行影视拍摄等活动应符合什么条件,应办理哪些手续?答:在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和玉龙雪山风景名

28、胜区进行影视拍摄等活动除应符合风景名胜区条例的有关规定外,还应 符合国家四部委关于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文物保护单位等环境敏感区影视拍摄和大型实景演艺活动管理的通知(环发200722 号)的规定。拍摄活动单位应提出书面申请, 经外宣办同意后报景区管理机构初审,于拍 摄活动前 5 个工作日报市规划局,由 市规划局报经省建设厅核准,并与景区管理机构签订相关责任书26后方可进入景区进行拍摄活动。在拍摄活动过程中应接受景区管理机构的全程监督,并主动承担环境保护、防火、安全责任。稽查科自问自答题一、建设项目未经规划核实不得组织竣工验收指的是什么? 答:城乡规划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

29、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对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规划条件予以核实。未经核实或者经核实不符合规划条件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竣工验收。二、设立建设项目许可证公示牌的依据和时限要求?答:云南省城乡规划与建设项目公示办法(试行)第十六条规定, 已经审批的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应悬挂“建设项 目许可 证公示牌” ;“建设项目许可证公示牌”公示的时间应自建 设单位领取该工程施工许可证后 2 日至该工程建成后通过规划竣工验收止。27三、建设项目许可证公示牌的内容、大小尺寸要求是什么?答:公示牌包含内容有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用地面积、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高度、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地率、绿地面积、公

30、示时间、经规划审批的红线位置图、批准的建筑总平面及建筑高度示意图、相邻关系尺寸、公示单位、意见反馈联系电话。尺寸要求是:1、经规划批准的标有相邻关系尺寸、经济指标的建筑总平面图,比例 1:1001:50,且图幅不小于 1.2 平方米。2、经规划批准的建筑高度示意图或效果图,图幅不小于 1.2 平方米。四、建设工程申请规划核实需提供哪些材料?答:1、规划核实申请(含建设项目实施情况);2、建设项目规划核实申请表;3、土地使用证或建设用地批准书(复印件); 4、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复印件);5、项目的方案审定通知单及专家组评审意见(复印件);6、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7、建设项目

31、规划定点、验线、复线记录,包括验线表及规划管理人员现场标注、签字的总平面图(复印28件);8、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9、竣工实测平面图(含地下管网、每个绿化地块须标明面积及标志性尺寸并列表汇总)及房产测绘报告,光盘(电子文件)1 份、地形图; 10、经审批的有技术经济指标的总平面图、绿化专项布置图及建筑单体竣工图(加盖竣工章),光盘(电子文件)1 份;11、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提供的其它报件材料;12、古城区园林局出具的绿化核实意见。五、在城乡规划法中,有关单位和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是怎样规定的?答:城乡规划法第九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经依法批准并公布的城乡规划,服从规划管理,并

32、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规划的要求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查询。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或者控告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六、什么是违法建设?答:在城乡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29均为违法建设。七、常见的违法建设有哪几种表现形式?答:(1)不办理规划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2)不按规划批准内容施工,擅自移位和扩大建筑面积的;(3)未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擅自改变建筑用途的;(4)未经规划管理部门批准,私自改变设计、改变结构、改变造型的;(5)未经规划管理部门验收,边装修边投入使用的;(6)建设项目属于有

33、关部门越权审批的。八、严重影响城乡规划的违法建设有哪些?答:违法建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属于严重影响城乡规划:擅自变更用地性质,改变城市功能布局的; 侵占或影响道路和管线等基础设施、社会服务设施的建设和功能的正常发挥,以及侵占绿地等规划用地; 危及防洪、消防、人防等城市防灾设施、军事设施等的正常进行,给城市安全造成隐患的; 严重影响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风景名胜区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或损害城市文物古30迹的; 擅自突破规划控制指标、影响市容观瞻或严重侵犯公共利益,社会影响恶劣的; 对城市水源保护区、河道、水体、山体等造成重大破坏的。 在近期建设规划确定的控制区范围内擅自进行建设的。有其他违反城市规划的情况,后果严重,不拆除难以补救的。九、 城乡规划法中哪些行为可以罚款?答:城乡规划编制单位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可以处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一倍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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