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桥村六组关于部分房屋产权转让协 议 书为了加快铺镇建设,保证新南街总体规划实施,促进经济发展,经群众代表会讨论,将新南街部分公房产权转让,现就公房产权转让达成协议如下:一、房屋产权转让后,所有用房必须服从镇政府关于新南街建设的总体规划,统一标准装修。、 公房转让价款:每间门面(包括二层)转让价款:伍万元整;汪兴顺购门面房二间(包括上面二层),共交款壹拾万元正,所有税费均由购房户自己承担。、 公房转让四界:东至滴水为界,南至墙心为界,西以后檐滴水外 3 米 5 为界,北以墙心为界。、 房屋产权:一次性交清转让款后,产权永远归 0所有。、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村委会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单方违约承担总价款 1%的违约金。甲方:新桥村六祖 代表:乙方: 一九九六年四月八日说明:1、 本次公房转让不登记,不预定,以一次性交清转让款为序。2、 由于我组在拍卖这栋楼房前已经收了房租费(二年期,上下各一间,共计收房租叁仟叁佰伍拾元。 )在镇政府将房屋统一装修好后,同时买方要自行装修,也须按统一规定装修好后,退给押金。3、 我组在拍卖楼房(上下各一间)后,净落伍万元,所有费用由买者承担,我组概不负担。买房者在交清购房款后,所买房屋永远属于买房者所有。若再翻修出现的一切问题,我组不负任何责任。新桥村六祖一九九六年四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