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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论证.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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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一章 论证第一节 证明,一、证明概述论证有广、狭两义,狭议的论证即证明,而广义的论证包括证明与反驳。证明,就是从一些事实命题(论据)出发,经过推理确定另一个命题(论题或论点)真实性的逻辑方法。例1将委托代为保管的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交出的,为侵占罪。本案中出租汽车司机王某,将他人遗忘在出租汽车上的价值30000元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在其所有人要求交出时拒不交出,因而符合法律关于侵占罪的规定,构成侵占罪。,例2侵权行为就是行为人就其对他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利造成的损害,依法应当承担过错责任或者无过错责任的行为,依照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动物侵权为特殊侵权行为

2、,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应负无过错责任。本案中花公鸡的饲养人张某未尽应有的管理义务,致使花公鸡啄伤邻居家的小孩,构成动物侵权行为,故应负侵权的民事责任。以上两例都是逻辑证明。其实,在法律工作当中,论证的方法是被经常采用的。公安机关的提请逮捕决定书,检查机关的逮捕决定书、起诉书、公诉词,人民法院的判决书等都需要逻辑证明的充分运用。,虽然实践检验在确定某一论断的真实情方面也具有相当重要的作用,而且往往与逻辑证明交织在一起,但实践检验不能代替逻辑证明。一方面,科学理论的建立需要理性推演的逻辑证明。不仅科学命题的提出是一个逻辑的推演过程,而且已被实践检验的某种认识也只有借助于逻辑证明才能完成由实践到理论

3、的过渡。另一方面,逻辑证明还是人们获取新知的重要手段。人们可以在已有知识的基础上,通过论证,获得新知识。此外,科学知识的传播也往往需要逻辑证明。,二、证明的结构证明由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三个要素组成。论题是需要通过论证确定其真实性的命题,即逻辑证明所要证明的对象。论题在文章中通常称为论点,它回答“要证明什么”这一问题。论题可以是科学上已被证明的命题(如科学定理),也可以是科学上尚待证明的命题(如科学假说),但不可以是已被证实为假的命题。论据是用来作为论题真实性的根据的命题,即支持论题的理由和根据。论据用来回答“用什么来证明”的问题。论据一般有两类,既可以是已被证明为真的理论论据,如一般性的科学

4、原理、原则、公理、定理等,也可以是已被确定为真实论据。在证明过程中,理论论据和事实论据往往是结合运用的,即摆事实和讲道理的综合运用。,复杂证明中的论据往往是有层次性的。即有些论据的真实性是明显的,无需再为它们提供论据证实,而有些论据的真实性并不明显,需要提供其它论据(第二层论据)再作进一步的证实,有时第二层论据尚需第三层论据的支持直到最后一层论据为真实性论据为止。在论证中本身带有论据的论据(即真实性明显的论据)为基本论据,而本身带有论据的论据则为非基本论据。 论证方式是论据和论题的联系方式,即在证明中从论据推出论题的推理形式。论证方式是回答“怎样证明”这一问题的。逻辑证明的过程即是一个推理过程

5、,其要借助于一定的推理形式来完成。,例1罪犯张某是应该被剥夺政治权利的。因为张某犯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而所有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都是要剥夺政治权利的。例2对待文化遗产应采取批判继承的态度。对待文化遗产的态度,要么是全盘继承,要么是虚无主义,要么是批判继承。全盘继承,不分精华和糟粕,不能推陈出新,文化不能发展,虚无主义,割断历史,违背文化发展的规律,文化同样不能发展,只有批判继承,才符合物质辩证发展的法则,扬弃糟粕,吸取精华,促进文化繁荣。,例1中“罪犯张某是应该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是论题,“张某犯的是危害国家安全罪”和“所有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都是要剥夺政治权利的”是论据。例2中“对待文化遗产应采取

6、批判继承的态度”是论题,除这一论题以外的都是论据。逻辑证明的论证方式可以只有一个推理形式,也可以采用一系列的推理形式。例1的论证方式是一个三段论,例2的论证方式是一个选言推理和三个假言推理。在论证过程中,由论据推出论题的论证方式可以是多种多样的,而我们应当选用简单明了的论证方式。,值得注意的是,严格的逻辑证明仅仅是指演绎证明,非演绎的或然性推理不能用于严格的逻辑证明。此外,证明与推理虽然有密切的关系(推理是证明的工具,证明是推理的运用,而且二者的结构是相同的),但二者仍有明显的区别:推理的目的在于探求未知,而证明的目的则在于确定某一命题的真实性;推理的有效性只与推理的形式有关,与推理的内容无关

7、,而证明不仅要求论证形式的正确性,同时要求论据是真实可靠的;推理的过程是由已知的前提出发,进而得未知的结论的过程,而论证的过程是先有已知的论题,而后为论题的真实性寻找理由和根据。,三、证明的方法证明根据其方法的不同,可以分为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1、直接证明直接证明是用论据的真实性直接推出论题的真实性的证明方法。直接证明是最重要、最常用的一种证明方法,而且在司法工作领域的运用是十分广泛的,如起诉书、判决书的制作都必须运用直接证明的方法。例如,有一份起诉书这样写到:“被告王理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构成盗窃罪,应当追究刑事

8、责任”上例即运用了直接证明的逻辑证明方法。直接证明的特点是:论题直接从论据中推导出来,论据蕴涵论题,论据真则论题必真。,2、间接证明间接证明是通过证明其它命题的虚假性,从而确定论题真实性的逻辑证明方法。间接证明方法通常包括反证法和选言证法(排除法)两种。(1)反证法反证法就是通过证明与原命题相矛盾的反论题的虚假性来确定原论题真实性的间接证明方法。反证法的证明步骤为;先设定一个与原论题相矛盾的反论题;然后证明反论题为假,通常是用假言推理的否定后件式推出矛盾或者荒谬,从而推翻反论题;最后,根据排中律,确定原命题的真实性。,反证法的证明过程为: 论题:p 反论题:非p 证明:如果非p,那么q 非q

9、所以,非非p 所以,p,反证法在司法人员和律师的工作中经常运用。如在一起民事诉讼中,基本案情为:原告张某被被告的摩托车撞伤后被送往医院,在医院治疗期间因医疗事故而感染了传染病死亡。为此,原告的近亲属要求被告承担侵害生命权的侵权责任。则必须满足法律关于侵权责任构成要件的规定,即必须满足被告的行为违法、此一违法行为造成了损害、违法行为与损害之间要有因果关系等要件。而本案中被告摩托车撞伤原告的行为与原告的死亡之间并无民法上的因果关系,因而不应承担侵害生命权责任。,值得注意的是,反证法的原论题与反论题必须是矛盾关系,而不能是反对关系。此外,运用反证法的关键在于确定反论题为假,即由反论题推出的结论应是荒

10、谬的,如与公理、定理、定义矛盾,与已知的事实矛盾,与已知的条件矛盾或者自相矛盾。反证法的优点在于其证明过程的简单明了和证明结论的无可置疑,尤其是在司法实践中,当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原论题的真实性,但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反论题的虚假性时,更能体现出反证法的优越性。,2)排除法排除法,也称其为选言证法,是通过证明选言命题所包含的除论题所指的可能性外,其余可能都是虚假的,从而推出论题真实性的间接证明方法。其证明步骤为:先找出与原论题有关的所有可能性,构成一个选言命题,其次,证明原论题外的其它所有选言支不成立,从而根据选言推理的否定肯定式,推出原论题为真。排除法的证明过程为: 原论题:p 证明:或p,或q,

11、或r 非q,非r 所以,p,例如:此处国有土地的有偿出让只能采用双方协议的出让方式。因为根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应当采用协议、拍卖或者招标的方式。但由于不具备条件,招标和拍卖的出让方式无法采用,故只能采用协议的出让方式。上述例子即运用了排除法的间接证明方法。首先列举了法律所规定的国有土地有偿出让的所有可能的三种方式,而后排除了其中两种方式适用的可能性,从而证明了只能用协议的方式出让的论题。,运用排除法这种证明方法时,应注意构成选言命题的选言支的穷尽性,这是保证结论真实可靠的基础。在司法实践中,由于选言支的穷尽十分困难及排除大部分选言支的工作也相当复杂,因此独立运用这种方法的情形

12、比较少见。但在侦查中,排除法的运用对缩小侦查范围、确定侦查方向具有重要的意义。由于间接证明的证明过程较为迂回,在司法文书的论证中运用不多,尤其是在“罪刑法定”的刑事诉讼实践中运用得更少。在日常论证或法庭辩论中,直接证明和间接证明往往结合使用,从而使结论具有较强的说服力。,四、证明的规则证明的基本要求是证明要具有说服力,而遵守证明的规则是保证证明具有说服力的基础。由于证明是由论题、论据和论证的方式三要素组成的,因而证明的规则就是关于这三要素的规则。1、论题应当清楚、明确,不能含糊其词、具有歧义论题是证明的对象,证明的目的即在于确立论题的真实性。因此,清楚、明确的论题是证明的前提和基础。只有论题清

13、楚、明白,才能使论证有的放矢,达到证明的效果。如果论题本身不明确,不仅使证明者自身的证明失去中心、漫无边际,而且使听众产生歧义、思想混乱,根本无法达到证明的效果,而且在争论中往往产生不必要的误解。违反证明的这一规则将导致“论题不清”的逻辑错误。,为了使论题确切、明白,证明者在对论题进行表述时,应尽量选用意义明确的词语,对于一些关键性的概念,往往需要进一步做出明确的界定。2、论题应当保持同一,不得偷换或转移论题证明的这一规则要求同一证明中的论题只能有一个,而且整个论证应始终围绕其进行,不得改变。违反证明的这一规则将导致“偷换论题”或“转移论题”的逻辑错误。在证明中常见的“偷换论题”的逻辑错误主要

14、是“证明过多”和“证明过少”,前者是指证明中实际证明的并不仅仅是论题本身,而是一个比论题断定较多的命题,后者是指证明中论证的命题比应证明的论题断定较少。,3、论据应当是已被确认为真的命题论据是被用来证明论题真实性的命题,论题的真实性要从论据的真实性中推论出来,如果论据自身的真实性未卜甚至虚假,则使论题真实性的基础丧失,从而论题无法得到有效证明。在证明中,如果以虚假的命题作为论据,将导致“虚假理由”的逻辑错误。在证明过程中,也不能以各种捕风捉影、道听途说的材料或科学假说等真假未定的命题作为论据,否则将导致“预期理由”的逻辑错误。,4、论据的真实性不应依赖于论题的真实性在证明过程中,论题的真实性是

15、从论据的真实性中推导出来的,如果论据自身的真实性要靠论题来证明,即意味着论题本身也没有得到论证。违反证明的这一规则将导致“循环论证”的逻辑错误。5、从论据应能推出论题证明的这一规则也即要求论证方式必须合乎推理的规则,论据与论题之间具有必然的逻辑联系,从论据能够合乎逻辑地推出论题。违反证明的这一规则将导致“推不出”的逻辑错误,“推不出”的具体表现形式主要有:,论据不充分所谓论据不充分,是指虽然所提出的论据对于证明论题的真实性来说是必要的,但却不充分,即除了已提出的论据外,尚需提出其它的论据,方可推出论题的真实性。例如:在一起离婚诉讼案件中,原告的代理律师认为原被告双方系一见钟情而草率结婚,感情基

16、础不深厚,婚后不久即彼此发现与对方个性不相投,常为一些家庭琐事而争吵不休。因此认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无法继续共同生活,请求解除婚姻关系。在上述案例中,原告代理律师的理由并不充分。虽然一见钟情草率结婚以及彼此个性不相投是离婚的理由,但仅此并不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充分理由。,论题与论据不相干所谓论题与论据不相干,是指论据与论题之间根本不存在逻辑关系,从论据的真实性并不能推出论题的真实性,也即论据与论题风马牛不相及,理由不成其为理由。例如:在一起马踢伤行人的侵权诉讼中,马的主人提出了他的马平素很温顺,这次踢人是由于一只麻雀飞过所致等理由,这就犯了论题与论据不相干的逻辑错误。因为在动物侵权时,动物

17、的饲养人或管理人负无过错责任,而动物平素温顺以及麻雀飞过等不成其为理由。,第二节 反驳,一、什么是反驳反驳是运用真实命题来确定某一命题为假或某一论证不能成立的逻辑推演过程。反驳与证明是相辅相成的。“不破不立”,证明是确定某一命题的真实性,从而为“立”;而反驳则是确定某一命题的虚假性,从而为“破”。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反驳是一种特殊形式的证明。毛泽东同志说过:“正确的东西总是在同错误的东西作斗争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真的、善的、美的东西总是在同假的、恶的、丑的东西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的。”证明与反驳在论证过程中往往是交互使用的,只不过其侧重点不同而已。,二、反驳的结构与证明的结构一样,反驳也

18、是由三个部分组成的,即反驳的论题、反驳的论据和反驳的方式。反驳的论题是被确定为假的命题,回答“要反驳什么”的问题。反驳的论据是用来确定论题虚假性的命题,即反驳的根据和理由,回答“用什么来反驳”的问题。反驳的方式是反驳过程中所运用的推理形式,回答“怎样反驳”的问题。,三、反驳的对象反驳的目的在于推翻对方的证明,由于证明是由论题、论据和论证方式三部分组成的,因此,反驳的对象也就无非是上述三者。反驳论题就是通过反驳确定对方的论题是虚假的、不能成立的。例如:在一起刑事案件的辩护中,某律师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犯有重婚罪的罪名不成立。其理由为: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

19、。本案中李某虽然与有夫之妇王某存在事实婚姻关系,但李某在主观上并非有明知的故意状态,因而不构成重婚罪,应无罪释放。上例中律师所作的无罪辩护即为典型的反驳论题的反驳方法。,反驳论据就是通过反驳确定对方的论据是虚假的或是没有得到证明的。例如:在一起行凶案件辩护中,有证人举证证明案发的当时他正好路过现场,清清楚楚地看见行凶人的脸上有一个黑痣。被告人的辩护人认为,案发当时天色灰暗、能见度极低,证人中距离作案现场至少在30米以上,而且在双方激烈搏斗的过程中,是根本无法看到脸上的小黑痣的,因而证人作的是伪证。上例即为反驳论据的反驳方法。当然,论据虚假并不意味着论题必然虚假,因此,驳倒了对方论据的真实性并不

20、能确定对方论题的虚假性。但由于论题的真实性是建立在论据真实性基础之上的,因而论据虚假即意味着论题是值得怀疑的。,反驳论证方式,就是指出对方的论据与论题之间不具有必然的逻辑联系,即对方的论证犯了“推不出”的逻辑错误。例如,某镇司法助理员孙某在一次法律咨询中,就一起严重伤害案件提供了如下法律意见:“根据法律规定,侵害行为人对其侵害行为或者承担刑事责任,或者承担民事责任,既然已经承担了民事的赔偿责任,就可不再承担刑事责任。”上述案例中司法助理员所提供的法律意见就犯了“推不出”的逻辑错误,孙某所运用的选言推理犯了“由肯定到否定”的逻辑错误,因而可以从论证方式的角度进行反驳。虽然驳倒了对方论证的方式并不

21、意味着即驳倒了对方的论题,但存在“推不出”逻辑错误的论证是值得怀疑的,也是不能令人信服的。,四、反驳的方法反驳根据其论据与论题联系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直接反驳、间接反驳和归谬法。直接反驳 直接反驳就是直接用真实命题确定某命题虚假的反驳方法。直接反驳是最主要、最常用的反驳方法。直接反驳常用的论证方式是根据对当关系中的矛盾关系或反对关系进行的推理。如对“结婚的最低法定婚龄一律为男22周岁、女20周岁”这一命题,可以用“有些民族自治地方的最低法定婚龄为男20周岁、女18周岁”这一命题进行直接反驳。,间接反驳间接反驳,又称独立证明的反驳方法,就是通过论证与被反驳的命题有矛盾关系或反对关系的命题的真实性

22、,从而确定被反驳的命题为假的反驳方法。这是由于具有矛盾关系或反对关系的命题是不能同真的,因而只要能够证明某一论题为真,则和它相矛盾或相对立的论题都只能是虚假的。间接反驳的基本步骤为:首先,设定与被反驳的论题相矛盾或相对立的论题(反论题);然后,通过推理证明反论题为真;最后,根据矛盾律推出被反驳的论题为假。反驳过程可表示如下: 被反驳的论题:p 反论题:非p 证明:非p真 所以,p假,例如:在对一起杀人碎尸案的侦破过程中,侦查人员先后发现了人身上下两半尸体。起初认为系一个被害人的尸体,但经过仔细辨认发现该两半尸体的性别并不相同,于是大部分侦查人员认为被害人为两个。而侦查员王某则对此产生了怀疑,经

23、过科学鉴定,发现该两半尸体确系一个被害人的,只不过这位被害人为一个两性人而已。上例中侦查员王某对大部分侦查人员认为“被害人为两个”的意见并不赞同,但他不是去真接反驳,而是通过科学鉴定证明一个被反驳论题相矛盾的命题,即“被害人为一个”的真实性,从而间接地证明反驳论题是虚假的。,归谬法归谬法是从被反驳的论题推出明显的荒谬结论,进而由否定错误的结论推出被反驳的论题虚假的反驳方法。归谬法的基本步骤为:首先,假设被反驳的论题为真,并以其作为假言命题的前件,从而推出后件,构成一个充分条件的假言命题;然后,由这一假言命题的后件明显荒谬否定假言命题的后件,进而根据充分条件假言推理否定后件式否定前件,最终达到反

24、驳的目的。正是因为归谬法的这一特性,也称其为 “以退为进,引入荒谬”的反驳方法。,归谬法的反驳过程可表示如下: 被反驳的论题:p 假设:p真 证明:如果p,那么q (或如果p,那么r并且非r) 非q (或并非r并且非r) 所以,并非p真 所以,p假,例如:李某以非常低廉的价格从素不相识的一位行人手中买到了一辆山地车,后车的所有权人王某要求归还,理由是该车系王某借给他人使用,该了人没有处分权。而李某却主张他应受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王某的代理律师认为:如果李某受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则意味着李某取得山地车时是善意的,即他不知道且不应知道出卖人不是山地车的所有人。而李某以非常低廉的价格从一位素不相识的

25、行人手中“买得”山地车,这很难说他是善意的,因此李某不应受善意取得制度的保护,王某有权要求李某返还山地车。上例中律师即运用了归谬法的反驳方法:首先假设反驳论题“李某应受善意取得制度保护”为真,然后推出“李某在买车时是善意的”这一后件,进而说明这一后件的荒谬,从而证明被反驳论题是假的,达到反驳的目的。,第三节 辩论,一、辩论的意义辩论也称之为论辩,是人们为了消除争议、说服对方而在彼此之间所进行的证明与反驳的说理过程。,辩论是当人与人之间对于某个或某些问题的意见出现分歧或争议时,通过证明与反驳的说理过程说服对方,从而达到消除分歧和争议的一种方式。辩论虽然要运用证明,但证明并不仅仅用于辩论,辩论虽然

26、也要运用反驳,但反驳的目的仅在于“破”不在于“立”,而辩论则不仅要“破”而且要“立”,辩论既不同于人们日常生活中心平气和平的思想交流,也不同于宣泄感情的争吵,当然,辩论更不是独自一人的演讲。辩论具有彼此观点的对抗性、双方的相互制约性以及攻守并重等特征。辩论的基本目的即在于明辨是非、探求真理。,由于辩论具有对抗性、互制性和攻守的随机应变性等特点,因此为了使辩论能够顺利进行,辩论双方都必须遵守一定的辩论规则。一般而言,辩论的规则主要有:1、辩论中的双方都不得限制或阻碍对方自由地表达观点,既不能限制对方反驳的权利,也不能对对方的诘难作某些限制,否则将导致限制争论的谬误。例如在辩论中不得诋毁对方,不得

27、给对方施压,也不得把某一观点说成定论,是不可质疑的。2、当提出论点的一方被要求证明其观点时,不得回避、搪塞,否则将导致回避证明的谬误。回避或搪塞问题的主要表现为同语反复和循环论证。,3、反驳对方的论点、论据、论证过程或维护自己的论点、论据,必须要有针对性,否则将导致混淆论证的谬误。常见的表现形式有偷换论点、偷换概念以及虚构对方的论证缺陷等。4、辩论双方要正确对待隐含的论据,既不能强加或歪曲隐含论据,也不能不认隐含论据,否则将导致隐含论据相关的谬误。5、辩论的双方都要正确对待辩论的出发点,既不能否认出发点,也不能用问句来设定或蕴涵一些虚假的共同点,否则将导致关于出发点的谬误。6、辩论不能使用模糊

28、不清或歧义错的言语,不能有词语歧义、语句歧义或语法歧义现象,否则将导致与语言相关的谬误。,7、辩论要使用有效的论证形式,不能有机械类比、草率概括等现象,否则将导致论证错误的谬误。二、辩论的技巧和方法辩论需要辩论者具有宽厚的基础知识、敏锐的思维能力、娴熟的辩论技巧、良好的语言修养以及稳健的心里素质等。其中各种辩论技巧的成功运用往往是辩论成功与否十分重要的因素。由于辩论是论证与反驳的说理过程,因此掌握论证与反驳的规则与方法是辩论者应首先掌握的最为基本的辩论技巧与方法。下面仅仅介绍一些最常用的辩论技巧与方法。,1、事例论证法丘吉尔曾经说过:最有力的雄辩不是冗长的论证,而是举出必要多的实例。人们也经常

29、说“事实胜于雄辩”。因此在辩论过程中,辩论者不仅要进行抽象的理论论证,而且要以具体的事例作印证。只有这样,才能使辩论生动有趣,成功地驾驭听众的注意与激情。2、比喻说理法比喻说理法也称为喻证法,即“打比方”。比喻说理法是一种经常使用的辩论方法,如果运用得当,可以使抽象的、复杂深奥的理论、事理具体明白、浅显易懂。例如德国法儒耶林是以一个很形象的比喻说明过失责任的法理根据的,他说:“使人负损害赔偿的,不是因为有损害,而是因为有过失,其道理就如同化学上的原则,使蜡烛燃烧的,不是光,而氧气一般的浅显明白。”,3、类比说理法类比说理法是根据两个事物情况的相同或相似进行比较,从而由此及彼、依此类推的说理方法

30、。例如,为了说明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如何行为,有人主张在自由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应当扮演“守夜人”的角色,其理由根据在于:寂静的夜晚人们一般会根据自已的理性判断合理地选择休息,守夜人的职责仅仅是保护其安静的休息不要受到外力的侵害,在适当的时候通过敲钟提醒睡眠者,而不是主动干预睡眠者正常的休息;而在市场经济舞台上活动的主体同样是自己利益的最佳判断者,他们会根据自己的理性判断合理地安排自己的生活,因此政府也应像守夜人一样不要轻易干预市场主体正常平静的生活,而只能是保护市场上和谐平静的秩序、市场主体的安全以及适时提供一些市场必要的信息。,4、揭露矛盾法揭露矛盾法是指从对方的辩论中找出破绽、揭示矛盾的

31、反驳方法。在辩论中,抓住对方陈述中的破绽进行反驳是十分有效的反驳方法,这也即我们经常所说的“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例如,在刑事案件的侦查过程中,侦查人员往往是通过讯问犯罪嫌疑人,询问证人、被害人,发现其陈述中的矛盾之处,实现对案件的侦破的;在审判中,律师、法官也往往是通过反复发问、多次发问的方式揭露当事人或证人陈述中的矛盾的。5、二难设辩法二难设辩法是二难推理在辩论中的具体运用,其方法为:辩论的一方提出一个选言前提,即断定事物情况的两种可能性,并由此引申出两个使对方都难以接受的结论,从而使对方陷于进退两难的境地。,6、以退为进法以退为进法是指辩论者在遭到对方的诘难时,通过假退让、实推进的方法,

32、达到麻痹对方,然后乘对方在不备的状态下展开反击的辩论方法。以退为进法在辩论中被广泛运用,尤其是在法庭辩论中,律师往往以表面上暂时的退却隐藏实质上的反击。例如,在一次刑事辩护中,被告的辩护律师作了如下的辩护:“面对一个生命终结的悲惨事实,尤其是其家庭的不幸和痛苦,我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对此深表同情和和无比的愧疚。但律师的天职使得我必须要用事实和法律去公正的评判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由于本案中被告根本没有犯罪的故意或过失,不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因而我认为被告不构成犯罪,法庭应当无罪释放。现提出如下具体辩护意见:”。以上介绍了几种常见的辩论技巧与方法,除此之外,辩论技巧还有难题转嫁法、反推辩论法等,这里不再一一介绍。,经典辩论赛 - 2010世辩三表演赛王者之约 - 视频 - 优酷视频 - 在线观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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