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 1云南省宣威市龙场镇马房煤矿打磨冲井采矿权评估报告书摘要红晶石评报字2011第 103 号一、评估对象:云南省宣威市龙场镇马房煤矿打磨冲井采矿权。二、评估委托人:宣威市龙场镇马房煤矿。三、矿业权人:宣威市龙场镇马房煤矿。四、评估机构:北京红晶石投资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五、评估目的:宣威市龙场镇马房煤矿拟向云南省国土资源厅申请办理采矿权变更登记(扩大矿区范围,变更生产规模) ,该采矿权涉及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矿产地,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及云南省有关规定,需对该采矿权进行评估。本次评估即为实现上述目的而提供“云南省宣威市龙场镇马房煤矿打磨冲井采矿权” 在评估基准日所表现出的公平、合理的市场
2、价值参考意见。六、评估基准日:2011 年 6 月 30 日(储量核实基准日 2010 年 10月 31 日)七、评估日期:2011 年 7 月 20 日至 2011 年 9 月 25 日。八、评估方法:折现现金流量法。九、评估主要参数:储量核实基准日(2010 年 10 月 31 日)保有资源储量为2(122b+332+333)371 万吨。参与评估的保有资源储量( 2006 年 9 月30 日)为(122b+332+333)414.24 万吨,其中: 122b+332 类 148.24万吨,333 类 266.00 万吨。评估利用资源储量为 361.04 万吨。采区回采率为 85%,可部分
3、回收煤柱按 40%回收;可采储量 256.20 万吨。生产能力 15 万吨/年,评估计算年限 13.95 年(含基建期 18 个月) 。产品方案为原煤(JM25) ,销售价格(不含税)为 299.15 元/吨。固定资产投资为5683.27 万元。正常年单位总成本为 239.79 元/吨,年单位经营成本为217.36 元/吨,折现率为 8%。十、评估结果:经评估人员调查、收集资料和对当地矿产品市场进行分析,按照采矿权评估的原则和程序,选取适当的评估方法,经过认真估算,确定“云南省宣威市龙场镇马房煤矿打磨冲井采矿权” 评估价款为 950.76 万元,大写人民币玖佰伍拾万柒仟陆佰元整。其中:原矿区范围对应的采矿权价款为 227.09 万元,扩大矿区范围对应的采矿权价款为 723.67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