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加强项目现场客户看房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各营销人员及看房客户:为保证客户在看房过程中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督促各项目做好安全生产防护及安全设施配备,现将客户现场看房有关要求通知如下:1. 客户看房必须有营销人员陪同,营销人员在进入看房现场前必须对客户进行看房安全的交底,尤其是注意事项和禁止事项要重点说明;2. 客户和营销陪同人员的自身安全防护达不到要求时不能进入看房现场,当客户出现禁止类行为时必须及时制止,对不听制止的要采取强制措施立即带离看房现场;3. 客户必须按指定的区域、路线、时间看房;4. 营销人员及客户必须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在门卫处办理登记手续;5. 客户看房时在现场必须遵循“安全
2、第一,看房为主”的原则;6. 营销人员应随时注意周边的安全隐患,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及时提醒客户,并立即报告项目部或公司;7. 照明条件不满足要求时不得带客户进入现场;8. 进入现场不能穿高跟鞋,不能穿裙子;9. 不得让老人、孕妇、残障人员、儿童进入工地;10.严禁乘坐载物升降机及未经验收合格的电梯;11.必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的安排,请走参观通道,注意施工车辆、升降机等施工机械运作,主动避让,在规定的线路上参观工地现场;12.文明参观,在参观期间请爱护现场财物,维持工地现场卫生,破坏工地现场物品须照价赔偿;13.由于工地现场仍在施工阶段,房屋尚处于半成品期间,且部分施工程序与工艺属公司商业机密,客户进入工地,不得拍照、摄像;14.看房现场严禁攀爬;15.基坑开挖部位、楼体外架搭设(拆除) 、施工电梯安装、拆卸部位不得进入;16.进入现场必须服从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规定;17.项目部必须加强现场各类安全隐患的排查力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排除,尤其是临边防护水平洞口的防护必须按照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中国华西企业有限公司东湖国际项目部二 O 一七年三月十日