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 于 印 发 *运 输 公 司2 0 12 年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计 划 的 通 知各 基 层 单 位 :为 全 面 提 高 安 全 管 理 专 职 人 员 和 安 全 生 产 从 业 人 员 的 安 全 管 理 水 平和 安 全 操 作 技 能 , 根 据 安 全 生 产 法 、 四 川 省 生 产 经 营 单 位 安 全 生产 责 任 规 定 、 道 路 运 输 条 例 以 及 国 发 23号 、 川 府 发 电 59号 等 国 家安 全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 结 合 我 司 安 全 生 产 实 际 , 特 制 定 *公 司 2012年 安全 教 育 培 训 计 划 , 现
2、 印 发 给 你 们 。 请 各 单 位 按 照 计 划 安 排 认 真 抓 好 落实 , 着 力 提 高 全 员 安 全 意 识 , 增 强 安 全 素 质 , 进 一 步 提 升 安 全 管 理 水平 , 确 保 全 年 安 全 目 标 任 务 的 顺 利 完 成 。二 一 二 年 二 月 十 三 日*运 输 公 司2 0 12 年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计 划安 全 生 产 教 育 培 训 是 确 保 安 全 生 产 的 基 础 工 作 , 是 安 全 生 产 工 作的 一 项 重 要 环 节 。 为 全 面 提 高 安 全 管 理 专 职 人 员 和 安 全 生 产 从 业 人 员
3、的安 全 管 理 水 平 和 安 全 操 作 技 能 , 根 据 安 全 生 产 法 、 四 川 省 生 产 经营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责 任 规 定 、 道 路 运 输 条 例 以 及 国 发 23号 、 川 府 发电 59号 等 国 家 安 全 法 律 法 规 要 求 , 结 合 我 司 安 全 生 产 实 际 , 现 就 2012年全 司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工 作 作 如 下 安 排 , 请 各 单 位 认 真 落 实 。一、培训对象各 基 层 单 位 主 要 负 责 人 、 分 管 负 责 人 和 其 他 从 事 日 常 安 全 生 产 管 理的 人 员 , 特 殊 工 种
4、作 业 人 员 , 其 他 从 业 人 员 , 营 运 驾 驶 员 。2012年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的 重 点 对 象 是 : 基 层 单 位 安 全 科 正 、 副 科 长 ,在 岗 的 安 全 专 职 管 理 人 员 和 重 点 生 产 岗 位 人 员 , 班 线 客 运 驾 驶 员 , 尚 未取 得 安 全 资 格 证 书 的 管 理 人 员 , 经 岗 位 调 整 到 重 点 生 产 岗 位 的 人 员 , 新招 聘 但 未 经 过 系 统 安 全 培 训 的 人 员 。二、培训内容( 一 )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人 员 教 育 培 训 的 主 要 内 容 :1、 国 家 有
5、 关 安 全 生 产 的 法 律 、 法 规 及 有 关 行 业 的 规 章 、 规 程 、 规范 和 标 准 ;2、 集 团 公 司 和 本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情 况 及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的 基 本 知 识 、方 法 与 安 全 生 产 技 术 、 重 大 事 故 的 防 范 , 安 全 生 产 规 章 制 度 和 劳 动 纪律 , 事 故 应 急 救 援 和 事 故 应 急 预 案 演 练 及 防 范 措 施 、 调 查 处 理 方 法 , 应急 管 理 和 预 案 编 制 , 隐 患 排 查 的 方 法 和 处 置 等 ;3、 安 全 生 产 标 准 化 建 设 的 基 本
6、 要 领 、 内 容 ;4、 典 型 事 故 案 例 分 析 , 事 故 现 场 应 急 处 置 基 本 常 识 ;5、 驾 驶 员 管 理 、 车 辆 技 术 管 理 、 重 点 岗 位 人 员 的 技 能 培 训 以 及 应急 预 案 演 练 等 ;6、 车 辆 保 险 和 工 伤 保 险 的 政 策 法 规 知 识 。( 二 ) 安 全 生 产 从 业 人 员 教 育 培 训 的 主 要 内 容 :1、 国 家 有 关 安 全 生 产 的 法 律 法 规 及 有 关 行 业 的 规 章 、 规 程 、 规 范和 标 准 ;2、 集 团 公 司 和 本 单 位 的 安 全 管 理 规 章
7、制 度 , 所 从 事 工 作 岗 位 的 安全 生 产 职 责 、 规 范 、 程 序 、 操 作 技 能 和 强 制 性 标 准 , 安 全 生 产 操 作 规 程和 工 作 流 程 ;3、 工 作 环 境 和 危 险 因 素 ;4、 安 全 设 施 设 备 和 个 人 劳 动 防 护 用 品 的 使 用 和 维 护 ;5、 预 防 事 故 的 措 施 及 应 注 意 的 安 全 事 项 ;6、 特 殊 情 况 或 突 发 事 件 的 预 案 学 习 。( 三 ) 营 运 驾 驶 员 教 育 培 训 的 主 要 内 容 :1、 国 家 、 省 、 市 有 关 道 路 运 输 安 全 管 理
8、 的 法 律 法 规 和 规 范 性 文 件 ;2、 汛 期 、 冬 季 安 全 行 车 常 识 , 消 防 安 全 知 识 , 集 团 公 司 客 运 驾 驶员 安 全 管 理 规 定 、 GPS管 理 规 定 及 考 核 奖 惩 制 度 , 汽 车 客 运 站 “ 三 不 进站 、 五 不 出 站 ” 管 理 规 定 ;3、 观 看 安 全 驾 驶 、 消 防 逃 生 和 事 故 警 示 教 育 片 ;4、 交 通 事 故 典 型 案 例 分 析 ;5、 驾 驶 员 职 业 道 德 教 育 ;6、 驾 驶 员 紧 急 避 险 、 应 急 处 置 常 识 和 恶 劣 气 候 条 件 行 车
9、知 识 、 安全 驾 驶 技 能 、 安 全 操 作 规 范 、 客 运 线 路 安 全 运 行 防 范 措 施 、 安 全 承 诺 内容 教 育 等 。三、培训工作安排( 一 ) 各 单 位 要 结 合 本 单 位 实 际 制 定 好 年 度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计 划 , 一是 按 规 定 开 展 好 日 常 教 育 , 按 时 召 开 每 季 度 一 次 的 安 全 领 导 小 组 会 议 、每 月 一 次 的 安 全 例 会 、 安 全 会 议 以 及 部 门 、 科 室 、 车 间 、 班 组 的 安 全 学习 、 科 务 会 议 并 认 真 开 好 ; 二 是 按 本 单 位
10、制 定 的 教 育 培 训 计 划 开 展 好 集中 培 训 , 各 单 位 负 责 组 织 开 展 对 本 单 位 的 安 全 管 理 专 职 人 员 、 其 他 岗 位管 理 人 员 和 从 业 人 员 、 营 运 车 辆 驾 驶 员 的 集 中 培 训 工 作 。( 二 ) 今 年 3月 份 对 我 司 已 取 得 安 全 资 格 证 书 且 证 书 已 到 期 的 安 全人 员 和 新 上 岗 的 安 全 专 职 管 理 人 员 进 行 一 次 集 中 委 培 , 统 一 参 加 市 安 监局 的 培 训 。 具 体 参 训 时 间 另 行 通 知 。( 三 ) 集 团 公 司 计 划
11、 在 6、 7月 份 组 织 全 司 客 运 驾 驶 员 开 展 一 次 安 全警 示 教 育 , 由 集 团 公 司 统 一 安 排 , 各 车 队 ( 分 公 司 ) 具 体 组 织 实 施 , 培训 结 束 后 统 一 组 织 考 试 。( 四 ) 集 团 公 司 计 划 在 7、 8月 份 组 织 全 司 的 安 全 管 理 专 职 人 员 进 行一 次 集 中 轮 训 , 并 将 培 训 考 核 情 况 纳 入 安 全 专 职 管 理 人 员 安 全 教 育 培 训档 案 存 档 备 查 。 同 时 , 视 情 组 织 相 关 人 员 外 出 到 省 内 外 其 他 单 位 参 观
12、学习 先 进 的 安 全 管 理 经 验 。( 五 ) 计 划 在 今 年 11、 12月 份 组 织 全 司 客 运 驾 驶 员 统 一 参 加 市 运 管处 开 展 的 安 全 警 示 集 中 教 育 。 具 体 培 训 时 间 以 市 运 管 处 文 件 为 准 。四、培训工作要求( 一 ) 各 单 位 要 建 立 健 全 员 工 教 育 培 训 档 案 , 特 别 是 安 全 生 产 专职 管 理 人 员 和 重 点 生 产 岗 位 人 员 应 做 到 一 人 一 档 , 内 容 完 善 。 新 进 员 工必 须 开 展 上 岗 前 培 训 , 建 立 岗 前 培 训 和 考 核 记
13、录 , 做 到 合 格 后 上 岗 。( 二 ) 安 全 管 理 专 职 人 员 和 其 他 岗 位 从 业 人 员 再 培 训 时 间 不 得 少于 12学 时 , 特 殊 危 险 岗 位 、 危 险 品 运 输 管 理 人 员 、 营 运 车 辆 驾 驶 员 再 培训 时 间 不 得 少 于 16学 时 。 集 团 公 司 将 视 情 派 员 深 入 各 基 层 单 位 检 查 督 促培 训 工 作 开 展 情 况 和 统 一 考 试 , 凡 考 试 不 合 格 的 人 员 , 不 论 是 岗 位 人 员还 是 驾 驶 员 , 一 律 补 考 合 格 后 方 可 上 岗 。( 三 ) 各
14、单 位 要 认 真 落 实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制 度 , 严 格 组 织 对 每 次 安 全教 育 培 训 的 考 核 验 收 , 教 育 面 和 培 训 合 格 率 必 须 达 到 100%, 切 实 保 证 安全 教 育 培 训 效 果 , 不 得 走 过 场 和 流 于 形 式 。 公 司 安 全 稽 查 部 负 责 协 调 、指 导 全 司 各 基 层 单 位 的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工 作 , 并 对 各 单 位 的 教 育 培 训 工 作实 施 情 况 和 培 训 效 果 进 行 督 查 。( 三 ) 各 单 位 的 教 育 培 训 开 展 情 况 应 记 入 员 工 个 人 安 全 教 育 培 训档 案 备 查 。 集 团 公 司 将 把 安 全 教 育 培 训 情 况 纳 入 各 单 位 安 全 生 产 动 态 考核 和 年 度 安 全 目 标 管 理 考 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